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多功能抑尘车

购买多功能抑尘车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多功能抑尘车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经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批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购买多功能抑尘车(编号:C2021-JG-26号)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购买多功能抑尘车

2、估算投资:约68万元

3、服务周期:10日历天完成交货(质保期:不低于1年,以验收报告签署日期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产品制造质量问题,成交人负责三包)

4、采购范围:购买多功能抑尘车(以采购需求清单为准)。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交货地址:景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计划编号:*******JH********2

8、质量标准: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0、响应文件递交、开标地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谷县威远镇江东开发区芒东路1号景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如为经销商参加,应具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根据《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文件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2.3财务要求:投标人2018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近3年指2018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除外

2.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5社会保险: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2.6信誉要求:近两年指2019年-2020年度未曾发生拖欠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企业未撤销(提供无拖欠工资承诺,对近两年曾发生拖欠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企业未撤销不良评级的企业,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2.7失信信息查询: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2.8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 鼓励环保政策:采购标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3.鼓励节能政策:采购标的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pesggzyjyxxw.com/)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1月8日下午17时0分至2021年 11月15日下午17时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pesggzyjyxx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手机:157*****011

办理证书地址: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与普洱大道交叉口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 4楼4175 窗口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98

5.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地址: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景谷分公司(景谷县滨河东路14号住建局办公楼二楼209室)

5.2.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本工程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景谷分公司(景谷县住建局办公楼二楼209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www.pesggzyjyxxw.com,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响应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须自行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6.3其他要求: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9时00分;2、投标人须对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谈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平台(http://www.ccgp.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com/)、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pesggzyjyxxw.com/)网站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滨河东路14号

联 系 人:李明

电 话:137*****996

采购代理机构: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景谷分公司(景谷县滨河东路14号住建局办公楼二楼209室)

联 系 人:刘忠

电 话:****-*******

监督管理部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普洱市景谷县财政局

时间:2021年11月8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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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pdf2021-11-08 16:40:29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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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多功能抑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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