高新区工程公司生产用房及配套项目EPC招标公告

高新区工程公司生产用房及配套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工程公司生产用房及配套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阳光合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7150平方米,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3300.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8216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8层框架结构1#生产楼,建筑面积8739平方米;建设1栋4层框架结构3#仓库,建筑面积6487平方米;地下车库2989平方米。本项目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满足其施工组织调度、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开拓、客户服务、档案保管、应急抢修、设备调试和员工技能实训、电力物资存储等业务需求。

2.2建设地点: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二路68号。

2.3招标范围:高新区工程公司生产用房及配套项目的深化优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装饰;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应由承包人所办理的及至取得房产确权证明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在整个过程中履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实施的责任义务,须确保设计方案的深化优化设计及最终工程交付成果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且不低于约定的本工程建设标准。

2.4计划工期:220日历天。

2.5计划:3598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存在在建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5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需点击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办理。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30日14时30分,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网址为http://ggzyjy.rizhao.gov.cn,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现场一律不接受任何纸质材料及光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日照建设信息网、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日照阳光合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路中段 地 址:日照市济南路丽城花园西沿街

邮编:276800 邮 编:276800

联系人:李业胜 联系人:庄宜霖、刘轮、刘健、秦鹏

电 话:****-******* 电 话:****-*******

传 真: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 件:guozizb@163.com

标签: 配套 用房 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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