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的委托,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就上述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
1.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DLYM-2013-1114
2.招标内容: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分包,采购预算为:2589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2)本次招标的计算机、打印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五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五期“节能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2.1招标范围:设备的供货和安装及伴随服务。
3.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电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3.3 2008年至今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在国内的轨道交通行业的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应用案例(提供应用的用户证明或报告及合同)。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
(投标人要根据工程总的工期要求,安排工程各阶段工期计划)。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费用。
7.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1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7.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用户证明或报告及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此次招标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合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
8.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4年2月25日起至2014年3月13日止每天8:30至16:30,在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售。
9.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10、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3月18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1(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11、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4年3月18日13:30(北京时间)
12、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3月18日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
联系人:王丽萍
电话:0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富康园七区14#2-7-2
邮政编码:116021
电 话:(0411)********、155*****019
传 真:(0411)********-0
联 系 人:张寒阳
E—mail :dlymzj@163.com
开户名称: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渤海银行大连分行
帐 号:2000 8711 2300 0108
项目编号:DLYM-2013-1114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014年2月 总目录投 标 邀 请………………………………………………………第1页第一分册商务部分(第一章~第三章)……………………第4-90页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10页第二章合同格式………………………………………………第31页第三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61页评分细则…………………………………………………………第82页开标一览表………………………………………………………第89页第二分册技术部分………………………………………第91-152页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用户需求书………………………………第92页 投 标 邀 请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的委托,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就上述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1.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1.1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2招标编号:DLYM-2013-11142.招标内容: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分包,采购预算为:2589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可以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2)本次招标的计算机、打印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五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五期“节能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2.1招标范围:设备的供货和安装及伴随服务。3.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3.1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2投标人应具有电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3.3 2008年至今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在国内的轨道交通行业的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应用案例(提供应用的用户证明或报告及合同)。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投标人要根据工程总的工期要求,安排工程各阶段工期计划)。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6.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费用。7.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7.1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7.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用户证明或报告及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此次招标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合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8.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4年2月25日起至2014年3月13日止每天8:30至16:30,在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售。9.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10、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3月18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1(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1、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4年3月18日13:30(北京时间)12、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3月18日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4.联系方式:招标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联系人:王丽萍电话:0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富康园七区14#2-7-2邮政编码:116021电话:(0411)
********、
155*****019传真:(0411)
********-0联 系 人:张寒阳E—mail :dlymzj@163.com开户名称: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 户 行:渤海银行大连分行帐号:2000 8711 2300 0108 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LYM-2013-1114第一分册商务部分 分 目 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10投标人须知11投标人须知11一、说明111、资金来源112、定义及其他11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34、投标费用13二、招标文件145、招标文件构成146、招标文件的澄清147、招标文件的修改1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58、编制要求159、投标文件构成1510、投标文件格式:1611、投标报价1612、投标货币17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7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815、投标保证金1816、投标有效期1917、废标条件2018、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20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1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20、投标截止期21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五、开标与评标2223、开标2224、评标2325.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6六、授予合同2726. 合同授予标准27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728. 中标通知书2829. 签订合同2830. 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2831. 中标服务费2932. 其他3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11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22招标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标代理机构: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311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招标文件列出的为主要设备及材料数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经验进行详细的工程量估算,不得少于本工程量清单的内容。投标总价除货物价格及以上描述外还应包括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施工占用道路及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本次招标项目包括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专用维修工具。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安装调试及和其他系统的联合调试;运营维护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负责本项目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与其它系统的接口、接口协调及有必要的接口实验、设备制造、工厂监造、出厂检验、包装、运输、存储、现场测试、系统调试、安装督导、接口联调及运行期间系统的缺陷修改、工厂培训及验收等,“用户需求书”和“合同条款”所涉及的报价要求及报价因素等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415投标保证金金额:25万人民币(1)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①电汇(适用外地投标人);②支票(适用本地投标人);③银行汇票(适用外地投标人);④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见附件格式,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⑤银行保函(见附件格式。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注: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当天投标保证金不接受支票及汇票。其他时间:在(2014年3月13日含)前到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渤海银行大连分行;帐号:2000 8711 2300 0108”(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不接受个人名头汇款。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 传真:(0411)
********516.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618正本的份数:1份,副本的份数:7份719投标书递交时间及地点:开标当日,在(2014年3月18日北京时间13:00-13:30)之间,到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第1受理区当面递交。标志字样:招标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DLYM-2013-1114投标人名称:“XXXXXXXXXXXXXXXXX”823.1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4年3月18日北京时间13:30开标日期及时间:2014年3月18日北京时间13:30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930.1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签订合同后十五(15)天内。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0%(人民币)。102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124.5.5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面试;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至少2个在国内轨道交通行业的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应用案例。(提供应用的用户证明或报告及合同)3、项目负责人面试包括项目负责人自我介绍及陈述(陈述时间10分钟以内);答辩;面试的同时现场核验原件(包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业绩用户证明或报告及合同)。1229.1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五(15)天内。13注本项目不分包,采购预算为:2589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资金来源1.1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定义及其他2.1 招标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2.2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3招标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4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可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5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5.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2.5.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5.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5.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5.2.3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2.5.3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2.5.4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2.5.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2.5.6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按中小企业产品报价占联合体报价比例计算。 2.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6.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6.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2.6.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2.6.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2.7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8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应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2.9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见投标邀请。(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7条款所规定的投标人。3.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货物。3.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邀请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2章 合同格式第3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4章 用户需求书(第二分册)开标一览表评分标准6、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招标方将根据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要求决定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决定召开标前答疑会,则将提前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在标前答疑会上,招标方将对投标人提出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问题进行答复。会后将把招标方在标前答疑会上所作的答复整理成会议纪要,并发给所有投标人。该会议纪要将被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原先所发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或者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方在标前答疑会上口头答复的内容与该会议纪要中的内容不一致,应以会议纪要中的表述为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的机构回函确认。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期,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十五(15)天前通知,并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8.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8.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胶封装订成册并编制页码与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9、投标文件构成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投标函”;(2)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投标报价表”;(3)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主要部件说明一览表”(4)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规格偏离表”;(5)按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6)按照规定格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按照本须知第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8)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第二分册 项目需求书”要求提供的文件及内容等;(10)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系统技术实施方案、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检测设备和检测手段、检验方法、供货组织程序等);(11)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提高其竞争力的其他书面承诺或文件。9.2投标人简单地复印或照搬技术规格的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判为无效标。10、投标文件格式:1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3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顺序编排、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胶封装订成册。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提供货物单价、总价和及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投标总价除货物价格外、还应包含运输费、装卸费、工厂监造、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用户需求书”和“合同条款”所涉及的报价要求及报价因素等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11.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1.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6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11.7投标人投标前应勘察施工现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及不可预见费用。12、投标货币12.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13.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即(1)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项目实施能力;(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从招标人开始使用至“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保修期或使用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第3章要求偏离表格式填写)。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4)应对用户需求书和合同通用条款有关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进行响应,提出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货物合格性文件。