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文化馆林甸县文化馆公共文化云建设招标公告

林甸县文化馆林甸县文化馆公共文化云建设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林甸县文化馆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软件运营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平台运营服务

采购单位大庆市林甸县文化馆
行政区域林甸县公告时间2021年11月09日09: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庆高新区服务外A1-2号楼五单元501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9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庆高新区服务外A1-2号楼五单元501开标室)
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庆市林甸县文化馆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林甸县文化馆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洋189*****001
代理机构名称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1号孵化器 2-7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女士 李女士****-*******

项目概况

林甸县文化馆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EFC*******

项目名称:林甸县文化馆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为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方式:自行在网页下载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庆高新区服务外A1-2号楼五单元501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庆高新区服务外A1-2号楼五单元50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本次采购货物);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站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3、信用记录: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查询日期)。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潜在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庆市林甸县文化馆

地址:大庆市林甸县文化馆

联系方式:高洋189*****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1号孵化器 2-701

联系方式:周女士 李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文化 文化馆 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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