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至吉安段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和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公告

广昌至吉安段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和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公告

沈海高速莆田至炎陵联络线广昌至吉安段高速公路
工程勘察设计和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沈海高速莆田至炎陵联络线广昌至吉安段高速公路新建工程(以下简称“本次招标项目”),项目法人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和勘察设计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规划的沈海高速第7条联络线福建莆田至湖南炎陵(G1517)为:湄洲湾-莆田-三明-建宁-广昌-吉安-泰和-井冈山-炎陵。本项目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是该联络线中的一段,也是《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四纵六横八射”公路网主骨架中第三横的中段。
广昌至吉安高速项目由主线和吉安连接线两部分组成,路线共长186.948公里。主线起于抚州市广昌县济广国家高速公路K1320+000处白田村附近,与船广高速公路广昌南枢纽互通对接,途径抚州市广昌县、赣州市宁都县和吉安市的永丰县、吉水县、青原区、泰和县,终于泰和县境内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K523+655处,与泰和北枢纽互通对接,主线全长约156.806公里。
吉安连接线起点位于抚吉高速公路吉水县城南文峰隧道和吉水互通中间的柳背村附近,设吉水枢纽互通与抚吉高速公路连接,终于广吉高速公路青原枢纽,路线全长30.142公里。
2.2主要技术标准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青原枢纽互通以西路段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0米;青原枢纽互通以东路段及吉安连接线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路基及其它构造物1/100。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两类,共4个标段,其中勘察设计分3个标段(GJSJ1、GJSJ2、GJSJ3标段),勘察设计监理分1个标段(RSJ5标段),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所示:
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
GJSJ1 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主线K0+770~K71+000段长约70.23km km勘察设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K0+770~K71+000段主线及连接线公路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隧道、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沿线设施(含管理、养护、服务设施及房屋建设)勘察设计,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跨铁路补充设计及方案评审(如有),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后续服务等工作,但不含景观绿化和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GJSJ2 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主线K71+000~K106+000段长约35km勘察设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K71+000~K106+000段主线及连接线公路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隧道、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沿线设施(含管理、养护、服务设施及房屋建设)勘察设计,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跨铁路补充设计及方案评审(如有),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后续服务等工作,但不含景观绿化和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GJSJ3 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主线K106+000~K156+806段和吉安连接线K0+000~K30+142段共长约80.948km勘察设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主线K106+000~K156+806段和吉安连接线K0+000~K30+142段主线及连接线公路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隧道、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沿线设施(含管理、养护、服务设施及房屋建设)勘察设计,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跨铁路补充设计及方案评审(如有),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后续服务等工作,但不含景观绿化和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2、全线相关的专题研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地可行性研究、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评估、规划选址论证、节能评估、压覆矿产评估、地质灾害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放射性评估、文物保护调查、通航论证、防洪论证、社会稳定评估等。
3、项目全线总体设计、设计文件汇总。
4、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主线K0+000~K156+806和吉安连接线K0+000~K30+142交通机电工程(含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监控系统、供电照明、隧道机电工程等)的初步设计,但不含施工图设计。
RSJ5 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全线(主线和吉安连接线)勘察设计全过程监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从初步设计工作启动到项目建设实施结束,对勘察设计单位(含房建、绿化、交通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全过程现场监督管理;
2、对地质勘察等外业工作进行现场监理,对工程设计进行过程监督和技术咨询,对提交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包括招标图纸、规范、工程量清单等设计成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出具报告。
3、在施工过程中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变更设计进行监理。

2.4勘察设计周期及勘察设计监理服务周期
1、勘察设计周期:
① 初步设计:自发出中标通知书后90天内完成;
② 征地拆迁图:自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
③ 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自初步设计批复后60天内完成;
④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2、勘察设计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标段 项目 资格最低要求
GJSJ1 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
业绩 (1)在近五年内完成2项30公里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的土建工程勘察设计。
(2)在近五年内完成2座1000米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
(3)在近五年内完成1座1000米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隧道的勘察设计。
GJSJ2 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
业绩 (1)在近五年内完成1项30公里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的土建工程勘察设计。
(2)在近五年内完成1座1000米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
GJSJ3 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业绩 (1)在近五年内完成2项30公里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的土建工程勘察设计。
(2)在近五年内完成2座1000米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
RSJ5 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公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业绩 (1)在近五年内完成2项30公里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的土建工程勘察设计。
(2)在近五年内完成2座1000米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
(3)在近五年内完成1座1000米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隧道的勘察设计。
(4)在近五年内完成1项新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监理或设计咨询合同。

3.2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标段(GJSJ1、GJSJ2、GJSJ3)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应当在报名前组成,报名时由牵头人负责并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格式见后附件)。勘察设计监理标段(RSJ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可以同时对勘察设计和勘察设计监理进行投标,投标标段不限制,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3月2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大道1318号南昌建设大厦4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专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需)、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各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按标段购买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每标段每套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大道1318号南昌建设大厦4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西二路12号
邮政编码:330000
联 系 人:张女士 殷女士
电 话:0791- ********
传 真:0791- ********


2014年2月25日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沈海高速莆田至炎陵联络线广昌至吉安段高速公路 标段工程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 ,占总工程量的 %;(成员名称)承担 ,占总工程量的 %。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组成在报名后,不得进行调整或更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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