15、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汇票;或(2)支票;或(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4)银行保函。15.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30条规定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和按本须知31条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后五(5)天内原额退还。15.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或(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或(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0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或(5)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6)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4.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废标条件17.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政府采购法》予以废标或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均简称为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文件每页的右下角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除纳入投标文件文本外,需单独提供一份供唱标之用。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按19.3条规定进行标记。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即二层包封)。19.3 内外层信封均应: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年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人名称和地址。19.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9.3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0、投标截止期20.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期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20.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2.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2.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3.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果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3.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折扣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3.4 唱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误唱和漏唱内容当场提出更正和补唱。23.5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4、评标24.1 评标委员会24.1.1受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4.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4.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意见。24.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4.2.1 评分因素及权重。详见评分标准及细则24.2.2打分方法:各项评分因素的满分均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以各项因素的汇总得分乘以该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然后累加。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计算方法如下:评标总得分=F1×A1F2×A2 ………Fn×An,其中F1、F2 、………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 A2 ……… An=1)。注:后附评分标准表24.3投标文件的澄清24.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据此,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4.4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24.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4.4.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4.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不能对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4.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4.4.5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4.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议,或未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的;(2)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营业执照过期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认证证书或授权材料的;或,认证证书过期或无授权的;(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4)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投标文件未胶封、无目录、无页码的;(7)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8)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9)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10)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的;(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2)投标文件不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13)投标货物漏项;(14)弄虚作假企图骗取中标的;(15) 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1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24.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4.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4.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投标报价构成分析。投标报价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投标分项报价表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规定和要求。不合理报价或者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4.5.3 投标报价分析的原则是:(1)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11.2和投标分项报价表所有内容,否则按漏项处理。若投标货物的某项费用没有或免费提供,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其它费用”如果有的话,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24.5.4 评标委员会还依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技术部分量化评审。24.5.5评标委员会还应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面试。项目负责人应携带资质证书、身份证明文件等原件接受查验,并进行项目负责人答辩。24.6中标人的确定24.6.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打分,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4.6.2 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经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评标总得分最高;(3)有执行合同的能力。24.6.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评标报告。25.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5.1 除本须知第24.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25.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授予合同26. 合同授予标准26.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人。26.2招标方将保留在授予合同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查的权利。最终审查的内容是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对中标候选人产品情况、售后服务、履约能力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以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最终审查的方式有:(1)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2)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3)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第三方检测;(4)其他。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未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查,招标方将有权认为中标候选人不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26.3 如在最终审查阶段发现中标候选人不符合定标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复会,招标人报告最终审查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重新做出推荐意见。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7.1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8. 中标通知书28.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发布中标公告。未中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上述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招标方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8.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 签订合同29.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十五(15)天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9.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9.l条规定执行,取消该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30. 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30.1 履约保证金30.1.1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十五(15)天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0.1.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招标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0.1.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1)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2)银行汇票、支票或现金。30.1.4 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原额退还卖方。30.2 预付款担保30.2.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十五(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担保。30.2.2 预付款担保用于偿还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所蒙受的损失。30.2.3 预付款担保应采用人民币,按下述两种情况办理:1)预付款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或2)放弃预付款: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十(10)天内主动提出放弃预付款,并向招标人提交放弃预付款的书面声明。在此情况下,预付款将合并到下一付款期一同支付。30.2.4 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预付款保函退还卖方。30.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9条或30.1条、30.2条规定执行,招标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采购。31. 中标服务费31.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见30.4)31.2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三(3)天内将中标服务费一次性付清,并领取中标通知书。31.3本次招标按货物招标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31.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一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9.9(万元)32. 其他32.1 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第二章合同格式 分目录前附表34合同封面样本35一、合同文件36二、合同范围和条件36三、供货要求36四、资料要求36五、伴随服务要求36六、合同价格37七、支付条件37八、合同生效与终止37九、合同份数37附件138货物说明一览表38附件239详细的技术规格和要求39附件339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39附件439伴随服务内容39附件539合同价格一览表39附件640履约保证金保函40附件742预付款银行保函42附件844工程过程中的环境目标及要求424附件945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45附件1047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47附件1149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49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511. 定义512. 合同标的523. 供货范围524. 合同价格535. 付款536. 交货和运输.537. 包装要求548. 技术服务549. 质量保证5410. 产权与风险的转移5711. 违约罚款5712. 不可抗力5813. 保险5814. 税费5815. 分包与外购5816.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5817. 争端的解决6018. 适用法律6019. 合同生效及其他60 前附表序号内容1买方: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2卖方:系指中标人。在合同执行阶段称为卖方。3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4合同标的: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采购项目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6交货地点:项目现场。7付款形式:银行支票或汇票或银行划款。8合同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并提交足额有效的履约保证金和足额有效的预付款保函后十五(1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预付款;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货物全部安装调试、经专业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取得证书、提交项目全部决算资料并经大连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剩余10%工程款自质保期结束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9质量保证期:硬件设备质量保证期为最终验收签字之日起24个月,软件质量保证期为最终验收签字之日起36个月。 合同封面样本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采购编号:买方: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买方:年月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买方”)为和 (以下简称“卖方”)为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文件1.1下列文件将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有关附件;2)中标通知书;3)合同条款;4)招标文件;5)批准的图纸;6)投标文件;7)其他构成本合同的文件。1.2一旦上述合同文件之间出现了意思含混或矛盾之处,则应按自上而下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供货要求本合同项下卖方所供货物的品种、数量、型号、原产地及交货时间见附件1(货物说明一览表);所供货物的详细技术规格和要求见附件2(详细的技术规格要求)。四、资料要求本合同项下卖方所供的技术资料名称及交付时间见附件3(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五、伴随服务要求本合同项下卖方应提供的伴随服务及工程实施计划见附件4(伴随服务内容及工程实施计划)。六、合同价格本合同项下针对卖方所完成的全部合同责任和义务,买方应支付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元(RMB )。此合同总价是不变的总包价格,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数量的变化外,合同价格将不予以调整。具体分项价格见附件5(合同价格一览表)。七、支付条件本合同所购货物的支付条件在“合同条款”第5条中有明确规定。八、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即生效:1、合同已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2、卖方已按规定递交了履约保函。本合同在质保期满并货款两清后终止。九、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10份。当合同副本与正本之间存有差异时,以合同正本为准。买方: 卖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1货物说明一览表交货批次货物名称产地规格数量单位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 附件2详细的技术规格和要求附件3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格式与第三章的“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的格式相同。附件4伴随服务内容附件5合同价格一览表格式与第三章中所附的有关投标报价表的格式相同。 附件6履约保证金保函开具日期:致:(买方名称)(合同名称)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 (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人民币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有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通用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全部安装调试经专业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取得证书前完全有效,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并办理到货验收手续、全部安装调试经专业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取得证书之日后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出具保函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 字 人 签 名出具保函银行地址出具保函银行电话出具保函银行传真 附件7预付款银行保函出具日期: 致:(买方名称) (合同名称)根据 “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卖方名称、地址)(以下简称“卖方”),向买方提交总额为(人民币、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书面要求,说明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就在七(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买方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通用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无需通知我行。但是贵方与卖方协商变更合同且修改内容涉及本保函,卖方应同时书面向我行申请对本保函进行相应修改。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前完全有效,货物到货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之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出具保函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 字 人 签 名出具保函银行地址出具保函银行电话出具保函银行传真 附件8工程过程中的环境目标及要求一、在施工现场必须对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排放的控制。所有水体不应有自然原因所导致的下述物质:凡能沉淀而形成令人厌恶的沉淀物。漂浮物,浮渣、油类等。产生令人厌恶的色、臭味或浑浊度的。对人类、动物或植物有损害的。易滋生令人厌恶的水生物的。二、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改进施工工艺,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各种噪声超标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时到次日早晨6时内严禁使用,由于特殊原因在上列时间内需从事超标准施工,必须事先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办理批准手续,并向周围居民公告。噪声控制指标:执行国标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三、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有关管线的保护措施,无重大管线事故。管线类别:上水管煤气管污水管和雨水管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及光缆供油管供气管四、在施工区域、生活区域落实做好危险品现场控制、防台防汛现场控制、消防应急现场控制,确保现场事故为零。附件9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本项目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一、甲方在服务开始前向乙方明确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乙方负责服务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服务现场的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其相关文件报甲方备案。