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农业检验监测中心(莆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氢气发生器项目采购公告

莆田市农业检验监测中心(莆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氢气发生器项目采购公告

为满足农药残留检测需要,根据年初计划,拟购买原装进口氢气发生器一台,预算控制总额6万元。特以询价的方式采购。

一、采购要求

(一)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台)

预算单价

(万元/台)

1

氢气发生器

1

6

(二)采购项目具体指标

1、用途

配套气相色谱仪使用,充分满足采购方在用的安捷伦气相色谱仪对氢气气源的特殊要求。

2、技术要求

2.1 采用纯水电解、膜分离技术产生氢气,不使用加碱原理产生氢气。

2.2 氢气纯度≥99.9995%,CO≤10-6, CH4≤0.1x10-6,总杂质含量<≤5.5x10-6;输出氢气压力可调,压力范围:0-100psi,可在线实时显示;流速范围:0-200cc/min。

2.3 双水箱,可扩容;拥有预处理系统,水质、水位实时在线监测,可确保水的纯度,延长电解池使用寿命。

2.4 彩色LCD模块的人机交互菜单,能在线显示纯化装置的使用寿命,设计有不同颜色的指示灯,表示正常运行、待机或故障等不同状态。

2.5 具有开机诊断功能,实时显示运行状态并记录;配备声光报警装置,漏气报警,自动停机。

2.6 可与氮气、零级空气发生器任意组合,组成一体式气体发生器。

3、维修质保

3.1 所有售后工作由制造商的原厂专业的工程师负责,提供工程师专业资质证明。

3.2 质保期一年,无论质保期内外,本设备配套采购方已有的安捷伦气相色谱仪使用,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

4、需原装进口。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应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应提供进口产品经销授权书。

2、供应商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供应商资格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指控,供应商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厂家正规合法生产的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退货;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给予赔偿。

5、供应商指定投标代理人的,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书标函并加盖公章。

(四)报价材料要求

所有的报价文件及相关材料都必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及公章,面交或邮寄采购方。

(五)报价要求

报价应含税费、运费,总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六)货物运送要求

中标后,采购方应与供应商在7日内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须在40天内按中标货物的质量与数量完好地送至采购方指定的位置(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三亭街266号市农业检测大楼7层实验室)。

(七)付款方式

采购方收到供应商货物时,经验收合格并收到正式发票后,在30天内将货款汇给供应商指定的公司账户。

二、判定采购标准说明

采购方采购氢气发生器,主要是运用价格来确定供应商(厂商),评判人对价格进行评判。在满足具体指标的情况下,以价格最低的一家为中标单位。

三、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11月15日上午9:00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材料当面或邮寄送至采购方莆田市农业检验监测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详细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三亭街266号市农业检测大楼310室,联系人及电话:黄军芳,130*****679,邮编:351106

莆田市农业检验监测中心(莆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11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氢气发生器 农产品质量 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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