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杭锦旗呼和木独镇子项目施工三次招标公告

2012年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杭锦旗呼和木独镇子项目施工三次招标公告

2012年内蒙古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杭锦旗呼和木独镇子项目施工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鄂公管办业受2013GCHZ04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2年内蒙古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杭锦旗呼和木独镇子项目 已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以内财建【2012】197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杭锦旗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企业自筹0.00%、银行贷款0.00%、境外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杭锦旗呼和木独镇子
2.2工程规模: 土地整治面积约647.98公顷。(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施工工期: 365日历天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施工工期

2013GCHZ0431-1


施工一标段

东红柳村土地整治面积约304.47公顷(详见工程量清单)

365日历天

2013GCHZ0431-3


施工三标段

大套子村土地整治面积约343.51公顷(详见工程量清单)

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近三年(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价在200万元(含)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提供相关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2)。
3.5 财务要求: /。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凡内蒙古自治区外境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3.8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须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正式会员。未成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会员的投标单位,需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信息科尽快办理入会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
4.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除具备诚信库正式会员的资格外,还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入库: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5)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7) 近三年(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价在200万元(含)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8) 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原件,安全员及安全考核证原件,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9) 拟派项目经理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证注册证书、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10) 凡内蒙古自治区外境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3 报名时间:
2014年 2 月25 日 9 时 0 分整
至2014年 3 月3 日 17 时 30 分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采用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勿需到现场)。网上获取事宜详询****-*******
5.2 获取时间: 2014 年 2 月 25 日 9:00 时
至 2014 年3 月 3 日 17:30 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00 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4 年 3 月 18日 9 时 30分整
6.3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CA锁;
(2)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6)税务登记证原件;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8)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9)近三年(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完成过至少一项合同价在200万元(含)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提供施工合同原件;
(10)凡内蒙古自治区外境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11)拟派项目经理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原件,安全员及安全考核证原件,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等证书原件;
(12)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
(13)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书原件;
(14)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
7、其他:
8.1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纸质投标文件只作为备用文件。投标人要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8.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杭锦旗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杭锦旗锡尼镇 地 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联丰大厦三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程向前、王玉飞 联 系 人: 杨小燕
电 话: ****-******* 电 话: 186*****186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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