二、甲方应积极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乙方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三、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服务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每次按责任违约给予500-5000元的经济处理。四、凡服务场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甲方派人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的处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五、乙方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服务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六、乙方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服务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七、乙方进入服务场地后应明确落实服务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服务场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甲方备案。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服务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八、 乙方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定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服务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服务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服务安全。九、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十、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甲方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甲方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十一、乙方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甲方和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十三、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服务合同的附件,在服务合同签约后生效,与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服务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附件10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大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做好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一、 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二、 双方要认真贯彻“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现场由甲方项目管理组牵头,建立三方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争创文明工地。甲方按市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创建活动的实施由乙方负责。三、 乙方在其施工大纲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并落实如下有关要求: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铭牌,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应配带胸卡上岗。2、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连续、稳固、整洁、美观和线型和顺。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3、在施工的路段要有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均应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如遇台风、暴雨季节要派人值班,确保安全。4、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浆水、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包括土方)做到有序堆放,不得侵占车行道、人行道。施工中要加强对各种管线的保护。6、施工中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本市环境的污染,严格控制噪音。7、为配合实施国家和大连市开展环境保护和减少污染的要求,乙方必须在每年5-8月委托政府环保监督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废水进行一次测试,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并提交甲方备案。8、如发现乙方未进行上述环境保护测试工作,此测试工作由甲方代为办理,其费用由乙方加倍承担。四、乙方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做到“五小”生活设施齐全,符合规范要求。五、甲方对乙方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乙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凡乙方整改不力,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以乙方责任违约,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处理(1000-5000元人民币),并采取强化整改措施,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处理款从安全抵押金中扣除,最高上限为10万元。六、因乙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甲方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七、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甲方:乙方:日期:附件11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为切实搞好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场的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现根据大连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在与乙方签约工程合同时应将甲方对《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书面交于乙方,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2.甲方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息及时向乙方进行传达布置,定期听取乙方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3.甲方有权对乙方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按责任违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理(500-1000元人民币/次)。4.乙方的违章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1)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使用掖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2)未严格按本公司《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后附)进行动火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3)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赌博、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及集体宿舍内违章男女混居的。(4)违反《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用电,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毯、电慰斗等及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的。5.乙方在其责任区域内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乙方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行使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否决权。同时,还可对乙方进行2000-50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责任违约经济处理。6.甲方对乙方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由甲方开具书面通知单给乙方认可。处理款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7.根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确需增设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甲方可按“协商、集中”的原则决定实施方案,其费用甲方按实际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分担,乙方不得推委。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进入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甲方备案。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执行,服从管理,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负责,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3.乙方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还应主动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机关和甲方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积极地贯彻执行,对公安部门和甲方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4.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乙方应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甲方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甲方领导或有关机关检举揭发,要求处理。三、其他1.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与国家和本市的有关部门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2.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1.定义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1.1 “买方”系指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1.2 “卖方”系指供货人,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1.3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1.5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和材料。1.6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运输、保险、提供技术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7 “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1.8 “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使用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条款附件中指明。1.9 “接口”系指根据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之间、以及设备与买方或其分包商提供的设备之间的接口说明,并提供与其他专业有关接口所需的必要信息。2.合同标的本合同所订货物将用于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2.1 货物及服务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包括设备的设计、生产、运输、供货、安装指导、工程协调、现场配套设计、调试、试验、检验、试运行、验收及文件资料、培训、保险(运输保险及强制保险)、售后服务、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必要的服务。2.2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是卖方在其自身注册的工厂生产的产品。2.3 如在货物合成标中,确有某一产品或原料非卖方注册厂所能生产,经买方同意,部分产品或原料的来源可不同于卖方注册地,但卖方应在投标时加以明确说明,并注明厂家的有关情况。2.4 卖方提供合同货物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1、附件2。2.5 卖方提供合同货物的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按合同附件1。2.6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交付时间按合同附件3。2.7 卖方提供货物的运输及保险。3.供货范围3.1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合同附件1、附件2。(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技术资料及交付时间)3.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货物、配件、技术资料。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包括发货清单中未列入而确实属于供方供货范围内或“用户需求书”对货物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货物、技术资料等补上,且不再发生费用问题。 4.合同价格本合同项下针对卖方所完成的全部合同责任和义务,买方应支付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元(RMB )。此合同总价是不变的总包价格,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数量的变化外,合同价格将不予以调整。具体分项价格见附件5(合同价格一览表)。5. 付款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5.2付款方式:银行支票或汇票或银行划款。5.3合同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并提交足额有效的履约保证金和足额有效的预付款保函后十五(1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预付款;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货物全部安装调试、经专业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取得证书、提交项目全部决算资料并经大连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剩余10%工程款自质保期结束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6.交货和运输.6.1 合同货物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和顺序的要求, 应保证交货及时和货物完整。交货时间见合同附件1。6.2 安装及交货地点:合同货物安装及交货地点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6.3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6.4 合同附件1约定的交货时间范围内的交货均视为正常交货。供需双方因需要而变更货物的交货时间,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前10日通知对方,并且要得到对方书面认可。7.包装要求7.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 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项目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负责。7.2 每件包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的详细清单、合格证。7.3配件应分别包装,并满足7.2款要求。8.技术服务8.1卖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检验、试验、安装、维保等全过程的服务。8.2 卖方需派代表到项目现场进行服务。8.3 买方有权将卖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8.4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买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需要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买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7日内卖方没有答复,将按11.2条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9.质量保证9.1 标准9.1.1货物应符合“用户需求书”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该标准必须是有关机关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9.1.2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9.2 检验与验收9.2.1 验收要求9.2.1.1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在生产过程中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买方可根据需要随时派人到卖方工厂检查生产技术情况或派专人驻厂监造和抽检产品的质量,卖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一切因检验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支付。买方人员检查和验收均不减轻卖方对货物及服务质量的全部责任。9.2.1.2 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合同项下货物的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如下:(1)货物出厂前检查;(2)到货验收;(3)预验收;(4)最终验收。检验试验根据“用户需求书”(或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任何情况下,某一步骤检验和试验的结果均不能免除卖方于后续试验、检验和验收程序中的合同责任。9.2.1.3 除合同规定由买方负担检验试验费用的情形外,进行上述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卖方承担。9.2.2 货物出厂前检查货物出厂前检查按“用户需求书”执行。卖方对所有试验的结果、步骤、数据等须有原始记录,这些记录必要时由双方代表签字。9.2.3到货验收9.2.3.1货物运到现场后,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尽快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9.2.3.2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1份。对损坏、短缺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或替换相应的货物,但费用由卖方自负。9.2.4预验收预验收即货物达到使用标准时的验收,由买方组织,卖方参加。如卖方所供的货物按“用户需求书”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则预验收通过。9.2.5 最终验收最终验收指卖方履行完质保期的责任和义务后,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进行的验收。9.3 保修9.3.1 在货物预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承担正常维保的材料、消耗品费用,并对货物由于制造工艺或原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任何质量问题负责。9.3.2 如发现上述问题,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9.3.3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和部件。9.3.4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没有按9.3.3款要求办理,买方有权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9.3.5 上述9.2款所述的各项检验,无论未发现问题还是已按索赔要求对货物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9.4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预验收起 。10.产权与风险的转移10.1货物的产权和风险,均在货物通过预验收后转移买方。11.违约罚款11.1 如果不是由于买方原因或买方未要求推迟交货,而卖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1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5%;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0%;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5%;不满1周按1周计算。合同货物迟交,违约金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卖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工程施工有重大影响的货物如迟交超过2个月时,卖方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可超过合同总价的5%,与此同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1.2 由于卖方技术服务的延迟、疏忽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卖方将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且卖方还需支付由于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买方直接损失的费用。11.3卖方对于根据合同11.1、11.2款承担的违约金总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12.不可抗力12.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2.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另一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13.保险卖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对货物在制造、运输、存放、安装和交付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以及工作人员和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费用由卖方承担。14.税费根据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应由卖方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卖方承担。15.分包与外购15.1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货物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的外购)。