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全区绿化设施建设及维护服务项目(重招)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的委托,对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全区绿化设施建设及维护服务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724-1401D12N029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02月25日至2014年03月03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0724-1401D12N0291。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全区绿化设施建设及维护服务项目(重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服务期限:1年。 采购预算:49.95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预算: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全区绿化设施建设及维护 | 1项 | 人民币49.95万元 |
详细服务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2)、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2月25日至 2014年3月1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网购或邮购方式需要收取50元快递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网购或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
A、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B、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C、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吴小姐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吴小姐
(3)网购
网购招标文件,只适用于本公司会员(非会员,请登录www.gmgitc.com,注册会员资格)。会员网购招标文件请登录www.gmgitc.com,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填写订单并成功支付款项。
电话:020-
********-*** 传真:020-
******** 联系人:吴小姐
注: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或“网购”方式购买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3)、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3月18日9时30分0秒(注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 楼9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4)、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3月18日9时30分0秒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 楼9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2月25日起至2014年03月1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 楼9号会议室。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3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 楼9号会议室。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内容一、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二、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广州市海珠区全区绿化设施建设及维护服务,并按招标人制订标准每年、每月进行考核,按照市区创建文明城市要求全区绿化设施建设及维护工作。 2、工程特征:全区绿化设施建设及维护服务。3、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交通运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勘察。4、环境保护要求:服务范围内外的建构筑物、路树及所有管线要求按原样保护。二、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提供的“工程量明细表”。2.参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及其它相关定额、指标。3.计费程序按穗建造价[2010]31号文的附表计价,材料价格按现行材料市场价格计价,并参考2013第1季度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进行计算。三、服务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按国家、省、市园林相关规程、检评标准及原设计要求。四、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所需工程材料按原设计要求全部由承包商自行采购。五、其他有关说明:1、本次全区绿化设施建设及维护服务投标的报价根据海珠区全区地理范围、市政设施的建设及维护服务工作范围,参考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明细表服务项目,按招标全区绿化设施建设及维护服务内容编制,采用的承包方式(采用综合总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要求全区地理范围内绿化设施建设及维护服务达到园林绿化规程为标准,结算时:①若技术规范、其他资料(含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明细表、全区行政收全区绿化设施建设及维护服务范围内容)规定的或现状存在的任何分项工程项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表现出来,则被认为该分项工程项目已包含在相关项目内(或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结算时均不得调整,只能按全区绿化设施建设及维护服务项目的投标价总价包干;②除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发生变化和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议纪要中允许调整的范围外,其余不因设计变更、市场价格变化、人员工资福利调整而调整,即中标总价=结算总价;③该合同的结算价不因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含工程量明细表、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工程量、工程做法等发生变化而调整;④投标单价均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如有),若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时,该项目结算单价按该清单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总价-投标报价总价)/招标控制价总价×100%]计算。修正之后的总价作为中标总价,修正投标报价书作为招标文件及合同的附件,结算时按修正之后的总价进行结算;⑤该项目的措施费(含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其他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均一次包干,结算时不得调整;⑥该服务项目总价包干造价中包括了所有施工设备费、设施费、劳务费、材料费、检验试验费(包括为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测量、监测费、材料检验费、土方密实度试验费)、安装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以及合同明示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业务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得另外计取。⑦服务期内发生超出服务工程总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项目,发生采购人交办的本合同范围外的新增服务任务,若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则该清单项目的中标单价为结算单价,若没有,则其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根据现行定额及其相关计价文件编制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确定,投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总价-投标报价总价)/招标控制价总价*100%;若新增的费用不超出中标总价5%(含5%)的,结算价不作调整,即结算总价=中标总价;若新增的费用超出中标总价5%的,超出5%的部分须另行商议签订合同,并报海珠区财政局审批。2、本次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格式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要求投标文件根据上述规范、办法要求填写,并提供各项表格(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考察后,根据有关规范、规定,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方案,企业定额及市场价格,参考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明细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分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参考价,并自行考虑风险综合报价。4、所有措施项目费可按采购人提供的指引项目报价,也可在指引项目的基础上结合施工组织方案增加项目报价,措施项目费用按宗计算,作为该项目包干价,工程结算时不予调整。5、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单价和合价的,或出现漏项的,视为此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6、清单所列工程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动,丝毫不会使合同条款无效或降低,也不免除承包商按要求的标准进行施工或缺陷修复的责任。7、用于本服务的各种装备的提供、运输及拆卸费用的支付,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价格中。本工程所使用的主材、其他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由承包商自行采购,并在综合单价中考虑材料的场内外运输、装卸及采保费用。但使用前须把材料试验单、出厂证明等按时交现场甲方人员验收。8、所有综合单价报价应综合考虑项目的服务性及特殊性、对安全性的要求及相应增加的费用。如现场不允许堆放材料等,须考虑因该条件限制而在夜间进行作业所需费用。9、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障碍条件和现场各种不利条件发生的可能性所带来的风险,应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服务范围、技术标准、施工要求、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合同义务和费用条款,并充分考察施工现场情况和条件(包括地下情况、交通条件、水电条件、场地条件等),结合企业自身条件进行报价。采购人原则上不再对因以上原因引起的签证、设计变更增加结算费用。工程投标除招标服务范围和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议纪要中允许的调整范围外,其余不因市场价格变化、人员工资福利调整而调整。10、服务实施过程中对已完服务的计量与支付,应符合合同文件中相应条款的规定。11、预算包干费包干内容有: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费率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12、土方类别由投标人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1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招标控制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不参与投标竞价,结算时不予调整;其他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措施项目费一次包干,结算时不予调整。