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腔镜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宫腔镜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委托,对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 target="_blank">GZZX-QX-1402,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02月26日至2014年03月05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GZZX-QX-140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0608(手术及急救设备)。 采购预算:38.00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设备名称

数量

宫腔镜

1套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报名时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
(三) 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 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五) 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至(四)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2月26日起至2014年03月1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下午2: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下午2: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周小姐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联系地址:花都区迎宾大道67号
邮编:510610邮编:510800
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体育东支行
帐号:****************9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一、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二)定义1.“采购人”是指: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监管部门”是指: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5.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三)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二、一般要求(一)投标的费用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投标邀请函2.投标人须知3.采购人需求4.合同书格式5.开标评标与订标6.投标文件格式 7.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三)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招标信息公示、公告期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均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2.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开标前15天在相关政府采购网和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www.wzbidding.com)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不足15天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征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3.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相关政府采购网和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站(www.wzbidding.com)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四)知识产权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五)纪律与保密事项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4.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六)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3.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者,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七)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构成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子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子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1.2投标文件数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1.3唱标信封:报价文件(纸质1份,电子报价1份)2、投标文件的编写2.1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同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2.3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须实质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带“▲”号项目为评标委员会打分时的重要参考指标,不作为投标无效条件。2.4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5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6投标文件必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2.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3、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3.1投标文件的任何涂改或修正,涂改或修正处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3.2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 “副本”,并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3.3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封套表面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收件人: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年 月 日上午之前不得启封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人应于 2014年3月18日上午 12:00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函》一份,签署并递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函》视为贵公司已履行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义务。4.2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地点。4.3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1) 未按要求密封的;(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函的;(3) 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4.4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4.5招标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5.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及撤回。6、投标有效期★开标后不少于90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7、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由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8、其它说明事项8.1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取样版时不对样版外观验收及性能测试,对样版的破损或质量概不负责;8.2由于招标代理机构样版室空间有限,敬请各有关供应商支持配合,投标样版请于采购结果公告后7天内取回,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第三部分 采购人需求一、招标范围(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二)采购内容:宫腔镜1套二、招标要求:注:带“▲”标记为重要参数,偏离将严重影响技术得分,但非废标指标。宫腔镜技术参数(一)、总体要求:1、在广东地区拥有厂家办事机构,协调市场推广、销售、售后服务等工作。2、在广东地区拥有厂家开设的维修站,专门负责内镜维修。★3、所提供产品须同本院现有设备相兼容(二)、宫腔镜:诊断、治疗用宫腔镜:1、光学视管直径=4mm,30度超广角镜;2、耐高温高压消毒;3、诊断用外管鞘直径=5.5mm;可持续灌流; 4、治疗用外管鞘直径=6.5mm;可持续灌流;(三)、冷光源:1、功率为250W冷光源;2、灯泡连续使用寿命大于50小时;3、色温大于等于3200K;4、具有手动调光功能。(四)、摄像系统:1、摄像头内置1/4英寸超小型CCD晶片, 47万像素;2、可接软、硬性光学视管;3、小型轻量,易于安装和搬动,操作简便;4、画像比原产品亮1.5倍; 具有调整亮度和感度的机能;★5、内置有摩尔纹修正滤光镜片,可获鲜明逼真的观察图像;6、分辨率在600线以上;7、具测光转换功能;有自动增益(AGC)功能;8、最低光敏度小于1Lux;9、信噪比大于50Db三、报价要求 投标供应商报价必须包括货物设计、制造、包装、送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一切支出,并包含关税等所有税费。四、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参数有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为准)(一)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天内。(二)交货地点:广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交货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原装、全新的、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不得以旧货翻新充数,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装运。2、属进口产品的,如能办理进口免税的,手续由采购人协助办理,办理免税手续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和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中国境内制造的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4、中标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五、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技术参数有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为准)(一)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二)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项目验收报告。(三)售后服务:1、免费质保期期限: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2、免费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到场时间:24小时。3、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4、所有货物质保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供应商上门服务,即由中标供应商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六、付款方式本合同的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支票方式支付,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合同设备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验收后,凭(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3)验收调试报告(加盖招标人公章);(4)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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