卖方需分包的内容、比例应征得买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15.2 卖方对所有外购部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16.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16.1 合同的变更16.1.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后方能生效。16.1.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的无法正常执行时,卖方和买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终止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解决。16.2 合同终止16.2.1当合同双方完成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16.2.2若双方同意,合同可以在任何条件下终止。16.2.3 如果买方发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货物;(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3)卖方在本合同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欺诈行为,包括卖方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招投标或合同实施过程中擅自改变货物规格型号、关键部件配套厂家、降低质量等。16.2.4买方根据16.2.3款的规定,发出违约通知书后,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措施完成被中止了的工程。卖方应承担买方为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或为完成中止工程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2.5如果买方严重违背合同规定,而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卖方有权终止合同的部分和全部。但卖方应在终止合同前1个月书面通知买方。如买方未能在这个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加以弥补,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补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但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2.6如果卖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清偿能力,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7.争端的解决17.1买卖双方应通过直接的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7.2 仲裁17.2.1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应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17.2.2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7.2.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7.2.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8. 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19. 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2)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10份。当合同副本与正本之间存有差异时,以合同正本为准。(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双方修改或补充的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三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分目录一. 投标函格式63二. 投标报价表格式64表一. 建筑、安装费用表66表二.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专用测试设备报价表668表三.供业主选购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专用测试设备一览表68四. 主要部件说明一览表69五. 技术规格偏离表70附:技术参数明细表71六.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72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3八.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74九. 涉及招标文件的其他格式80 一. 投标函格式致:根据贵方为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1)开标一览表(2)投标价格表(3)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4)资格证明文件(5)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元,交货时间;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我方保证遵守DLYM-2013-1114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31条关于中标服务费的规定。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二. 投标报价表格式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包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及原产地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安装指导费及开通测试(第一次)安装指导费及开通测试(第二次)专用工具费备品备件费专用测试设备运输及保险费培训费设计联络费其他合计合计=数量*单价 安装指导及开通测试费 专用工具费 备品备件费 专用测试设备 运输及保险费 培训费 设计联络费 其他(如果有的话,应详细列出明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合计合计123…设计费总计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2、本表用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2.5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填入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表一. 建筑、安装费用价格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子系统名称项目描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定额:1、辽建发(2007)87号文发布的《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建标(2008)193号文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1.此表所列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表二.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专用测试设备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23456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小计=4*5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专用测试设备合计注:备品备件不足按废标处理。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1.此表所列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表三.供业主选购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专用测试设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23456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小计=4*5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专用测试设备合计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1. 该价格不进入投标总价,仅供评标时考虑。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四. 主要部件说明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系统及设备部件名称型号和规格生产厂家原产地主要参数单价数量单项总价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五. 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规格投标人响应规格偏离说明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技术参数明细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六.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序号技术资料名称份数编制(开发)单位交付时间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八.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目录:8-1投标人资格声明8-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8-3 投标人近年来完成的业绩情况8-4 投标人目前正在履行的业绩情况8-5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填写须知1)投标人对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2)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招标方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4)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 8-1 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人资格声明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为响应你方 年 月日的(项目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1)我方的资格声明,各有1份正本,副本。(2)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人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我方愿意配合你方,向有关机构和单位(如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企业等)查证和获得有关资料。投标人(公章)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名称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地址传真签字邮编电话 8-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涉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产品须具有生产厂家合法有效的授权书原件(原件放正本中、副本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 a、投标人如具有厂家直接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将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投标文件副本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书复印件。b、投标人如具有厂家直接出具的长期授权书,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须将长期授权原件携带到开标现场备查)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证明文件、彩页、检测报告等。备注(1)证明资料应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投标人须对自己所投的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中明确标注本项目所投产品型号和位置(可采用网络截屏)以方便专家评审。(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只有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才能获得该类产品加分否则不予以加分。(3)投标人所投电脑、打印机提供的节能清单目录相关证明(应附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五期“节能清单”,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不予加分)。 8-3 投标人近年来完成的业绩情况序号项目名称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简述合同金额业主方联系人联系电话2008年至今具有至少2个在国内轨道交通行业的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应用案例(提供应用的用户证明或报告及合同)。 8-4 投标人目前正在履行的业绩情况序号项目名称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简述合同金额业主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注:对表中所列的主要项目应附业绩合同。 8-5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参加工作时间项目负责人从业年限身份证号码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规模开、竣工日 期工程质量证明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我承诺上述资料情况属实,如有虚假同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厉处罚。签字:年月日1、须后附以下材料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如有)、注册资格证书(如有)、业绩用户证明或报告及合同。2、项目负责人情况: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至少2个在国内轨道交通行业的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应用案例(提供应用的用户证明或报告及合同)九. 涉及招标文件的其他格式1、投标担保格式: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担保公司)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中小企业声明书格式中小企业声明书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注:投标人除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外,还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否则不能享受报价产品的价格扣除。评 分 细 则 评分细则一、评分细则分项评价因素权重%分值说明价格部分投标报价40%100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40%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技术部分技术参数响应招标文件程度20%10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各项技术参数响应招标文件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技术参数无偏离的得100-81分;设备情况较好,技术参数偏离不大的得80-61分;设备情况一般,技术参数偏离很大,但尚能采用的得60-40分。性能品质20%10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文件对所提供设备的档次、质量、制造工艺水平、技术先进性、运行稳定性、可靠性等进行综合评定。明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100-81分、略优于招标文件要求80-61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60-40分。商务部分项目实施方案10%10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系统技术实施方案、质量控制措施、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检测设备和检测手段、检验方法、供货组织程序等)进行综合评价。突出100-81分、优良80-61分、一般60-40分。售后服务4%100对售后服务作出清晰、优惠的承诺,并提供客户正面证明。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强大,售后服务承诺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100-81分;售后服务方案比较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较为强大,售后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80-61分;售后服务方案一般,售后服务承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0-40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100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得满分,没有得0分;其他项目负责人面试5%100项目负责人面试内容:项目技术应答、现场进度管理、联调配合、工程难点及关键节点、售后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条件等方面的内容。(细则附后) 项目负责人面试分类分项分值面试评分要点内容项目负责人陈述答辩项目负责人陈述分值范围( 50分)优等50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本单位的技术方案理解的透彻,对本次投标所采用的产品技术参数、优缺点介绍详细,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联调配合、售后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条件等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良好30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本单位的技术方案理解的较透彻,对本次投标所采用的产品技术参数、优缺点介绍较为详细,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联调配合、售后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条件等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相一致。中等10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本单位的技术方案有一定的介绍,对本次投标所采用的产品技术参数、优缺点进行了基本的介绍,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并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表述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联调配合、售后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条件等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相一致。差等0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本单位的技术方案理解不清,对本次投标所采用的产品技术参数、优缺点没有清晰的介绍,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联调配合、售后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条件等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不一致。项目负责人答辩分值范围(50分)优等50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良好30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中等10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晰。差等0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晰。加分因素说明节能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中用K2表示。(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本项目计算公式:节能产品加分 = 技术加分 价格加分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40×K2(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40×K2。环保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中用K3表示。本项目计算公式:环保产品加分 = 技术加分 价格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40×K3(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40×K3。备注备注备注:(1)证明资料应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投标人须对自己所投的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中明确标注本项目所投产品型号和位置(可采用网络截屏)以方便专家评审。(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只有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才能获得该类产品加分否则不予以加分。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二、评分说明1、投标人综合得分说明:分别计算出各评委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委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投标人投标产品是中小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价格因素平均得分与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之和即为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总得分。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3)售后服务保障得分高的。3、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4、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5、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三、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介绍投标产品相关性能和品质情况。投标人必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事求是地陈述。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有关说明以上所有证件均须以原件或副本原件为证明支持(投标文件中放入复印件)。 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符合性评审表序号符合性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投标单位名称及审查意见(合格、不合格)备注说明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字和盖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胶封、排版、打印;3.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4.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不足,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件、资格证明书等主要内容不全;5.没有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投标承诺书等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的;投标人恶意哄抬标价或低于成本价竞标的;7.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8.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存在其他重大偏差的;9.