14、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照招标控制价中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计取,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不参与投标竞价,结算时不予调整。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中已含余泥排放费,若由采购人直接缴纳,则由采购人从工程结算款中按实扣除。15、施工企业规定的基本劳动保险金计入标价,由采购人代缴的基本劳动保险金,在支付工程预付款时,由采购人按实缴金额一次性扣回。16、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五条 财政性投资项目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合同价格、工程结算价严格按中标价格执行,禁止扩标。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可预见原因,可能造成投资扩大,项目法人提出变更要求的,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确认。合同执行过程中,经批准需要增加合同规定以外的内容,增加部分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组织招标。17、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面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18、投标人一旦中标,若出现投标单价超过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中标公示前建设单位要求投标人按本需求书相应条款的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单价作为合同的结算单价,投标人不得拒绝。19、投标人一旦中标,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存在冲突,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修正,中标人不得拒绝。20、投标人一旦中标,结算时,若出现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中标人不得拒绝。21、投标人一旦中标,订立合同时,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招标文件以外的要求,不得另外订立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22、招标文件的单价和合价均用人民币表示。23、本工程不允许用总价下浮的报价方式。八、关于全区绿化设施建设及维护服务的要求:1、综合报价必须考虑自然的和人为的破坏、被盗等原因和风险。2、本招标范围全区绿化设施建设及维护服务综合考虑目前现状(由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察看)所有服务期内的所有达到园林绿化标准的费用。3、工程量清单全区绿化设施建设及维护服务项目的报价,应包括进行施工时必须配置的文明施工护栏费用,其标准按市园林{2001}1273号规定和要求执行。九、相关标准:(一)城镇园林绿化行业标准。1、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2、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4、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96、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三)其他参考文件。1.广州市环境噪音污染防治规定。2.《1989年全国市政质量检查评定细则》)、3.《广州市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试行)》、4.《广州市市政设施正常养护项目维修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办法(试行)》、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光盘。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2.2 “监管部门”是指: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纪委。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5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3)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 “工程”是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上浮20%执行,具体如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本项目类型为服务招标: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500000.05%0.05%0.05%5
****-*******.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
****-*******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一次招标代理费最高限额人民币35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450万元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项目中标金额为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300-100)万元×0.8%=1.6万元合计收费=(1.5 1.6)*1.2=3.72(万元)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以电汇方式缴纳,交费帐户为: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银行账号:
***************用途:“ (项目编号) ”中标费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 投标邀请函2) 采购项目内容3) 投标人须知4) 合同格式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设备参数及服务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6.2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天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6.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7. 招标文件的修改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7.2招标采购单位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天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7.3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8.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0. 投标文件编制10.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0.3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 投标报价11.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11.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2) 投标报价应为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保险、伴随服务、拟投入工具及材料、各类税费以及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1.4 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标准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 备选方案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3. 联合体投标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中所列要求。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16. 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和时间:(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500.00元(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2)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帐号:
***************投标人须在汇款或转帐附言标注本次项目编号,同时详细填写附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附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中,连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内递交,以便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3)保证金以到达上述保证金账户为准,投标人应按以上所述方式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4)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随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内递交。16.3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6.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中标人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7. 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2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证明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见附件)。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加盖公章或签字才有效。18.4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所有文件用WORD或EXCEL格式处理(资质文件及证书等可扫描以图片格式提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9.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9.2 所有信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具体格式如下:投标文件收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9.4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与授标21. 开标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21.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1.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2.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3. 投标文件的初审23.1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要求。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2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3.3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3.4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初审的过程中,对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人代表,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但不得通过补充文件改变其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的结果。24. 