未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相悖的不合理要求。“√”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评委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开 标 一 览 表 开 标 一 览 表招标项目: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LYM-2013-1114 年 月 日序号系统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万元)交货时间备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符,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LYM-2013-1114第二分册技术部分(后附) 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专用无线系统用户需求书二〇一四年一月 目 录1 工程概况921.1 线路概况921.2工程设计年度及工期要求921.3现场条件921.4环境条件941.5与其他线换乘关系941.6机房工艺条件941.7国产化951.8设备技术要求951.9环境要求951.10仪器仪表971.11系统完整性971.12制造工艺要求971.13软件981.14施工用电981.15招标文件权威性991.16设备限界991.17设备配线要求991.18系统可靠性要求991.19系统维护管理要求992.标准及单位1002.1 标准及规范1002.2 单位制1022.3 语 言1023.电源与接地1033.1 电 源1033.2 接 地1034 接口划分1034.1 与通信子系统接口1034.2 与信号ATS系统接口1044.3与车辆接口1045设备材料供货范围1055.1 设 备1055.2 配 线1055.3 分 工1056无线系统设备技术规格1066.1概 述1066.2 供货及服务范围1077专用测试仪表供货范围1347.1 专用测试仪器仪表1347.2 专用无线系统仪器仪表1348.通用要求1369.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1389.1一般要求1389.2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的确认1399.3产品、系统设计图1399.4安装验收规范书1409.5测试检验报告1409.6竣工图1409.7操作手册1409.8维修手册1409.9培训资料14110.设计联络、技术培训及技术服务14110.1设计联络14210.2培训14310.3技术服务14411.测试、检验、验收14511.1一般要求14511.2工厂实验14611.3出厂检验14711.4到货检查14711.5现场安装检验14711.6现场测试、调试14811.7竣工检验14811.8试运行14911.9初步验收15011.10最终验收15012.发运、包装、装卸与储存15012.1发运15012.2包装15012.3装运标志15112.4随箱文件15112.5存储15112.6现场运输15113.交货地点、日期15113.1交货地点15213.2交货时间152 1 工程概况1.1 线路概况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正线全长40.352km,其中高架线长度为31.021km,占76.9%;地面线长度为2.393km,占5.9%;地下结构长度为1.707km,占4.2%;山岭隧道长度为5.231km,占13.0%。全线共设置车站14座(含预留6座),其中高架车站13座,地下车站1座(河口站),最大站间距5.476km(黄泥川~龙王塘),最小站间距1.774km(郭水路(预留)~旅顺站),平均站间距3.044km。本次工程新设8个车站、一个控制中心、一个维修中心。其中维修中心设置在铁山车辆段维修中心综合楼,控制中心和旅顺站同站址分建。河口站为与轨道交通一号线的换乘站。1.2工程设计年度及工期要求2013年底建成,初期2015年,近期2022年,远期2037年。总的工期要求:2014年 4月竣工预验收,2014年5月试运营。投标方要根据工程总的工期要求,安排工程各阶段工期计划。上述计划仅供参考,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权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服从招标人对上述工程计划的调整。1.3现场条件1.3.1 线路中心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线通信系统线路中心设置于旅顺新建的控制中心大楼内。1.3.2 车站车站表序号站名站中心里程站间距(m)车站型式1河口DK0 693.064双岛式站台2101.2592东软DK2 850.000侧式站台4199.4793黄泥川DK7 049.459侧式站台5475.5364龙王塘DK12 525.000侧式站台18775李塘沟(预留)DK14 385.702侧式站台3415.3386山川柳(预留)DK17 832.000侧式站台2004.2787塔河湾DK20 859.000侧式站台3582.7348大学城(预留)DK24 256.000侧式站台32449郭水路(预留)DK27 500.000侧式站台1773.92910旅顺站DK29 383.500岛式站台2315.36911寺沟(预留)DK31 700.000侧式站台227012石板桥(预留)DK33 970.000侧式站台4380.61313铁山镇DK38 350.500侧式站台2929.79614旅顺新港DK41 280.000侧式站台1.3.3 维修培训中心本次设计在铁山镇新设车辆段及基地1座,由以下三部分组成:车辆段、综合维修中心、物资总库。通信维修车间设置在综合维修中心。在东软站、黄泥川站、铁山镇站、旅顺新港站设维修工区。1.3.4 电源本工程通信设备所需的外供电源为一级负荷供电,由变、配电所引接的两路独立三相五线制交流电源分别接至控制中心、车站及车辆段信号楼的通信电源室的交流配电屏处,交流配电屏由招标人提供。当两路电源中的一路发生故障时,交流配电屏能自动切换至另一路。线路中心、车站及车辆段的交流输入电压均为380V,波动范围为 15%~-15%,频率范围为50Hz±5Hz。1.3.5 接地本系统采用联合接地方式,系统的接地线连接到综合接地系统的弱电接地端子, 综合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0.5Ω,本系统接地电阻≤1Ω。所有设备和桥架都须与接地端子连接。1.4环境条件海拔高度:不超过200m相对湿度:最湿月平均湿度不超过90%。温度:年平均温度10.2℃,环境极端温度-21.5℃~35.3℃,月平均温度不大于35℃。降水量: 年平均降水量:658.7mm最大日平均降水量:171.1mm最大积雪深度:37cm风向及风速:冬季风向以北风、西北风为主,夏季以南、东南风为主。30年一遇最大风速:31m/s大连地区有旱涝、暴雨、冰雹、大风、寒潮、雾害、雷电、等气象灾害发生。系统必须保证在大连的环境条件下(包括恶劣天气),在24小时内安全、可靠、连续工作。投标人应根据大连地区的特点,充分考虑设备的防雷措施,并满足国家现行规范的要求。线路中心通信设备用房地面均布荷载为600kg/m2;车站通信设备用房地面均布荷载为600kg/m2。1.5与其他线换乘关系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建成后将与建设中的轨道交通1号线在河口站连接,形成衔接关系,设计为在付费区内换乘。1.6机房工艺条件通信机房工艺条件走线方式:设备间的配线连接应采用下部布线方式。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满足本节“设备应用环境”要求,如不能满足这些要求,承包方应申报偏差值。1.7国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1999] 20号文) 和国家计委 ( [1999] 428号文、计产业[2001]564号文) 的规定,本工程的机电设备和车辆的综合国产率必须达到70%以上,要求通信系统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的国产化率指标至少达到80%以上。(1)投标人须保证系统经国产化后仍为完整、统一的通信(子)系统。并保证(子)系统的质量,对系统设备及其零部件的技术质量负全部责任;(2)投标人须承诺对采用国产化的部分提供清单,包括提供发改办工业[2005]2084号文件及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2005]15号文件所要求的资料。1.8设备技术要求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本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并逐条明确应答和提出技术规格书。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规格至少满足本技术规范中提出的各项技术指标,投标人可推荐高于本技术规范规定的定性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应答书。1.9环境要求1.9.1通风与灰尘防护设备本身的通风装置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须提出安装设备的场所对灰尘的极限条件,并明确提供设备对灰尘防护方法的详细说明。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在土建装修基本没有完成且无通风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安装、调试、开通。在安装、调试、开通过程中损坏的设备必须马上无条件更换(不可使用备品备件)。1.9.2 设备抗震性设备的安装具有抗震措施,以确保设备在地震裂度为7-8级(中国级)时不倾倒。1.9.3温度、湿度和振动要求温度、湿度和振动要求项目控制中心通信机械室车站、信号楼通信机械室列车司机室区间高架温度工作18~2818~28 10℃-- 45℃-25℃--- 70℃存储-20℃-- 70℃-20℃---70℃-20℃---70℃-25℃--- 70℃湿度工作见表2-7-1见表2-7-10---100%0---100%存储0---100%0---100%0---100%0---100%机械冲击4g10g10g10g机械振动5---20Hz1.8mm(振幅)20---100Hz1.4g5---20Hz5mm(振幅)20---100Hz1.4g5---20Hz5mm(振幅)20---100Hz4.2g5---20Hz5mm(振幅)20---100Hz4.2g注:在0℃---45℃之间保证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在大于45℃时,应能保证设备的工作。1.9.4电磁兼容要求投标方应充分认识到系统设备的使用环境,系统设备不受轨道交通其它系统的电磁干扰影响,也不对其他系统产生电磁干扰,并应符合国家电磁干扰影响的有关规定。在本线存在的电磁环境下能正常工作并满足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可靠性水平,并不对本线或本线附近的其他第三方设备及人体产生不利的影响;投标方应该注意供电系统产生的对设备内部和电路板的电磁干扰,应确保设备布置在临近供电设施的条件下,由供电系统(牵引、降压、整流变电所)产生的电磁干扰(无论是传导、辐射或感应的电磁干扰)均不会对本系统设备的正常工作产生影响。1.9.5电磁兼容标准本技术规格书引用国际、欧洲和国内的相关的标准。如果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对某个标准有重复的要求,应使用要求更为严格的一个。投标方应遵循如下的标准或规范:欧洲标准EN 50121-2铁路应用:电磁兼容性的二部分:整个铁路系统对外界的电磁反射限量。EN50121-4信号和通信系统的发射和屏蔽标准EN55022(BS6527)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干扰的测量方法及限制EN50081-1EMC的一般发射标准―第一部分,家庭和轻工业环境EN50081-2EMC的一般发射标准―第一部分,工业环境EN 55014-2EMC家用设备要求,电气工具和小型器具第二部分,抗干扰IEC 1000-4-8供电频率的电磁场抗干扰国际标准IEC 1000-4-1 EMC 第四部分,第一节电磁兼容测试与测量技术通用要求IEC 1000-4-2 EMC 第四部分,第二节电磁兼容测试与测量技术静电放电要求IEC 1000-4-3 EMC 第四部分,第三节电磁兼容测试与测量技术无线电磁场-抗干扰实验IEC 1000-4-4 EMC 第四部分,第四节电磁兼容测试与测量技术快速放电要求IEC 1000-4-5 EMC 第四部分,第五节电磁兼容测试与测量技术浪涌抗干扰测试IEC 1000-4-6 EMC 第四部分,第六节电磁兼容测试与测量技术9kHz以上的传导无线电频率扰动的抗干扰测试1.10仪器仪表招标人采购的仪器、仪表、便携式终端等不能作为设备调试、开通使用的仪器仪表。1.11系统完整性本技术规范给出了通信系统设备的主要技术要求,对于招标文件中未提出要求的部分,投标人须本着提供完整的、满足运营要求系统的角度进行必要的补充,以保证系统的完整性。为保证系统的完整性,中标人不得以招标文件中未规定为理由要求招标人进行通信系统的设备、材料、各种安装连接附件的追加。1.12制造工艺要求通信系统设备制造工艺要求如下(不限于此):印刷电路板采用波峰焊以上技术。所有电路板应采用SMT技术,大电流插件采用镀银技术。每块印刷电路板都应具有防护涂层,以防止因潮气或其他腐蚀环境引起的开裂、生锈、变质。零部件的布置、固定和排列应使检查、拆除和更换时不受影响或损坏连线上的其他零部件。所有批量生产的设备、零部件、元器件都是标准产品,相同规格的卡、盘可互换。提供容纳和保护所供设备所需的所有机柜、机架和其他机箱。钢制机柜、机架、盘和其他支撑结构应经细致清洗和防锈处理,并可接受前述之环境条件。设备的金属表面除了加工装配面和电镀表面外,都应进行防锈喷塑处理。对封闭结构的内表面也要喷涂或进行防锈处理。处理应符合SSPC标准。所有机柜和机架应随意安置,并采用基座固定于地面上(防静电地板暂按300 mm净空考虑)。电缆应从底部进出机柜。电路板上不得采用飞线连接;设备互联方式采用连接器方式,连接起带有的互联电缆,要有色谱标以便识别。除墙挂式机柜外,所有机柜都应有前后门。柜门应提供钥匙或扳手等安全措施。所有设备均采用自然散热,供货商应根据自身设备特点考虑是否需在机柜上安装散热风扇,以确保设备在没有空调时可正常工作;同时机柜应考虑防止虫害、灰尘的侵入。除墙壁安装设备外,宜采用19英寸标准机柜或ETSI标准机柜。所有机柜要颜色一致,机柜采用统一风格的标志、字母、符号(由招标方提供)。每一机柜的正面要有描述设备功能的铭牌。机柜内设备正面也应有描述其功能的铭牌。1.13软件中标人提供的的各种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各种应用及控制软件等)须为正版软件,并具备满足系统使用的软件授权,如中标人提供的任何软件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其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独立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须赔偿软件厂商及招标人的所有损失。中标人须提供所有软件的三年免费升级服务。1.14施工用电招标人在通信系统安装调试期间不能保证提供正式电源,中标人须考虑使用临时用电来进行通信各子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中标人须配备必要的电源保证措施(稳压电源、UPS等)进行通信各子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在使用临时电源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损坏的情况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须及时免费更换损坏的设备。1.15招标文件权威性本技术规范作为通信系统招投标过程中最终技术文件,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指挥部拥有对本技术规范的最终解释权。1.16设备限界室内设备高度≤2200mm,最终高度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1.17设备配线要求投标方提供的所有配线线缆均应采用阻燃低烟无卤线缆。1.18系统可靠性要求设备要求每年24小时×365天连续工作。系统所有设备应具有在轨道交通领域良好的运行业绩,不具备该业绩的系统可视为不满足标书要求。对关键器件采用冗余技术,如电源、交换网络、处理器、其他公用部分等。电源多重保护设计。具有“故障弱化”能力。1.19系统维护管理要求模块化设计,方便维修、替换。所有相似零部件应具有充分的可互换性,而不需修整或调整,应采用标准产品。所有系统项目的可互换性应遵照商业惯例,系统内相同功能的元件在电器上和机械上都应是可互换的,且在有外观要求时,其外观应一致。自诊断功能和根据需要的内置仪表。重要的故障、告警(如电源告警等)在卡、盘面上应有指示。考虑适当的测试点,方便外测试设备测试。故障隔离措施和在线维修措施,以减少停机和修复时间。集中维护管理功能,在控制中心可对节点系统集中维护管理,当控制中心节点故障时,其它任何节点可以定义为集中维护节点。1.20入网许可证投标人应对传输、数字程控交换机,以太网数据交换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对于AP、无线基站、光纤直放站等无线信号发射设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局颁发的入网许可证,对于电源设备提供泰尔实验室出具的实验报告。2.标准及单位2.1 标准及规范通信系统符合以下国际、国家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不限于此):2.1.1 系统和设备设计标准及规范通信系统(包括各子系统)和设备的设计标准如下:(1)《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2)《铁路运输通信设计规范》TB10006-2005及有关国际部分;(3)《集群通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5034-97);(4)《数字集群移动通信系统体制》(SJ/T11228-2000);(5)《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和通用技术条件》;(6)《通信电源设备安装设计规范》(YD5040-97);(7)《900/1888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工程设计规范》(YD5104-2003);(8)《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YD5059-98);(9)《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98);(10)《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YD 5003-94;(11)《数字同步网工程设计规范》YD 5089-2005;(12)《同步数字系列(SDH)长途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YD 5095-2000;(13)《通信管道与通信工程设计规范》YD 5007-2003;(14)《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 5006-2003;(15)《公用分组交换数据网工程设计规范》YD 5022-96;(16)《数字数据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 5029-97;(17)《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 5027-96;(18)《广电部厅堂扩音系统指标标准(二级)》;(19)《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20)《安保电视系统设计标准》DBJ08-16-99;(21)《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22)《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本);(23)《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24)信息产业部、铁道部及原邮电部、电子部的有关标准;(25)公安部有关技术标准;(26)国际电信联盟ITU-T、ITU-R有关建议;(27)IEEE有关协议;(28)国际电工学会标准(IEC);(29)国际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有关协议; (30)欧洲邮政及电信联盟(CEPC)最新文件及其附件;(31)电子工业协会(EIA)的有关标准;(32)国际铁路联盟UIC标准;(33)《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CECS165:2004。2.1.2 工程相关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通信的安装、调试遵循以下施工和验收的标准:(1)《铁路通信施工规范》(TB10205-99);(2)《程控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 5076-2005);(3)《铁路运输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TB10148-2003);(4)《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5)《厅堂扩声系统指标》(GYJ25-86);(6)《民用闭路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7)《列车调度电话》(系列规定);(8)《群集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暂定规定》(YD 5035-97);(9)《铁路单模光纤接续标准》(TB/T-2168-9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24 - 50527);(14)《光缆通信系统传输性能测试方法》(15)《同步数字体系光缆线路进网要求》(GB/T15941-1995);(16)《同步数字系列光缆传输设备安装工程安装验收暂定规定》(YD 5044-97);(17)《铁路光缆通信同步数字系列工程施工规范》(TB10129-99);(18)《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验收暂行规定》(YD/T5093-2000);(19)《铁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上、下册)》(TB10404(1-2)-2003);(2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21)《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YD 5078-98);(22)《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 5079-98);(23)《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 5058-98);(24)《GSM-R调度通信系统主要技术条件(暂行)》;(25)《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ECS177:2005。2.2 单位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技术图纸等,均使用SI制(国际计量单位)。2.3 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采用简体中文编写,中标人所提供的一切技术资料及图纸均采用简体中文编写。2.4其他要求(1)在与投标人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拥有对设备数量、型号调整的权利。在设备制造前,招标人保留在总价范围内对所购的设备、备品备件、仪器仪表维修工具等数量及品种变动的权利。(2)在本线路有与其他轨道交通线路联网的需求时,投标人及其各供货商应承诺根据需求实现联网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标书里对此进行相应描述。(3)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供货范围应全面满足第二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应与工程进度的要求相一致。(5)投标人应承诺在通信质量保证期满后,继续以优惠的价格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6)投标人应对整个通信系统的完整性负责,由投标人所造成的改变,投标人应支付相应的附加费用或对招标人进行相应的补偿。(7)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系统、软硬件、材料、安装工程必须以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气候环境温度为环境条件确定制造标准,保证在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提供的工作环境条件下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在本工程完整正式交接给招标人或试运营前,如由于气候环境条件超出前述气候条件及其它所有原因引起的所有设备、系统、软硬件、材料、安装工程的损坏或不能达到招标人规定的技术条件要求,均由投标人在正式交接前或试运营前负责更换和维修,投标人应承诺由此引起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8)由于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是大型综合工程,工期紧张,本工程以及其它各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存在调整的可能性,因此投标人应有足够的工期风险意识和准备,以满足招标人规定的工期要求和工程的整体工期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为保证工期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9)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的站名皆为暂定,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实施和运营期间改变车站的名称,投标人应无条件负责完成这种改变所带来的工作,保证通信系统设备的正常使用,投标人应承诺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了这种情况带来的费用和风险,不得额外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3.电源与接地3.1 电源通信电源系统在控制中心、各车站、车辆段、区间及预留站变电所的通信设备室提供220V的UPS电源配电输出及接线端子。通信电源系统在区间变电所及预留站变电所的通信设备室提供-48V的直流电源配电输出及接线端子。3.2 接地综合接地系统在控制中心、车站、车辆段提供综合接地体并在通信设备室设置室内地线盘,通信设备通过接地线与通信设备室室内地线盘连接。4 接口划分4.1 与通信子系统接口4.1.1与传输系统接口传输系统在车站、控制中心、车辆段、区间及预留站变电所为无线提供E1接口,接口位置在传输系统的配线架外侧。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至传输系统配线架的电缆(含接头)由投标方提供、连接并保证开通,车辆段、控制中心、各个车站、各个区间及预留站变电所基站到传输配线架的距离不超过50米,投标方应考虑本段传输距离相应的传输方式,并配置相应设备。4.1.2与时钟系统接口时钟系统为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提供标准的时间信息,用于同步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显示时间,接口方式为RS422,接口位置在控制中心通信设备室综合配线架上。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至综合配线架的连接电缆(含接头)由投标方提供并负责连接并保证开通。4.1.3与电话系统接口专用电话系统为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提供6路录音接口,用于对控制中心、车辆段及车站调度员调度通话的录音,接口方式为音频口,接口位置在控制中心通信设备室综合配线架上。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至综合配线架的连接电缆(含接头)由投标方提供并负责连接并保证开通。公务电话系统为专用无线系统提供2路E1接口,用于经授权的公务电话用户拨入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接口位置在控制中心通信设备室的DDF架上。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至DDF架的连接电缆(含接头)由投标方提供并负责连接并保证开通。4.1.4与光缆接口在具有光纤直放站近端机及远端机的机房,无线系统光纤直放站应提供双头尾纤至ODF架(暂按15米考虑),采用FC/PC接头。界面在ODF架的外线侧;在区间,光纤直放站远端机应提供单头尾纤,尾纤长度不小于2米。4.2 与信号ATS系统接口ATS系统(不在本招标范围内)为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提供接口,用于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实时了解列车的位置,接口方式暂定为RS422或者IP接口,接口位置在控制中心信号设备室内,接口方式和位置在设计联络过程中最终确定。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至信号机房配线架的电缆(含接头)由投标方提供并连接并保证开通。4.3与车辆接口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对车辆的接口要求包括电源及接地接口、车载广播接口及车载台天线的安装。(1)电源及接地接口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车载台的电源及接地接口由车辆(不含在本招标范围内)提供,接地点靠近车载专用无线设备并直接连到车体,接地电阻由投标方提供并在车辆专业的指导下进行安装。(2)列车广播接口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对列车广播接口采用音频方式,在设计联络过程中最终确定。(3)车载台及天线安装a.投标方提供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车载台、天线、相关电缆(含接头)及安装要求,车辆制造厂商提供车载台及天线的安装位置;b.接口形式为50Ω同轴接口,类型由投标方确定,连接电缆为50Ω射频同轴电缆,接口数量为每个司机室1个;c.在车辆顶部安装车载天线,具体的安装要求由投标方给出安装图纸,如列车顶部不是金属材质,天线安装位置须预埋金属反射板,尺寸由投标方给出。天线安装位置应偏离触网位置。5设备材料供货范围5.1 设备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包括以下范围:(1)控制中心的无线集群设备、直放站设备、网管设备等;(2)各车站及区间的无线集群设备、直放站设备等;(3)车辆段的无线集群设备、直放站设备等。5.2 配线投标人提供的主要配线有:(1)设备内部配线;(2)在设备安装施工时按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配线。中标人在设备安装前进行现场勘测。5.3 分工招标方与投标方分工以各通信机械室光纤、数字和音频配线架为准,配线架内线侧至无线系统设备线缆、尾纤、连接器等安装材料和安装施工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应提供安装设备所需的机架底座、螺栓螺帽、机柜间及机柜内的缆线、投标设备专用缆线、设备配套的连接器等所有安装材料及安装件。光纤跳线应安装好接头。投标方应提供机柜与外围设备、其它相关专业设备、电源、地线盒之间的连线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等。招标方负责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机房空调、主备用交流电源、地线建筑。交流电源及地线排均安装在通信机械室内。在车站招标方负责提供1路220V交流电源给无线系统,投标方所供设备多路电源的分配由投标方自己解决。在车站可以为直放站设备再提供一路220V交流电源;对于区间变电所和预留站变电所内设置的无线系统,招标方只负责提供1路直流-48V电源给无线系统。6无线系统设备技术规格6.1概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专用无线系统是为了保证轻轨安全、高密度、高效运营而建设的话音、数据无线通信系统,它为轻轨运营的固定用户(控制中心及车辆段调度员、车站值班员等)和移动用户(列车司机、防灾人员、维修人员)之间的语音和数据信息交换提供可靠的通信手段,它对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和管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提供了重要保证;同时,在轻轨运营出现异常情况和有线通信出现故障时,亦能迅速提供防灾救援和事故处理等指挥所需要的通信手段。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专用无线系统采用800MHz频段的TETRA数字集群调度系统,系统建设充分保证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可靠性,同时结合大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资源共享。本项目包括无线系统的设备供货、二次开发、系统技术方案的制定、无线信号覆盖设计、设计联络、安装督导、厂验、系统测试、场强测试、电磁环境测试、编号、频率规划、质保期服务,还需协助设计院完成施工设计,保证安装单位能够顺利地进行安装施工,实现设计的功能和性能指标。专用无线通信系统,遵循国家通信行业标准《数字集群无线通信系统》SJ/T 11228-2000,并遵照执行国家、信息产业部和铁道部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系统在确保使用、维护和施工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科学性、合理性,确保通信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全可靠;同时将近期建设规模和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以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无线系统通信网为原则,提供一个科学、合理、高可靠性和可用性的无线系统网络解决方案。无线通信系统,满足现阶段线路运营需要,预留远期大连城市轨道交通迅速发展带来的无线通信系统联网、扩容的能力。主要系统指标及场强覆盖要求:(1)话音质量:3~4级(信纳比≥20dB);(2)误码率:≤4%;(3)时间、地点概率:不小于95%;(4)场强覆盖范围:车站站台及站厅、区间及车辆段区域以内、控制中心。6.2供货及服务范围本工程拟在下列地点新设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控制中心、车辆段信号楼、正线8个车站、区间变电所及预留车站变电所(共6处)、区间线路。提供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的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包括控制中心、车辆段信号楼、正线8个车站区间变电所及预留车站变电所(共6处)、区间线路的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专用维修工具。本系统安装调试和配合整个通信系统的联合调试;运营维护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负责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与其它系统的接口、设备制造、工厂监造、出厂检验、包装、运输、存储、现场测试、系统调试、安装督导、接口联调及运行期间系统的缺陷修改、工厂培训及验收等,并提供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拥有对设备数量调整地权利;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后,因工程需要追加的设备,中标人须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提供。中标人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其他项目中标人实现本系统与其它专业系统(包括车辆、信号、电信运营商)的互联互通工作。6.2.1设备包含中心集群设备、近端调度台、远端调度台、网管、基站、直放站、终端、无源器件等。6.2.2配线所供系统的相关配线,包括但不限于:所提供的集群系统设备内部配线及设备之间的连线;集群系统设备与轻轨程控交换系统之间的连线(至配线架);集群系统设备与轻轨专用电话系统之间的连线(至配线架);与电源系统之间的连线;与广播系统的连线;与轻轨传输系统之间的连线(至配线架);与轻轨信号及FAS系统之间的连线(至信号机房和FAS机房配线架);与时钟系统的连线(至配线架外线侧);与设备系统的连线等。专用无线交换机至调度大厅调度台及网管机房的距离均大于300米,投标方应考虑相应的信号传输方式及设备配置。6.2.3供货及服务清单(1)在招标之后,设备、材料清单仅作为招标使用,工程施工时,设备、材料的差异,不作价格调整,费用包干。(2)在招标之后,招标方有权根据系统优化方案对部分设备购置数量进行调整,招标方有权对备品备件种类及数量进行调整。(3)针对大连轻轨无线通信系统工程现场条件,投标方提出系统场强覆盖优化建议方案,并在以后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全面负责全线既有场强的测试、新建场强覆盖的测试及优化。(4)如有分段开通,投标方应负责分段开通、全线开通无线集群设备运行所进行的供货、调试的全部内容。(5)二次开发内容在设计联络阶段由业主最终确定,投标方标价应考虑相应内容及由此引起的风险。(6)供货及服务清单(仅供参考)专用无线通信系统供货及服务清单 序号内容单位数量备注一系统设备1中心集群交换设备(含机柜)套1共享集群交换机,含调度服务器及二次开发,鉴权信息编程器1套、密钥编程中心1套。(服务器热备)2近端调度台及软件套3行车、环控(防灾)、备用1套3远端调度台及软件(含远程传输光电转换设备)套3车辆段调度1套、维修调度1套、备用1套4集群网络管理终端设备及软件、打印机(含台式机1套,便携式计算机两套,打印机一套)套1经二次开发后统一管理TETRA设备、直放站和二次开发设备5双载频基站设备,包括配套的插座、插头、数据音频电缆等,其配置应满足工程需要。(含机柜)套15车辆段1套,车站8基站,预留车站变电所6基站6 天馈部件项1根据施工图进行确定室内全向吸顶天线套116室内覆盖用功分器套55室内覆盖用耦合器套68室内覆盖用负载套14室内覆盖用衰减器套14室内覆盖用接地件套75室内覆盖用避雷器套146室内天线及直放站用7/8英寸射频同轴电缆米21000全线用1/2英寸射频同轴电缆米10500全线用7/8接头个750全线用1/2接头个550全线用室外全向天线(含馈缆、跳线)套3含备用,设计联络时进行数量确定7室外定向天线(含馈线、跳线)套11路基覆盖81_5/8英寸漏泄同轴电缆(地下结构)Km4.7含安装附件91_5/8英寸漏泄同轴电缆(隧道)Km6.25含安装附件101_5/8英寸漏泄同轴电缆(地面)Km2.63含安装附件111_5/8英寸漏泄同轴电缆(高架)Km38.02含安装附件12漏缆钢丝尼龙吊挂件套4065013漏缆钢丝金属吊挂件套406514吊挂钢丝(不锈钢材质)米40650151-5/8漏缆卡具套10950161-5/8漏缆防火卡具套1095171-5/8漏缆接头个150含安装附件18直流隔断器套6019光纤直放站近端机套16含机架及相关配件,含备120光纤直放站远端机(含天馈线及跳线)套35室外型,含备521无线设备机柜套1722216芯光纤配线柜套10具体技术规格见6.2.10.18项23综合配线柜套16具体技术规格见6.2.10.18项24固定电台(含天馈线及跳线)套14车站8、车辆段3、备用325手持电台(每套电池2套,充电器1)套30026车载电台(含天馈部件及车载专用电源)套30列车10列,特种车5列,备用5套27移动台编程装置(包括全部软、件)套2含车站固定台编程装置 28基站的编程装置套2 29安装维护专用工具套1 30备品备件项1按以上设备总价的5%考虑31技术资料套10其中:原件10套,激光盘10套,U盘10套二服务 1既有全线场强测试项1提供仪器仪表和交通工具2新建场强测试项1提供仪器仪表和交通工具3无线网络优化项1提供仪器仪表和交通工具4设计联络9人×10个工作日(初次设计联络)6人×5个工作日(中期设计联络)6人×5个工作日(最终设计联络)5设备监造10人×14个工作日(集群主设备生产厂)6工厂验收9人×14个工作日(集群主设备生产厂)7培训30人×10个工作日(设备生产厂)8投标方技术服务 1项9设计会议大连(根据工程需要)10安装督导、调试开通等其他技术服务现场(根据工程进度)由于河口站工期滞后,本系统分成两批供货,河口站供货时间待定。投标人在开通初期需要从东软站开始组建本系统网络,待河口站具备安装条件之后由投标方将河口站设备从生产基地运输到河口站并接入本系统网络。基于上述原因,安装督导及开通测试需要按照工程进度分两次报价(包括对已经运营的系统设备的调整)。6.2.4系统功能及要求专用无线通信系统为本线固定用户(控制中心行车调度员、环控(防灾)调度员、车辆段维修调度员、列检值班员、应急值班员、信号楼值班员,车站值班员等)和移动用户(列车司机、防灾人员、维修人员)之间或移动用户之间语音和数据的信息交换,提供可靠的通信手段。6.2.4.1总体要求(1)轻轨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操作应尽可能的简单,维护尽可能方便,应提供完整的系统软件和专用软件,主要的控制及监测功能的实现均可通过编程进行灵活的编辑、修改。(2)系统构成应能满足行车调度、环控(防灾)调度、维修调度、车辆段值班等无线调度子系统通话的相互独立性,使其在各自的通话组内的通信操作互不妨碍,并实现设备和频率资源的共享、无线信道话务负荷平均分配、服务质量高、接续时间短、信令系统先进、可灵活的多级分组、具有自动监视、报警及故障弱化等功能的智能化网络。(3)系统应采用各项新技术,达到运营及管理的高水平。具有强大的扩展功能,扩展时要求不影响既有设备的使用、增加的设备较少、软件基本不变,以便构成轻轨全程全网的无线专用通信网。6.2.4.2服务对象轻轨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用户应包括中心行车调度员、沿线各站的车站值班员和站内移动值班人员、运行线路上的列车司机;中心环控调度员、线路和车站内的相关移动人员;中心维修调度员、线路和车站内的移动维修人员;车辆段调度员、值班员、车辆段内列车司机、列检及车辆段移动工作人员等。6.2.4.3通话功能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具备以下用户之间的通话功能(不限于此):(1)控制中心调度员与在线列车司机之间的通话;(2)车站值班员与管辖区在线列车之间,车站值班员与站内移动值班人员之间的通话;(3)列车司机之间的通话;(4)控制中心防灾环控调度员与相关移动人员之间,相关移动人员之间的通话;(5)维修调度员与移动维修作业人员之间,移动维修作业人员之间的通话;(6)车辆段信号楼值班员与车辆段内列车司机之间的通话;(7)车辆段信号楼值班员与车辆段内持手持台人员之间的通话;(8)车辆段运转、列检值班员与车辆段内列车司机之间的通话;(9)车辆段运转、列检值班员与车辆段内持手持台人员之间的通话;(10)车辆段内持手持台作业人员之间的通话;(11)公务电话用户与专用无线调度用户之间的通话;(12)不同组成员之间通话(通过调度台转接);(13)控制中心调度员对在线列车的广播。(14)车站工作人员对车站的广播。6.2.4.4呼叫功能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具备以下各种呼叫功能(不限于此):(1)组呼(半双工)向预先定义的通话组用户发起一点对多点的呼叫。(2)通播组呼叫本部门的调度员向所管辖的全体成员(多组组员)发起呼叫,被呼叫的成员无须手动转组即能自动纳入通播组的通话中,此呼叫为双向通信。(3)紧急呼叫当移动用户对相对的调度台发起紧急呼叫而系统资源全部占用时,系统将中断权限为最低级的用户通话,并向发起紧急呼叫的用户立刻分配信道资源。被呼叫的调度台将给出相应提示,并伴有特殊音响。移动台允许对相应的调度台发起紧急呼叫,也允许对通话组发起紧急呼叫,呼叫目的地号码能在系统侧设置。(4)单呼移动、固定用户和调度台间能进行一对一的选择呼叫,移动用户间能进行一对一的选择呼叫。(5)电话互联呼叫(全双工)公务电话用户向被授权的移动用户或者被授权移动用户向公务电话用户发起呼叫。(6)车组号呼叫控制中心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在调度台上能利用车组号呼叫运行列车(列车车组号固定)。(7)车次号呼叫控制中心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利用车次号呼叫运行列车(列车车次号每次运行变化)。(8)集中站管区呼叫车站值班员呼叫本集中站管区的列车移动用户,处于集中站管区内的列车移动用户呼叫该站集中管区车站的车站值班员。6.2.4.5数据传送功能(1)状态信息传送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移动用户和调度员之间能发送预先设置的状态信息。(2)短数据信息传送移动用户之间、移动用户与调度员之间能进行双向数据信息传送(含简体中文短数据)。(3)分组数据传送车载电台、手持台与调度台之间能传送分组数据。(4)特殊信息传送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在二次开发的基础上,能具备下列特殊服务功能:a.用户状态信息服务;b.紧急告警服务;c.出入库自检服务;d.列车状态监控服务;e.列车乘客信息系统服务;6.2.4.6系统辅助功能(1)繁忙排队和自动回叫当所有信道忙时,请求通话的用户按优先级等候,直到有空闲信道时,按优先级和排队先后次序提示并接通排队等候的用户。(2)多级优先权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内的用户和通话组依据业务性质被设定为不同的优先级。(3)动态基站分配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自动释放没有组呼成员的基站业务通道,以提高信道的使用率。(4)动态重组根据业务的需要(如事故抢险等)被授权的系统管理员或控制中心调度员能通过系统管理设备或调度台以无线方式对无线移动用户重新编程,将不同组、不同基站覆盖区的某些用户重新组成一个临时用户组进行通信。系统应支持带确认的动态重组功能,即调度员应能收到动态重组成功的确认信息。(5)跨区呼叫当用户组成员处于多个基站覆盖区时,能实现用户组全部成员呼叫。(6)限时通话为保证信道的有效利用、缩短等待时间,通话能进行时间限制,限时参数由系统管理员进行设置。(7)迟后加入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支持所有组呼的迟后加入,当一个组呼在话务信道进行时,没有对初始呼叫解码的移动用户能重新接收呼叫。6.2.4.7故障弱化功能(1)单站集群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支持单站集群的工作模式,当基站和控制中心设备之间的线路连接出现故障时,基站自动进入单站集群工作模式,一旦连接恢复正常,基站自动返回正常集群模式;在单站集群模式下,基站能为其服务区内的用户提供登记(而且用户在单基站下注册的数量不受限)和单站集群模式提示、呼叫排队、组呼功能、个呼、短信和状态信息单发和群发、呼叫时限、主控信道的备份与切换、广域模式自动恢复等功能,在组呼模式下支持紧急呼叫、迟后接入、通话组扫描、呼叫方显示等。投标人需要提供单站集群功能的详细描述。(2)脱网直通功能移动用户能脱离集群系统网络,构成移动用户之间的脱网直通功能,此功能应用仅限于手持便携台。投标人需要提供便携台脱网直通支持的频点设置范围。6.2.4.8虚拟专网功能(VPN)(1)多个用户群组能共享一个数字集群网络,网络中所有的系统管理功能都能合理地分配给每一个群,以满足每个群的需求;(2)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能为各用户群组提供专用调度台,组成虚拟专网;(3)专用无线通信系统支持多个虚拟专网,不同的虚拟专网之间具有高度的通信保密性和独立的控制权限,不会产生干扰和失密;(4)虚拟专网的用户管理和系统的网络管理由不同的设备分开实现。6.2.4.9移动用户功能(1)场强指示移动台(含车载台和手持台)能显示所处位置的接收信号强度。(2)自动越区切换移动台(含车载台和手持台)在通话过程中跨越一个无线基站覆盖区时通话不能中断。投标人需要提供系统支持的越区切换类型。(3)自动登录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所有移动台在开机或进入一个新基站区时均能自动登记并进行通信。(4)缩位拨号移动台支持私密呼叫的缩位拨号。(5)主动扫描功能移动台支持主动扫描功能,向系统报告其移动台组的所有信息,避免漏呼的出现。6.2.4.10行车调度台(含车辆段调度台)功能(1)能显示各种呼叫信息,包括序号、时间、车次号、车组号、ID号、呼叫状态、数据信息等内容;(2)能给出各种呼入的提示音;(3)实施系统的响应(相应)话音功能。6.2.4.11维修、防灾调度台功能(1)维修、防灾及环控调度台能显示各种呼叫信息,包括序号、时间、ID号、呼叫状态、数据信息等内容;(2)能给出各种呼入的提示音;(3)实施系统的相应话音功能。6.2.4.12固定台功能固定台的功能主要有语音通信功能和数据通信功能。(1)固定台安装在车站里,能使控制室里的车站工作人员能轻松接入无线系统。天线可从控制室里伸出来,以便实现最大覆盖范围。固定台设备包括天线、馈缆(考虑伸出控制室长度)和避雷器,并采用交流220V供电。(2)主机提供录音接口6.2.4.13车载台功能车载台的功能主要有语音通信功能和数据通信功能。(1)车载台具有输入车次号、司机号、机组号操作功能。(2)司机呼叫调度时, 系统根据车载台所处位置自动选择该位置的调度台。必要时,司机也能通过车载台手动选择该位置的调度台。(3)音频输出功率:0.5W(受话器),2W(扬声器),可调(4)车载台具有广播接口,调度员通过车载台能对车上旅客进行广播。(5)车载台及控制盒天线结构便于安装在车上,安装技术要求及安装尺寸须提供给车辆系统供应商并经对方确认。(6)主机具有数据传输接口。6.2.4.14 系统管理功能(1)系统配置管理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系统管理员根据业务需要能对系统的结构配置、网络配置及参数配置进行管理,在进行系统配置管理的过程中不得中断对应的业务。(2)用户管理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管理员能进行系统用户的管理,包括建立、修改、删除系统数据库的用户信息,用户接入时监视用户的数据,并对用户设备进行管理(包括编组设置、系统等级、功能设定等)。用户管理的内容包括用户基本数据管理、基本业务数据管理、补充业务管理、用户位置、群(组)管理等。(3)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包括数据库存/取的安全、网络安全信息、空中接口鉴权管理等,其中空中接口鉴权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数字集群移动通信系统体制》(SJ/T11228-2000)的相关规定。(4)移动台遥毙/激活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系统管理员能远端遥毙和激活移动台。为确保安全,遥毙前需要系统与终端之间进行双向鉴权。(5)统计报告用户配置的报告;系统内以组呼、个呼、互相呼叫三种方式进行统计的报告;系统内每一信道的使用状态报告等。(6)故障管理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能对系统内的设备(包括控制中心的控制及网络设备、基站设备等)进行故障检测报警和管理,出现故障时能够声光告警和记录。(7)自诊断功能专用无线通信系统须具备自诊断功能,能在控制中心的网管终端上对数字集群交换机、基站等设备进行远程在线的测试与诊断,测试及诊断能达到板卡级。6.2.4.15主要信号音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至少具备接通、呼叫失败、系统忙、弱场强区提示音,提示音具有不同的音调。6.2.4.16同步功能基站设备能接收控制中心交换控制设备的同步信号,采用主从同步方式满足系统同步。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具备时钟同步功能,接收控制中心时钟系统一级母钟发出的时间同步信号,并同步专用无线通信系统中所有终端设备的时间信号。6.2.4.17录音功能(1)调度员、固定台的所有通话均需要录音,专用无线通信系统须提供录音接口;调度台、固定台的音频输出可以接到集中录音设备进行录音,也可本机进行自行录音。具体细节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2)车载台能对车载通话及调度员的语音命令进行录音,并能回放、转存,录音时长不少于60分钟。车载台的录音记录存储在车载台的内置存储单元里。6.2.4.18编号计划(1)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用户号码根据业务需求进行分配;(2)通过增加适当的字冠号,公务电话用户和移动用户之间的通话通过中继转接和调度台转接两种方式实现;(3)具体分配计划在设计联络过程中最终确定,号码分配应满足《大连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多条线路运营管理的需求。6.2.5系统用户构成无线通信系统对保障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和管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提供了重要保证。同时,在轻轨运营出现异常情况和有线通信出现故障时,能迅速提供防灾救援和事故处理等指挥所需要的通信手段。按工作区域及作业性质不同,本工程无线通信系统在用户组成上分为以下两个子系统:运营线路无线调度通信子系统和车辆段无线通信子系统。6.2.5.1运营线路无线调度通信子系统根据系统运营使用要求,运营线路无线调度通信子系统分成以下无线通信组:(1)行车调度无线通信组用于控制中心调度员、车站值班员、车辆段信号楼值班员、司机相互之间的通话、传输数据信息等。也用于车站值班员与进入该车站范围内的列车司机与站内其它流动人员之间的通话之用。控制中心行车调度员配备调度台,各站车站值班员配备固定台,机车驾驶室内设置车载台供司机使用。(2)环控(防灾)调度无线通信组用于环境控制及防灾调度员与其管辖范围内的车站、段、场有关人员之间的通话及数据传输。有关人员配备便携台。环控调度员配备调度台,设于控制中心。(3)维修调度无线通信组用于维修值班员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各专业维修人员通话之用。维修值班员配备固定台。全线流动维修人员配备便携台。6.2.5.2车辆段无线通信子系统(1)用于车辆段信号楼值班员与车辆段内的司机及有关人员之间的通话及数据传输。车辆段信号楼值班员配备车辆段调度台,维修中心调度员配置维修调度台,机车配备车载台,其他调车人员配备便携台。(2)列检值班员配备集群固定台,列检移动人员的配备便携台,构成列检无线通信系统。(3)运转值班员配备集群固定台,用于车辆段运转值班员派遣乘务机车,并与司机进行相互通话及数据传输。系统构成能满足轻轨无线各子系统的相互独立性,使其在各自的通话组内的通信操作互不妨碍,同时又可实现基站设备和频率资源的共享。可通过设置在控制中心的操作维护终端改变各通信组的优先级、小组成员等各种参数。6.2.5.3通信方式设置将大连轻轨相关工作人员分成不同的工作小组,并划归不同的子系统,各子系统主要以调度选呼、组呼的形式进行通信,也允许相关的无线用户之间进行必要的无线通信。