投标文件的澄清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的印章)的书面形式做出。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 投标的比较和评价25.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6. 授标26.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质疑27. 如果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给与答复。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8. 合同的订立28.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采购。29. 合同的履行29.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9.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规定备案。八、适用法律30. 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3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服务、商务和价格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三项总分为100分,其中服务得分占40分,商务得分占40分,价格得分占20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32.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序号内容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缴纳了投标保证金2①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②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③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且是唯一确定的3准入条件:(1)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2)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5)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4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7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不产生偏离(投标文件中服务规范、需求或其他内容优于采购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8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二)比较与评价1.服务评价:评审项目满分评审说明项目综述质量目标8分优: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质量目标为良或以上;(8-6分)中:对项目总体有认识、表述完整、质量目标为良或以上;(6-3分)差:对项目总体认识不深、表述简单,无质量目标;(0~3分)安全文明措施应急保护措施8分优:能够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清楚、详尽地描述安全文明措施,考虑周全完整,切实可行;备有应急设备和应急处理措施完善,切实可行,描述详尽完整;;(8-6分)良:安全文明措施、应急保护措施基本合理可行,表达基本清楚;(6-3分)差:安全文明措施、应急保护措施不够齐全、有漏项;或不够完善、安排不够合理、不能切实可行;(0~3分)服务组织措施与计划8分优:工作场地平面布置合理、交通便利;服务范围表示清晰明了;工作计划有详细的月度、季度及年度计划,且计划合理可行,并且有详尽的描述;劳动力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合理可行;网络图和横道图紧密对应计划,逻辑搭接关系清晰;(8-6分)良:工作场地平面布置基本合理;服务范围表示基本清楚;工作计划有月度、季度及年度计划,计划基本可行;劳动力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一般;有网络图和横道图,表示基本清楚;(6-3分)差:工作场地总平面图、工作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网络图及横道图各项服务组织措施与计划不齐全、有漏项;或不够完善、安排不够合理、不能切实可行;(0~3分)拟投入机械设备(原件备查)8分自有设备须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或权属证明、租赁设备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业主将实地考察机械设备。优:货车3台、道路综合养护车3台,得4分;若以上设备全部为投标人自有,再得4分,最高得8分。良:货车2台、道路综合养护车2台,得3分;若以上设备全部为投标人自有,再得4分,最高得7分。中:货车1台、道路综合养护车1台,得2分;若以上设备全部为投标人自有,再得4分,最高得6分。差:投入的设备不满足要求的。(0-1分)企业人员配备情况8分优:项目负责人为市政一级建造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总工程师为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现场施工管理人员5名或5名以上,且全部为工程师职称;其中,设备负责人1名、计划负责人1名、资料负责人1名、质安负责人2名;养护工15人(其中拥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的道路养护工8名或以上,下水道养护工5名或以上);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和社保证明。(8分)良:项目负责人为市政一级建造师并具有工程师职称;总工程师为市政专业工程师;现场施工管理人员5名为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职称;其中,设备负责人1名、计划负责人1名、资料负责人1名、质安负责人2名;养护工8人(其中拥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的道路养护工或下水道养护工8名或以上);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和社保证明。(5分)中:项目负责人为市政二级建造师并具有工程师职称;总工程师为助理工程师或以下;现场施工管理人员3名为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职称;养护工5人(其中拥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的道路养护工或下水道养护工3名或以上);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和社保证明。(3分)差:项目负责人为市政二级建造师并具有工程师职称;总工程师为助理工程师或以下,且专业不对口(非市政专业);现场管理人员少于3名;其中,无设备负责人、计划负责人、资料负责人,质安负责人少于2名。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和社保证明。(1分)2.商务评价:评审项目满分评审说明银行信用等级8分优:银行信用等级3A得8分;良:银行信用等级2A得5分;中:银行信用等级A得2分;企业财务状况(原件备查)6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1和2012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连续2年盈利得6分,否则得0分。企业资质情况(原件备查)6分同时具有GB/T19001-2008-ISO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GB/T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和GB/T28001-2001 职业健 康安全体系认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企业实力情况(共29分)(原件备查)业绩10 分投标供应商自2010年7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的养护业绩【投标供应商已完成过的业绩应同时附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应急抢险任务只需附合同):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交通验收证书(或一次性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的有效证明④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业绩中标公示所在网址页面(适用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业绩)或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中标公告(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必须反映工程地址、工程规模、建设方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反映具体规模,须由业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业绩的计算时间以中标通知书颁发时间为准】:优:同时具备1)已完成过市政设施维护或养护业绩累计5宗以上且合计金额1000万以上;2)完成过市政设施应急抢险任务5项或以上(应附合同)(10分)良:同时具备1)已完成过市政设施维护或养护业绩累计3宗以上且合计金额500万以上;2)完成过市政设施应急抢险任务3项或以上(应附合同)(6分)中:已完成过市政设施维护或养护业绩累计3宗以上且合计金额100万以上.(3分)差:以上条件均未能达到。得0分企业设施养护荣誉10分投标供应商于2010年7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市政设施管养项目获得过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市政设施管理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市政养护国家级奖项的,得10分;投标供应商于2010年7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市政设施管养项目获得过省级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省级奖项的,得6分;投标供应商于2010年7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市政设施管养项目获得过市级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省级奖项的,得3分;(需提供获奖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获奖项目不累计叠加。最高得10分,没有得0分)合计40分3.价格评价: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下列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序号投标人情况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非联合体供应商(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10%评标价格=(总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6%)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不再享受联合体的价格折扣)3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3%评标价格=评标总报价×(1-2%)注意:(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3)属于中、小、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项目分值评分细则价格20价格分是以经评委会审核,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标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示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4.综合比较与评价:根据每个投标人在上述各评审阶段中的得分,采用下面公式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W=[Cmin/C]×20 + T + M 其中:W某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C 某个投标人的实际投标价格;Cmin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T 某个投标人的服务评审得分;M 某个投标人的商务评审得分;注: T、M均为去掉所有评委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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