6.2.6系统构成及组网方案6.2.6.1系统构成集群无线通信系统采用全基站小区制方案,即在全线每个车站设置集群基站提供信号源,在站厅站台采用吸顶天线进行场强覆盖,在地下区间采用漏泄电缆的方式实现空间波的覆盖;地面及高架区间采用漏泄电缆加定向天线的方式实现覆盖;在车辆段设置基站,采用铁塔加全向天线方式实现覆盖;在控制中心设置直放站(接入旅顺车站无线基站)、小天线进行控制中心的室内覆盖。沿线所有车站及车辆段、区间及预留站变电所设置2载频集群基站,控制中心交换设备至基站间及调度台的传输通路由传输系统提供。6.2.6.2传输通道基站传输通道:传输系统为每个基站提供两个E1通道,车站、车辆段到控制中心集群交换机采用点对点方式。远端调度台传输通道:传输系统为车辆段远端调度台各提供两个E1通道(一个连接到交换机、一个连接到录音设备)、各一个LAN通道(连接远端调度台到控制中心的调度服务器)。直放站:传输系统为车站、车辆段近端机到控制中心直放站网管提供一个共享IP通道。6.2.6.3系统同步采用高稳定时钟源中心/车站主从同步方式。投标方应详细描述所投系统设备的网络同步方式,说明最大可以支持的外部输入同步时钟源的数量,并结合已有的工程经验对同步信源的安全冗余备份提出建议方案。6.2.7主要设备配置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由控制中心设备、用户终端设备、基站及直放站设备、天馈系统设备和二次开发设备及其它配套组成。6.2.7.1控制中心设备新设一套集群交换控制设备,调度服务器(双机热备)、操作维护终端、各类工作站、无线集群(直放站)集中网管设备、控制中心无线覆盖设备。在控制中心配置-密匙编程中心1套,鉴权信息编程器1套。6.2.7.2用户终端设备(1)调度台本系统在控制中心分别为列车行车调度员、环控调度员各配备1台数字集群调度台。车辆段维修调度员、车辆段调度员各配备1台数字集群调度台。(2)固定台本系统在全线各车站车控室为车站值班员配备固定台1套,在车辆段综合楼、停车检修库分别为信号楼行车值班员、列检值班员、运转值班员配备固定台各1套。(3)车载电台 本系统在全线每列列车两端驾驶室各设置车载电台1套,供列车司机与行车调度人员通话使用。每辆工程车设置车载台1套。(4)便携台根据大连轻轨运营部门的实际需要,为车站值班员、车辆段信号楼值班员、检修人员、事故防灾员、应急人员以及线路检修人员等配置便携台。6.2.7.3基站及直放站设备各车站、区间及预留站变电所新设基站各1套,车辆段新设基站各1套,洞口安装直放站远端机覆盖。6.2.7.4天馈系统设备洞口、道岔设置室外定向天线覆盖。车站新设基站及室内天线覆盖。6.2.7.5二次开发设备及其它配套系统开通需要的一切软件及数据库,含网管软件、二次开发软件包等。如调度服务器软件、调度台软件(行车、防灾、维修、车辆段)、无线综合网管软件,应在TETRA设备基础上实施二次开发。6.2.8频点设置规划根根据话务量预测,每个车站一个载频就能够满足车站内用户容量要求,为实现基站信道机热备份,每基站按两载频配置,其收发信机都同时工作,在一个载频机出现故障时,另一个还能保证通信不中断,提高安全性。轨道交通的覆盖区域为狭长型的线状区域,频点布置可按ABCDABCD频率方式分组复用,全线采用8对频点(每基站2对频点),便携台直通模式另需一对频点。按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标准规定,数字集群通信的频率范围为806~821(移动台发、基站收),851~866(基站发、移动台收) ,双工间隔为45MHz,频道间隔为25KHz。投标商中标后,提出工程情况提出本工程所需频点建议,用以申报辽宁省无委会,并获得批准。6.2.9信号覆盖6.2.9.1覆盖范围无线通信系统场强应覆盖如下范围:(1)双正线区间线路、折返线、避让线。(2)建筑限界内联络线。(3)车辆段与正线的出入线。(4)车辆段内所有区域。(5)全线车站各车站站台、站厅、主要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公共区域、换乘通道(建筑限界内)及出入口大部分区域。(6)控制中心内所有区域。(7)区间及预留站变电所室内。6.2.9.2覆盖方式(1)区间场强覆盖区间采用漏缆方式进行覆盖,漏缆敷设在隧道顶部弱电侧上部区域,收发共用1条漏缆。较长区间(原则上超过2.5km)应考虑设置光纤直放站放大器延伸信号覆盖距离,以保证覆盖质量。漏泄电缆卡具按照1m 间距设置,每隔10m 设置1 处防火卡具,超过800m 的漏泄电缆配盘安装直流隔断器。(2)站台场强覆盖采用吸顶小天线覆盖,收发天线共用。(3)站厅场强覆盖采用吸顶小天线覆盖,收发天线共用。(4)车辆段场强覆盖采用铁塔天线覆盖。(5)其他出入段线地上部分可通过隧道口设置的直放站远端机及天线覆盖,该直放站需接入临近车站的基站。6.2.9.3场强覆盖指标要求下行(从基站至车载台):最小接收电平大于-85dBm(95%时间、地点概率),且话音质量为3.0 (DAQ 3.0)。6.2.10主要技术指标和系统参数6.2.10.1总体要求专用无线通信系统的基本性能应符合ETSI TETRA 标准,并满足《数字集群移动通信系统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SJ/T11228-2000)》的规定。6.2.10.2系统技术指标(1)工作频率:下行(基站发)为851 - 866MHz,上行(基站收)为806 - 821 MHz;(2)双工间隔:45 MHz;(3)频道间隔:25 KHz;(4)工作方式:全双工/半双工;(5)无线覆盖区域:全线所有车站、全线隧道及车辆段;(6)系统可用性:≥99.99%;(7)载频数量:每基站2对载频;(8)系统服务器、调度台及车载电台的二次开发应用程序接口应向招标方公开,所采用的相关接口、软件包及所支持的功能,应在技术规格建议书中说明。6.2.10.3数字集群交换机(1)集群交换机方案在控制中心设置多线共享的无线集群交换控制设备,并提供针对本次工程的二次开发业务。集群交换机的扩容及二次开发应不影响既有开通线路的正常运营。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无线系统交换机配置方案,包括接口板、服务器、路由器等的配置以及接口,该方案必须满足大连轻轨8号线的硬件以及软件与中心设备的独立性,同时满足今后的扩容实施时对既有线运营无影响。单个交换机需要具备支持120个基站、300个载频的能力。(2)接口数量数字集群交换机至少应配备如下种类和数量的接口:a.连接基站接口:≥20个(E1接口,75欧姆);b.连接ATS系统接口:≥2个(暂定为10/100M以太网接口,在设计联络过程中最终确定);c.连接近端调度台接口:≥10个;d.连接远端调度台接口:≥6个;e.连接电话系统的中继接口:≥2个(E1接口),欧洲ISDN信令,应具有路由交换能力; f.连接数字录音机接口:≥7路,数字或音频方式,采用音控方式;g.连接时钟系统接口:≥1路,RS-422接口。h.与集中监测系统接口:≥1路,IP接口。6.2.10.4基站基站的关键部件采用主备用冗余配置,基站采用双工收发信机工作方式。(1)发射机电性能要求a.工作频段:851-866 MHz;b.信道间隔:25K Hz;c.输出功率:25W/载频;d.端口特性阻抗:50Ω不平衡;e.工作方式:连续;f.频率精度:±0.1ppm;g.互调抑制:≥70dB (30KHz的测量带宽);h.离散寄生发射:≤-36dBm(100KHz的测量带宽);i.邻道功率:-60dBc(偏离25KHz);j.载波带外辐射:< -80 dBc(偏离100-250KHz);k.驻波比:<1.5;l.靠近载波无用发射最大允许电平:-60 dBc(偏离标称载波频率25KHz);m.远离载波无用发射最大允许电平:-80 dBc(偏离标称载波频率100-250KHz);n.宽带噪声的最大允许电平:符合《数字集群移动通信系统体制》中10.1.3.b中规定。(2)接收机电性能要求a.工作频段:806-821 MHz;b.信道间隔:25K Hz;c.静态参考灵敏度:-119dBm;d.动态参考灵敏度:-106dBm;e.射频输入阻抗:50Ω;f.共道抗扰性:C/Ic优于19dB;g.邻道干扰抗扰性:C/Ia优于-45dB;h.阻塞电平:-40dBm(偏离标称接收机频率50-100KHz);i.寄生响应抗扰性:70 dB;j.互调响应抗扰性:68dB;k.无用传导发射最大允许电平:-57dBm(9KHz-1GHz);l.无用辐射发射最大允许电平:-57dBm(30MHz-1GHz)。6.2.10.5移动台(含车载台及手持台)(1)发射机电性能要求:a.工作频段:806-821MHz;b.信道间隔:25KHz;c.输出功率:≥3/10W(车载台),≥1/3W(手持台);d.频率精度:±100Hz(相对于从基站接收的频率);e.射频输出阻抗:50Ω;f.邻道功率:-60 dBc(偏离25KHz);g.离散寄生发射:≤-36dBm(100 KHz的测量带宽);h.载波带外辐射:<80 dBc(载频偏离100-250 KHz);i.发射机互调衰减:≥60dB(30KHz的测量带宽)。(2)接收机电性能要求:a.工作频段: 851-866MHz;b.信道间隔:25KHz;c.静态参考灵敏度:-112 dBm;d.动态参考灵敏度:-103 dBm;e.射频输入阻抗:50Ω;f.同频抗干扰性:C/Ic优于19dB;g.邻道抗干扰性:C/Ia优于-45dB;h.阻塞电平:-40 dBm(偏离标称接收机频率50-100KHz);i.寄生响应抑制:67 dB;j.互调响应抗扰性:65 dB;k.无用传导发射最大允许电平:-57 dBm(9KHz-1GHz);l.无用辐射发射最大允许电平:-57 dBm(30MHz-1GHz)。6.2.10.6车载台(含专用电源、车载台天线及馈线)(1)车载台二次开发方便地实现列车司机与控制中心调度员/车站(车辆段)值班员之间的呼叫、状态报告的发送、接收和数据传输;(2)具有呼入及来话自动存储及手动回放功能(采用数字录音回放技术),录音时长不少于1小时;(3)结构应满足车辆安装的位置及尺寸的要求,具体尺寸在设计联络过程中最终确定;(4)运行环境温度:-35- 50℃;(5)配备控制主机、麦克风、扬声器、控制盒、天线、馈线及安装附件等,上述设备应具有很好的集成性;(6)天线增益:≥0 dB,投标方提供的天线应适合轻轨车顶安装。(7)馈线损耗:≤8dB/100m;(8)天馈线驻波比:<1.5;(9)使用环境:具备防尘、防水、防振性能,能长期可靠地工作于大连轻轨运行环境中;(10)天线安装位置:采用1500V接触网供电,接触网安装在车顶上方,投标方应据此考虑车顶天线的安装位置及安装方式,其高度、大小及安装位置应满足车辆及隧道限界的要求,并不影响系统性能,并结合车辆实际情况提供车载台及天馈的安装建议书,最终安装方式、天线具体尺寸在设计联络过程中确定;(11)具备对列车广播的接口并能自动开启接口实现对列车的广播;(12)电源:车载专用电源供电,工作电压为直流66-160V,浪涌180V,车载台须能承受输入电压的剧烈突变。6.2.10.7手持台(1)手持台小巧美观、便于携带;(2)每部手持台随机至少配备2块可充电电池(容量≥1850mAH)和1部充电器;(3)使用环境:具备防尘、防水、防振性能,能长期可靠地工作于大连轻轨运行环境中。6.2.10.8固定台(1)发射机电性能要求a.工作频段: 806-821MHz;b.信道间隔:25KHz;c.输出功率:≥3/10W;d.射频输出阻抗:50Ω;e.频率精度:±0.2ppm;f.离散寄生发射:≤-36dBm(100 KHz的测量带宽);g.载波带外辐射:<-80 dBc(载频偏离100-250MHz);h.邻道功率:-60 dBc。(2)接收机电性能要求a.工作频段: 851-866MHz;b.信道间隔:25KHz;c.静态参考灵敏度:-112 dBm;d.动态参考灵敏度:-103 dBm;e.射频输入阻抗:50Ω;f.同频抗干扰性:C/Ic优于19dB;g.邻道抗干扰性:C/Ia优于-45dB;h.阻塞电平:-40 dBm(偏离标称接收机频率50-100KHz);i.寄生响应抑制:67 dB;j.互调响应抗扰性:65 dB;k.无用传导发射最大允许电平:-57 dBm(9KHz-1GHz);l.无用辐射发射最大允许电平:-57 dBm(30MHz-1GHz)。(3)其他要求a.安装方式:车站固定电台采用室内安装方式;b.电源:单相交流220V±15%、50±1Hz。6.2.10.9调度设备调度设备由调度服务器和调度台组成。服务器采用双机热备技术,投标方应描述双机热备技术实现方式及设备配置。(1)调度台构成调度台设备由基于调度计算机的调度终端组成,其外围设备包括麦克风、扬声器等,调度员通话具有麦克风、扬声器(行车调度员除配有鼠标通话操作方式外,应配有桌面通话键),并配备录音接口完成对调度通话的录音。(2)调度员权限a.调度员通过调度台能呼叫本部门移动用户,并具有最高优先权;b.行车调度员通话权限仅限于车载电台、固定电台、部分有权限的手持台;c.维修调度员通话权限仅限于维修作业人员(部分手持台),同时具有行车调度台通话功能和修改列车位置的管理功能;d.防灾调度员通话权限仅限于本部门移动作业人员(部分手持台);e.车辆段调度员通话权限仅限于车辆段内移动台(车载台、手持台)。(3)调度软件a.调度软件采用简体中文的图形界面,人机界面友好、操作方便。调度员方便地使用所有调度指挥功能。b.调度软件具备在线帮助功能,调度员方便地通过鼠标及键盘获取帮助内容,帮助内容为简体中文;c.通过系统软件配置及设置,在行车调度台故障时,维修、防灾或环控调度台能作为行车调度台使用,同时能显示各种呼叫信息,包括序号、时间、车次号、车组号、ID号、呼叫状态、数据信息等内容。6.2.10.10网管设备(1)网管工作站控制中心网管维护计算机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的计算机。其主要技术参数不得低于以下指标:1)CPU:1个双核处理器,主频不低于2.93GHz,外频不低于800MHz;2)内存:4G DDR,可扩展到8GB;3)硬盘:1块,容量不低于500GB;4)显卡:独立显卡,分辨率不低于1440×900,32位色彩;5)22”液晶显示器,分辨率不低于1440×900,亮度不低于300cd/m2,对比度不低于500:1,响应时间5ms以下;6)光盘驱动器:COMBO;7)网卡:至少1个10/100Mbps自适应以太网卡,RJ45接口;8)操作系统:预装简体中文WINDOWS XP 专业版;9)声音设备:声卡和音箱。(2)便携式维护终端便携式维护终端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的产品,其配置不得低于以下指标:(1)处理器:双核酷睿处理器,不低于2.4GHz,667MHz前端总线,2M二级缓存;(2)内存:不低于2GB;(3)显示屏:14.1英寸XGA TFT高亮防眩液晶显示屏;(4)硬盘:不低于320GB,5400转或者更高;(5)显卡:独立512M以上显存;(6)光驱:内置DVD刻录机;(7)网卡:10/100Mbit/s自适应以太网卡;(8)电池类型:长效锂离子电池,3.5小时以上电池使用时间;(9)操作系统:预装简体中文Windows XP 专业版。(3)打印机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彩色激光打印机,基本配置不得低于以下配置:1)打印速度:≥14页/分钟;2)打印页面:A4;3)最高打印分辨率:1200X1200 dpi;4)缓存区:不低于16MB;5)支持10M/100Mbps 以太网。6.2.10.11天线(1)隧道口天线电性能要求a.增益:>10 dB;.b.极化方式:垂直;c.驻波比:<1.5。(2)室内吸顶天线电性能要求a.天线增益:>0 dB;b.水平波束宽度:360度;c.垂直波束宽度:180度;d.阻抗:50Ω;e.极化方式:垂直;f.驻波比:<1.5。(3)基站天线电性能要求a.增益:>17dBi;b.极化方式:垂直;c.驻波比:<1.5。6.2.10.12光纤直放站设备(1)应采用成熟可靠的国际知名品牌产品(类似不低于安佛斯、安德鲁、艾克赛尔的光纤直放站),应采用有轻轨应用案例的产品;(2)光纤直放站近端机电源、远端机功放及电源采用热备份冗余配置,故障时可自动切换并报警,投标方应给出光纤直放站的冗余配置的说明。(3)提供网管终端,应具有网络管理功能,可以对其设备进行检测、故障告警,能进行远程增益设置,其时延等特殊指标应能满足系统要求,网管接口支持RJ45(TCP/IP)接口。(4)当电源恢复时,光纤直放站应能自行重新启动,恢复正常功能;(5)光特性a.近端机:基站侧射频输入端口:1个(收发合用)。光端口:可同时支持4个远端机。光输出功率:≥0dBm光接收功率:≤5dBmb.远端机:系统噪声系数≤6dB (最大功率时)系统时延≤2μs群时延≤500ns天馈侧射频端口:1个(收发合用)(6)直放特性a.频率误差:≤±5×10-8b.设备下行输出功率:≥40dBm,增益≥40dBc.设备上行最小接收电平:-110 dBmd.载噪比:≥20dB e.带内波动:≤2dB (峰-峰)f.互调衰减工作频带内:≤-15dBm/ 25KHzg.无用发射工作频带内:≤-29dBm/ 25KHz工作频带外(偏离2.5MHz之外):≤-36dBm/25KHz9kHz~1GHz≤-29dBm/25KHz1GHz~12.75GHz≤-29dBm/25KHz(7)接口参数a.输入、输出阻抗:50Ω,N型连接器b.电压驻波比:≤1.5(8)结构及安装要求:近端机应采用19英寸子架结构,安装在19英寸机柜内。远端机分为室内型和室外型。室内型采用标准机架型安装结构。室外型安装在隧道侧壁,满足IP65要求,具有防尘、放水功能,设备尺寸(含安装支架、长×厚×高)不大于600mm×400mm×600mm。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针对安装方式不同采用不同结构。6.2.10.13射频电缆技术指标要求如下:项目参数物理性能1/2"射频电缆7/8"射频电缆外护套聚乙烯护套,低烟、无卤、阻燃绝缘物理发泡绝缘最小弯曲半径(mm)≤32≤210电气性能特性阻抗(?)50VSWR≤1.1使用频率(MHz)800~900MHz(TETRA)传输衰减(900 MHz)≤7.7dB/100m≤4.08dB/100m 6.2.10.14耦合器采用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产品,本工程选用的无源器件须采用腔体技术。其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不限于此):序号项 目20dB15dB10dB6dB1插入损耗(dB)≤0.2≤0.4≤0.8≤2.5.92端口方向性≥20dB3工作频段806MHz~866MH4特征阻抗50Ω±15电压驻波比≤1.46接头类型N-F7功率容量≥100W6.2.10.15功分器采用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产品,本工程选用的无源器件须采用腔体技术。其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不限于此):序 号参数二功分器三功分器四功分器1插入损耗≤3.3≤5.5≤6.62工作频段806MHz~866MH3特征阻抗50Ω±14电压驻波比≤1.35接头类型N-K6功率容量≥100W6.2.10.16防雷接地(1)防雷地面及高架天线(基站天线及固定台天线)、漏缆及馈线须提供防雷保护设备,防止因雷电造成的设备及人员伤害。投标方须仔细考虑每个系统单元的防雷要求,对可能出现的雷电损害的设备及产品提供防雷及浪涌损害保护。(2)接地在控制中心、车站、车辆段的通信设备室提供接地端子,专用无线通信系统通过接地线与接地端子连接,接地线由投标方负责提供并连接。投标方应按车辆段、车站、控制中心提供专用无线系统交换机及有关设备的功耗(按直流和交流供电分别提供)指标,设备散热指标,接地电阻要求、电源输入侧保安器要求、供电路数要求。6.2.10.17漏泄电缆采用1-5/8"漏缆,应为国际知名品牌产品,须阻燃、无卤、无毒、耐腐蚀、耐老化(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漏泄电缆83%的敷设区间采用野外露天吊挂方式),并具有长期广泛的城市轨道交通应用业绩。与其配套的卡具为同一品牌,漏缆配套卡具(卡具材质需满足本项目工程环境,可长期使用)及支柱、钢丝吊挂件须为同品牌进口配套产品(具有同品牌标识),并由投标人及漏缆生产厂家共同对漏缆及附件的安全性及耐老化性负责。其技术指标如下:1)内导体:皱纹铜管;2) 绝缘:物理发泡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支撑空气绝缘;3) 外导体:铜箔;4) 最小弯曲半径:700mm;7)工作温度:-40- 85℃;8)规格:13/8(1-5/8)英寸;9)特性阻抗:50Ω;10)使用频率:800-900MHz;11)传输衰减:800MHz-900 MHz :不大于27dB/km±5%12)2米处耦合95%:800MHz-900 MHz :不大于70±5dB。6.2.10.18光纤配线柜、综合配线柜应为有轨道交通领域业绩的国内知名品牌产品(类似普天、日海、格雷特等)。具体技术规格如下:光纤配线柜、综合配线柜技术规格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216芯光纤配线柜套8用于车站1.1机柜2200×600×600面1×81.2单元子框48芯个2×81.3单元子框60芯个2×81.4光纤托盘12芯熔配一体托盘个18×8预装在子框内1.5单头单模尾纤FC条216×8预装在托盘内1.6单模光纤连接器FC个216×8预装在托盘内1.7单模光纤存储框个2×81.8光缆固定板块1×8预装在机架内2216芯光纤配线柜套2用于控制中心、车辆段2.1机柜2200×600×600面1×22.2单元子框48芯个1×22.3单元子框60芯个1×22.4光纤托盘12芯熔配一体托盘个9×2预装在子框内2.5单头单模尾纤FC条108×2预装在托盘内2.6单模光纤连接器FC个108×2预装在托盘内2.7单模光纤存储框个1×22.8光缆固定板块1×2预装在机架内3综合配线柜1、2200×600×600机柜2、DDF端子64系统3、RJ45配线架48口,每个RJ45配线架设理线架4、VDF200对,配保安器100个5、旋卡端子25个,0.5线径套15用于车站、变电所、车辆段4综合配线柜1、2200×600×600机柜2、DDF端子256系统3、RJ45配线架120口,每个RJ45配线架设理线架4、VDF200对套1用于控制中心548芯单元子框1、12芯熔配一体托盘;2、FC单头单模尾纤48条;3、FC单模光纤连接器48个4、单模光纤存储框1个个6用于变电所,设置在配电所综合配线柜内(第3项)7专用测试仪表供货范围投标人除提供无线系统所需的材料、设备外,同时提供用户维护的专用测试仪器仪表。7.1 专用测试仪器仪表(1)以下为无线系统的仪器仪表基本需求,投标人可根据提供系统设备的需要补充必要的仪器、仪表,该项与设备、材料分别报价。招标人有权在合同谈判中增减其数量及相应的费用。(2)仪器仪表要考虑现场使用的便携式测试设备,设备带有必要的箱包,以防止运输中的振动和灰尘进入;仪器仪表的所有选件应全部配齐。(3)专用测试设备和工具要带有操作手册(中文版)、图和校准程序等。对带有微处理器和电子装置的测试设备,还要提供技术手册(中文版),对操作程序较为复杂的测试设备,还要提供适当的培训。(4)中标人自备测试仪表,在安装和调试期间中标人无权使用合同测试设备和专用工具,但在紧急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将自己的专用工具和测试设备提供给中标人使用,当这些测试设备和专用工具损坏时,中标人负责赔偿全新的同类测试设备和专用工具。(5)投标方提供的测试设备和工具的数量和类型,应能有效地保证无线系统正常运行下的维护使用。7.2 专用无线系统仪器仪表专用无线通信系统仪器、仪表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以下技术要求:7.2.1 集群系统综合测试仪集群系统综合测试仪的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不限于此):(1)测量频率范围宽:提供从1MHz到1GHz的频率范围,支持目前TETRA所有的工作频段;(2)RF功率:可接收至125w的输入信号,支持所有环境下移动台及基站的测试;(3)精确度:支持高精度、可重复的测量,达到优于0.6dB误差;(4)输入/数传能力:支持外接设备的连接能力,能用远程控制的方式实现自动测量;(5)触发和同步接口:提供触发和同步的接口,以及可配置的单端口或双端口的双工RF输入/输出接口;(6)自动测试:支持自动测试能力,在不需要特殊测量时,按照配置好的测试步骤进行测试,以提高测试效率;(7)其它:测试结果能存储打印,支持远程控制和操作,支持远程的软件更新等。7.2.2 功率计功率计的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不限于此):(1)频率范围:2 MHz - 3600 MHz;(2)功率范围:1 – 125瓦,通过功率探头能以测量Handles Cellular, PCS, AMPS, CDMA, GSM, TDMA, ISM, UMTS, 3G Wireless, WLL, Paging, 常规/集群无线通信,航空,军事及模拟或者数字音频和视频广播中的射频功率;(3)包含DPM 50E,检测1.25到50 W(400-960MHz);(4)包含DPM 5 E,检测125mW 到 5 W(400-960 MHz);(5)显示:液晶背光显示;(6)检测器接口:0-pin D-shell RS-232;(7)PC 接口:9针 RS-232 串口。7.2.3 便携式场强测试仪便携式场强测试仪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不限于此):(1)频率范围:5MHz - 1000MHz;(2)测量范围:0dBv- 80dBv;(3)测量精度:±2dB;(4)GPS:内置GPS功能,能测经度、纬度(亦可单独配置1台GPS设备);(5)接口:RS232串行接口;(6)显示:汉字点阵液晶显示;(7)其它:能自动选择RF输入波波器的内部前置放大器、快速调用99个用户预设频率、步进调节频率等;(8)电池:交直流两用内置可充电铝酸蓄电池。7.2.4 直流稳压电源直流稳压电源的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不限于此):(1)输入电压:三相 AC380V±10 % 50Hz±5Hz;(2)稳压性能: 电压调整率≤0.05% ,负载调整率≤0.05% ,纹波有效值≤0.05%; (3)稳流性能 :电流调整率≤0.05%,负载调整率≤0.05%,纹波有效值≤0.05%;(4)输出电压:连续可调式(0- 70V);(5)输出电流:连续可调式(0 - 额定值);(6)输出功率:≥4KW;(7)保护方式 :过压、过载、缺相跳闸保护、过流报警保护;(8)显示方式:电压、电流同时LED数码管显示。仪器仪表清单序号内容单位数量设置地点备注1无线综合测试仪套1综合维修中心无线2通过式功率计套2综合维修中心无线3便携式场强测试仪套1综合维修中心无线4直流稳压电源套3综合维修中心无线5现场培训项18.通用要求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本招标书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必须逐条明确答复,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做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等应答。在投标文件中不能出现 “近似”或“大约”用词。对于每条要求必须详细写出参数、规格或方案内容。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招标书中提出的要求,如果产品不能满足要求,投标者应申报偏差值。投标方也可推荐出与招标书中规定的规格类似的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范偏差表。投标方在投标技术规格书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组成及方案的优选说明。设备及主要部件清单,含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和生产厂家,详细分项报价。对于进口件还应提供各种组件的明细清单。为对供货范围表述清楚,投标人应提供用于说明的图纸或其它资料。投标人供货的软件、硬件应以表格形式描述,并附以必要的说明。所供设备对电源和接地的要求,设备保护方式。电磁兼容(EMC)投标人应协调本系统与其它系统间的电磁兼容性。投标人应确保其它系统不影响本系统的正常工作,同时确保本系统的工作不干扰其它系统设备的正常工作。场地及环境要求,设备调试安装要求和工艺。验收测试方法及测试标准。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投标人应说明其供货、安装、检验及维修保养等方面的质量保证措施。提供的设备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等技术服务及与招标文件有关的技术支持:如培训、技术文件、售后服务等。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人员培训等工程进度安排,工程组织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及人员配置。投标人(包括制造商和安装单位)应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服务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在质量保证期内及结束后的维保建议方案(包括维保计划及维保费用构成)。各节点的设备配置数量表(详细到板卡)。电源要求:供电方式、压降分配、各种设备机架的交、直流耗电量、总的工作电流、加载时的峰值电流及设备的散热量。接地要求:设备的保护方式(含电路的保护方式)。机械结构(含设备单元、机柜尺寸、重量等)。环境要求:包括设备抗震条件,设备对机房要求的温、湿度,尘埃和各种电磁干扰,使用、运输、储存时的长期和短期极限的条件要求。设备各部分及系统的MTBF值,系统的MTBF值的计算。投标人需要在大连市设项目办公室,为本次项目提供本地服务。招标文件未包含的、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9.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9.1一般要求(1)投标方向监理工程师、招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图纸、资料,用于测试检验各阶段各项测试的规范书和测试建议报告、用于工程安装设计的图纸、资料,用于维护的图纸、资料、手册,用于培训的图纸、资料、手册,最终的技术文件和竣工图、资料等。(2)投标方向监理工程师、招标方提供的图纸、手册和技术资料应充分、广泛和详细地说明本系统及其部件的性能、原理、结构和尺寸以及部件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使招标方能够实现对本系统的操作、检查、修理、试验、调整和维护。(3)所有文件都应表示出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招标方名称、日期和版本索引。图纸除应表示出标题、序号和比例,还应在图框旁留100*50mm的空白区,供招标方和监理工程师使用。(4)图纸上日期中的年、月、日应采用数字,例如2005/10/1(2005年10月1日)。版本号应为1,2,并注明版本变更的内容和原因。(5)所有技术资料、图纸和手册都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国际单位制(SI)单位、通用图形和符号。产品在国内生产的,应使用中文;产品由国外设备商在国外生产的,应使用中文或者英文(应有中文译本)。(6)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在设备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有更新时,投标方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和招标方提供新的更新文件。(7)手册和技术资料应采用活页式。投标方应保证所有的图纸、手册和技术资料的格式与招标方的要求相一致。(8)除另有规定外按一式5份提交。为了将来文件和/或图纸的复制,所有文件都应提交5套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电子文件应用Microsoft office 2003 for windows(或以上版本)的形式提交。图形、电路图和机械图等还应提供合适软件平台,如autocad R2006 for windows (或以上版本)等。(9)投标方的图纸应提供给有权使用图纸的监理工程师和招标方,而监理工程师和招标方只能将其用于本工程的完成、操作、维护、调整和维修。(10)投标方在投标书中要有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的建议书,包括提交技术文件清单,提交的时间,具体细节在合同谈判中确定。9.2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的确认(1)投标方使用和提供的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和招标方的确认。设计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招标方的确认并不减轻投标方的任何责任。(2)如果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经过了确认,投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不按图生产,招标方有权拒绝接受产品。(3)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在设计联络中确认。培训教材资料在培训实施前一个月交监理工程师、招标方确认,除非另有规定,投标方向招标方、监理工程师提交5份技术文件确认,当监理工程师、招标方加批注重新确认时,投标方应连同批准的共提交5份给招标方。(4)一旦监理工程师和招标方完成最终确认,投标方就应提供招标方10分完整的装订好的手册和5套完整的复制时使用的电子文件。9.3产品、系统设计图(1)投标方应提供的产品、系统设计包括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说明、可靠性计算、与各相关设备的接口标准。(2)图纸的完整性要求图纸必须包括:图纸目录;系统图;主要部件的尺寸和安装图;元件布置图(印刷电路板);每站的机架(盘)布置图,明细表;汇总表等。(3)电路图和元件布置图上的元件应做出标注,且两者的标注应一致;明细表上应写明元件的规格编号,使招标方能按此规格编号向投标方或从市场上采购到相同的元件。(4)对于专门为本项目设计、生产的产品,必须提供全部的图纸。(5)对于可以从市场上采购到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与合格证,说明书应能满足招标方的维护和采购的要求。(6)安装设计图、资料和安装督导资料。投标方要向招标方提供用于安装设计的安装设计图纸、资料,必须包括:图样目录;设备的尺寸和安装图;配线系统图;设备配线图;接地图。提供安装督导图纸、资料。9.4安装验收规范书(1)投标方在工程的安装前3个月要提供安装工程规范,包括验收项目、标准、方法以及对不合格项目的修理和替换的规定。(2)测试、检验规范书和测试检验报告。(3)测试、检验规范书应包括测试、检验阶段的试验条件、测试设备、试验方法、测试检验内容、标准和测试检验程序。具体细节在设计联络中确认。9.5测试检验报告测试检验报告应包括全部测试内容、标准值、测试值、以及子系统、地点、日期、测试人等,该报告应详尽到可使招标方和监理工程师对测试检验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评定。测试检验报告要投标方、监理工程师、招标方共同签认。9.6竣工图当工程完工时,投标方协助施工及设备安装投标方完成竣工图。竣工图包括产品设计图和安装设计图。9.7操作手册(1)操作手册应为运营操作人员在本系统的操作和检查时提供指导。操作手册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本系统概述;主要功能说明;操作指南;故障状态。(2)投标方提交的说明资料要对所规定的每一种设备及其如何操作予以阐述。该手册应包括所供设备配置的一般介绍,它的预期用途及其主要性能参数。只要涉及到人-机界面,诸如控制台、工作台、表示/控制盘或记录器,该手册应一步一步地定义操作顺序,以说明如何使用这些界面。手册应包括足够的图解以对所有控制和显示设备识别和定位。9.8维修手册(1)维修手册应为本系统维修人员的维护、检查、运营、修理和调整提供指导。(2)维护手册应提供给熟练的技术人员,包括设备和系统的操作说明,以及预防维护和故障维修指令。(3)操作说明应包括设备如何操作的简要介绍和方框图,配置中的主要硬件和软件程序。主要硬件和程序的操作顺序应以功能框图说明。要提供详细的逻辑和流程图,以满足故障查找分析和现场修理工作的需要。(4)维修手册应对本系统各级检修的内容、要求、方法、程序、设备、工具、材料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说明;对主要的故障部件的更换、调整和测试也要做出详细的说明。(5)维修手册的预防维护说明应包括所有设备定期维护适用的直观检查、软件和硬件测试、诊断程序和所需调整。关于如何安装和运行测试、诊断程序,如何使用专用或通用的测试设备的说明应作为预防维护说明的一个整体部分。(6)维修手册的故障维修说明应包括故障定位到元件级或现场修理级的指导。这些指导应包括如何快速有效地定位设备故障原因的详细说明,应说明可能的故障源、征兆、可能的原因和排除故障指令,还应说明在可能时如何使用在线测试、诊断程序和专用的测试设备。故障维修说明还应包括有关所有项目的修理、调整(校正)、替换说明,包括电路图和机电图,还应包括如何安装和运行专用的脱机诊断程序,使用工具和测试设备的说明,以及为保护人员和设备应当遵守的任何注意或警告。(7)维修手册的部件说明应表明每一可替换的或现场可修复的模块。应在元件表或图中详细标出那些可以从市场买到的任何可修复或可替换元件。这些部件应按其工业的、一般的零件号标识,如若可能应有第二种标识方式。(8)维护报告应由用户保存,包括维护人员在所有故障维修工作中记录的数据和资料。投标方应与招标方协作,以提供合适的格式。9.9培训资料培训资料应有培训内容、培训目标、课时安排、授课人姓名职称、对学员要求、培训的考试及对培训的评估等内容。10.设计联络、技术培训及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验收、培训所发生的招标方人员交通费、食宿等相关费用由卖方负担,其费用分项列入投标报价中。招标方派出人员数量详见 “设备及服务需求清单”。10.1设计联络本技术规格书中的规范及招标图只给出了设计概念及技术要求,投标方须负责按所有的合同要求进一步地细化设计及将有关资料及数据送招标方审批。投标方并须确保所有设计过程是经过计划、控制和存档的。投标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个月内,按实际进度分阶段进行设计联络,确定所有设计要求,包括变更要求及招标方代表的技术要求、标准、规格、法规及可建设性,并确保设计联络成果符合相关设计要求。上述的设计变更是指工程范围的任何改变,其包括:(1)设计标准/服务项目的更改;(2)因招标方(含招标方代表)要求系统需求或其他需要而做出的设计变更;(3)在设计完成后,因不可预见的现场情况的改变。投标方须配合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联络以确保所有设计成果,包括设计图纸和文件能按时交付相关单位以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投标方须按招标方要求安排设计联络会议及提交所有数据。设计联络的目的是为协助投标方及设计单位完成安装设计,招标方(含招标方代表)不承担任何技术责任。投标方应对设备及安装负责。设计联络的目的主要是确定主要系统、设备的功能和性能指标以及主要材料的性能指标;完善及补充系统设备技术规格书;研究确定并向设计方提供的系统或设备的设计资料;确定本系统与其它系统接口要求;审查和通过施工方案等。设计联络阶段分为初期设计联络、中期设计联络和最终设计联络三次进行。(1)初期设计的主要任务(但不限于)1)确认系统设计所需要有关工程信息。2)讨论技术规格书。3)确认与其他系统接口及相关内容。4)向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图设计所需的设计资料。5)编制工程进度表。6)讨论会议纪要。(2)中期设计联络的主要任务1)讨论进度计划及供货计划。2)确认施工图设计所需的有关设计文件。3)确认投标方提供给施工图设计单位的相关资料。4)讨论会议纪要。(3)最终设计联络的主要任务1)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确定最终接口关系。2)根据系统设计确定的功能要求,讨论详细规格书有关设计参数、功能显示、操作控制等,完成详细功能规格书。3)讨论显示图文符号、格式、设备编号等。4)讨论供货设备材料数量、交货时间安排计划等。5)讨论会议纪要。(4)除以上联络任务外,投标方专业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的需要要求和招标方安排,参加其他的设计联络工作、施工及调试的会议。投标方应在对于设计联络与设计审查提出建议书。在建议书中应详细列明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时间安排、形成的文件、参加人员、招标方代表需准备内容等。投标方提供的设计联络文件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并且是经投标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的有效版本。10.2培训10.2.1培训的目的及要求(1)为保证卖方提供的设备能运行良好,必须培训一批质量合格的维护工作人员、普通工程技术人员和少量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系统管理及运用人员。(2)维护工作人员经培训后能掌握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并能及时排除大部分设备的故障。(3)普通工程技术人员经培训后可指导维护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能熟练排除设备故障、阅读软件清单、分析软件故障等。(4)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经培训后,除熟悉系统全构成及操作外,还应掌握系统间的接口、网络的管理和系统扩展等方面的知识。(5)管理人员经培训后能负责全系统的运用管理工作。(6)培训计划及教材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由投标方提供,招标方还应提供培训人员所需的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等。10.2.2培训内容(1)所供系统的各种设备的功能、性能和指标。(2)所供系统的各种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测试及维护管理。(3)所供各种仪器仪表的使用和维护。10.2.3培训方式投标方应负责安排买方人员在生产厂和现场的培训。厂内培训应包括教室培训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现场培训同样也包括教室培训和实际操作的培训。培训语言均为中文。10.2.4培训人数及时间投标方应为招标方安排在生产厂培训(人员数量详见“设备及服务需求清单”),并派有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10.2.5 培训测试和考试培训结束,接受培训的人要接受测验和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员颁发证书。10.3技术服务投标方须说明技术指导及技术支持的程度和范围,并报出计划派遣人日数。10.3.1服务内容投标方在安装期、试运行期内应提供如下服务:(1)如果由于系统设计和设备制造中存在的技术和质量问题引起故障,而使所提供的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以及存在招标方不能解决的关键问题,投标方应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并尽快解决设备存在的各种问题。(2)如果是为了改进系统的执行情况或可靠性,投标方应免费提供软件与硬件的修改。(3)免费维修和更换有故障的设备,包括由卖方所供设备的安装、系统设计、系统生产、程序汇编引起的设备调整或软件更换。10.3.2 质量保证期(1)投标方提供的硬件设备质量保证期为最终验收签字之日起24个月,软件质量保证期为最终验收签字之日起36个月。(2)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负责免费更换或修理任何由于在设计、原材料、工艺质量方面有缺陷的设备。(3)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设备缺陷而在任一施工现场出现系统故障,则该有故障的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应相应延长。(4)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方应在招标方需要时派遣技术人员去施工现场给建设方人员技术支持,以对其提供的设备进行日常维护。(5)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已安装的设备存在缺陷,应由投标人赔偿。招标方在保证期满后30天内签发的要求赔偿的文件都为有效文件。(6)收到招标方要求赔偿的文件后,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合同中约定),投标方应免费更换要求赔偿的设备,并负责由此引起的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10.3.3 保证期过后的运营期(1)投标方所供系统如果今后在利用新技术方面其硬件或软件有任何性能或功能上的改革或产品革新时,投标方有责任书面通知买方,并提供以优惠价格为基础的修改报价。(2)投标方应在10年内保证为其提供的设备硬件提供支援和更换,不得因不再生产为由拒绝更换。11.测试、检验、验收11.1一般要求(1)投标方按照合同进度要求负责每个阶段的测试和检验,使本系统满足合同的各项要求。(2)投标方按招标方审查通过的,在设计阶段完成的本系统各阶段测试检验内容、标准、程序方法等文件作为各项测试的主要依据。各项测试检验均应有测试报告及招标方、监理工程师、投标方三方签署的阶段验收合格证书。(3)招标方、监理工程师将参加系统设备各阶段的测试,要求投标方做出计划安排,包括内容、时间、地点,并尽可能把有关测试安排在一起。同时协助招标方办理有关赴厂验收手续,确保试验能按计划执行。(4)招标方和监理工程师在测试、检验中的任何行为并不减轻投标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5)如果事先未经招标方审查,投标方不能改变最初确定的设备制造、测试和检查地点。(6)投标方应保证通过各阶段的各项测试,确保系统能按原定工期完成。(7)在系统各阶段测试试验中如发现问题,投标方应立即更换,所发生的费由投标方负责。(8)在系统各阶段测试检验中所需的工具、仪器由投标方负责。(9)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给出测试、检验和验收的建议书,内容包括各阶段测试、检验的内容、方法和标准。测试、检验和验收的建议书在设计联络中确认。11.2工厂实验(1)工厂测试包括型式试验、样机试验、工厂测试、接口测试。(2)每项试验、测试包括出厂检验实施前30天,投标方应将试验计划提交供监理工程师、招标方确认。(3)型式试验1)型式试验将在投标方或分包商工厂进行。试验内容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要求,应至少包括环境试验、电源波动试验和电磁干扰试验。2)试验的设备必须取自将要发往招标方的同一批货中。3)投标方外购的成熟设备不要求做型式试验,但必须有相应的质量证书。4)一些设备如果属于国际标准产品,则不要求做型式试验,但必须提供相应的型式试验证书。5)大批量设备必须做型式试验,选取型式试验的对象,应采取抽样法进行。 (4)投标方应根据确认的质量保证对所有的元部件进行例行检查,只有检查合格的元器件才能用于系统。(5)样机试验的目的是证明设备的设计符合《技术规格书》中所述的功能。投标方每种设备的第一台应进行该试验(包括软件、硬件、功能、可靠行、模拟故障及自动诊断),以检验其是否能满足《技术规格书》所规定的要求。(6)接口测试:设备制造中,投标方应负责整个系统设备的接口问题,特别是所供设备与其他系统设备接口。通信子系统间的所有接口测试(包括物理接口、通信协议)在投标方所在地进行,费用包含在投标方的合同总价中。11.3出厂检验(1)出厂试验应在投标方及分包商工厂内进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环境试验;电源波动试验;电磁干扰试验;绝缘耐压试验;连续通电72小时试验;功能试验、性能试验;模拟故障及自动诊断试验;恢复供电后自动启动试验;设备外观检查。(2)本测试使用抽样测试,被检产品数量将按国际标准和生产厂商抽测标准进行。(3)出厂检验通过后,招标方、监理工程师、投标方三方签署出厂检验合格证书。11.4到货检查由投标方组织,招标方、监理工程师参加,检查到货件数、名称规格是否与到货单相符,包装外观有无损伤。到货检查后办理入库单。11.5现场安装检验(1)现场安装检验包括开箱检验、安装验收检验。(2)开箱检验在招标方的仓库或工地进行,由招标方、监理工程师、安装投标方等有关人员参加,对设备的内外包装、设备外观和数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设备短缺和外观破损,投标方应及时处理。(3)系统安装完成95%后,招标方、监理工程师、投标方、设计单位四方代表按投标方提供的招标方确认的安装验收标准和招标方的安装验收计划进行安装验收。(4)对未通过验收的安装项目,监理工程师要发出修改、替换通知,属安装质量问题,限期安装投标方修改替换;属设备质量问题,限期投标方修补、替换。(5)安装验收后四方签署安装验收证书。11.6现场测试、调试(1)现场测试、调试包括单机测试、系统测试。(2)单机测试在安装后进行。目的是保证设备经远距离运输和安装后不发生损坏。对出现相同性故障的单机设备,修复的机会只有两次。达不到测试要求的单机设备,投标方负责修理和更换,并承担所需的全部费用。(3)系统测试包括子系统调试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要进行功能试验,要求所有的被测指标、功能均能符合确认的测试检验规范书和合同的要求。若不符,投标方应负责改正,直至试验按要求通过。11.7竣工检验竣工检验包括系统系统联调和144小时系统连续检验和大联调。(1)系统联调是指通信所有子系统的联合调试,测试各子系统间的接口。接口正确,性能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2)144小时系统连续检验1)144小时系统连续试验是经子系统调试及通信系统联调合格后的所有设备连接起来进行不间断联合功能试验。2)144小时连续试验应在招标方、监理工程师和投标方认为系统检验、测试成功结束后开始。在这个试验其间,系统的可用性都不得低于99.9%,系统MTBF、设备的MTBF 必须满足合同的有关要求。(3)大联调1)大联调是指通信系统和其他系统的联合调试,在144小时试验成功后,设备将进入大联调。大联调包括与其他系统的所有接口功能测试和综合联调测试两个阶段。2)接口测试是证明本系统所有与其他系统的接口功能正确。投标方配合检查接口的正确,并保证通信通道的可靠使用,投标方负责处理与其他系统的接口出现的问题。3)综合联调测试指本线的几个关键相关系统(如信号、AFC、SCADA等)均通过了144小时测试后,几大专业系统同时工作在一起,通过大量的列车运行,证明几大系统可以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有效的工作,能满足大密度列车运行的要求,保证本线正常的运营。试验内容可包括有144小时试验中未完成的项目、与其他系统接口的稳定性指标。其测试指标必须达到144小时试验中的可用性指标。11.8试运行(1)在竣工检验成功后,将开始3个月的试运行。在试运行开始前,整个通信系统应完全调试开通,并保持最佳状态,以接受3个月的考核。(2)试运行旨在把所有合同设备、(子)系统及材料放在实际负荷环境中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系统进行检测,以查明合同中规定的要求是否达到。(3)试运行由招标方、监理工程师和投标方三方共同参加。(4)在试运行期间,所有设备、材料和(子)系统均须按实际操作模式无故障连续运行。若系统有故障发生,而试运行中断,投标方须负责排除故障并重新开始试运行。(5)试运行报告须由招标方、监理工程师、投标方三方共同编写并签署。(6)试运行阶段对系统的要求与144小时试验相同。(7)试运行和正常商业运行环境相似,由招标方组织管理实施,投标方保证本系统正常运转。(8)试运行期间,投标方派员自始至终参加,与招标方/监理工程师人员一起记录试运行期间设备和系统出现的各种情况。这种记录将按日按月的时间顺序和按子系统、单机设备分别登记,作为考核试验的原始资料,并作为初步验收的依据。(9)试运行期间,系统不允许出现系统性、可靠性故障。系统性和可靠性故障按以下情况认定:1)一般性故障3月内报警小于3次。这里一般性是发生在电源电压波动、闪电和其他短期灾害情况下。不含人为不按规章操作设备的故障。2)网络不允许发生自重组的情况(这里的自重组为倒向或返向),除非是由于通信系统以外的原因,如电源故障、电缆中断。上述的网络自重组反常故障和3种以上一般性故障为系统性可靠性故障。(10)系统每月将进行一次模拟故障试验。系统一旦发生上述定义的系统性和可靠性故障,(不允许作大的修改调整)再重新开始3个月的试运行。这种修改和调整的机会只有2次。若第三次试验仍通不过,则视该子系统为不符合要求的系统。11.9初步验收通信系统的3个月的试运行若按规定顺利通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11.10最终验收(1)初步验收后,进入质量保证期。(2)在质保期内,投标方继续对所有安装和提供的系统和设备负责,并保证系统所有功能、标准、接口等满足设计的要求。(3)在质保期内,招标方、监理工程师、投标方将抽测各种测试项目,检查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4)在质保期内,投标方免费并组织分包商协助招标方对系统维护和管理,负责维修、更换零部件,其人员的差旅费自负。(5)在质保期内,如果由于投标方责任,故障的设备或材料需要更换或修理,在修理期间可使用招标方的备件,然后由投标方安排并自付费用将修理好的货物或替换件运往招标方,补充招标方的备件。(6)系统质保期通过后,在45天内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合同双方将正式办理验交手续,但投标方在系统寿命期内仍有责任对系统发生的问题给予合作。12.发运、包装、装卸与储存12.1发运投标方计划完确定发运时间后,投标方应提前三十天向招标方和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3份发货计划,该计划应描述投标方主要发货批次情况。当发货批次有变化时,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和招标方报告。投标方应在装运前1个月前向招标方和监理工程师提交发货通知单,供招标方、监理工程师确认。投标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和货物装车(船)完成后24小时内都要将装运情况通知监理工程师和招标方,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工点名称;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货物总毛重;货物总体积;总包装件数;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12.2包装所有设备和材料应具备适应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并有减振、防冲击和防野蛮装卸的措施。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包装应按照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正货物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地。投标方要充分认识到安装现场潮湿的条件,采用真空包装。投标方在包装货物时,按货物类别进行装箱。对于大件设备应有固定的底座,外包装上应有吊装挂钩。12.3装运标志投标方应在每一包装箱或货物的适当位置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及英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收货人;合同号;目的地;货物名称、代号、箱号;毛重/净重(公斤或用kg表示);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安装站点。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和标志。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名上述有关内容。凡因由于投标方对货物包装不善或标记不当导致货物损失、损坏或丢失时,或因此引起事故时,其责任由投标方承担。12.4随箱文件每个包装箱的外部应附有装箱单,应密封在防水包装中,并牢固地固定在包装箱外。每个包装箱内部同样应附有一套装箱单。设备的其他资料如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不随箱装运,另外成册装订提交招标方。12.5存储发运前后,投标方应提供安全可靠的存储场地仓库以防止产品的损坏或防止待发运的产品变质。12.6现场运输设备运至站点工地现场,由投标方进行运输,确保设备安全运至施工现场。13.交货地点、日期13.1交货地点投标人交货地点为本线各站点。13.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到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