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公司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媒体价格调整信息公示
吉林分公司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媒体价格调整信息公示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是东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空中门户,机场距长春市中心31.2公里、吉林市中心76公里。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T1航站楼面积约4万平米,廊桥9座,T2航站楼面积12.8万平米,廊桥23座。T2航站楼于2018年10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2019年11月14日,南航及南航系的重庆航空、四川航空、厦门航空等国内航班正式转场至T2航站楼。目前,长春机场所有国内航班旅客均在T2航站楼进出港。
一、媒体项目介绍
本次公示媒体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户外看板媒体,由原同区域2块户外看板媒体改造为1块并调整报价,具体媒体情况详见下表:
类型 | 媒体编号 | 数量 | 规格(米) | 面积(平方米) | 报价 (万元) | |
原媒体 | 户外看板 | JLCGQ-WJ-P001 JLCGQ-WJ-P002 | 2块 | 31.5宽×12.5高×2块 | 393.75 /块 | 66 |
改造后(本次公示媒体) | 户外看板 | JLCGQ-WJ-P001 | 1块 | 69.6宽×12.5高×1块 | 870 | 73 |
二、项目发布期限及注意事项
1、本次公示媒体经营期为24个月,预计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示方给予经营商1个月施工期,自公示方审批通过媒体改造及施工方案且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1个月。
合同最终起始日期以媒体实际建设安装完成且具备发布条件起计算,届时以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若因公示方、机场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媒体制作、安装工期延后,公示方将以书面确认的方式给予该部分媒体合同期相应顺延。若因经营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媒体制作、安装工期拖延,公示方将不给予经营商合同期顺延。
2、媒体改造建设工作由经营商负责,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经营商自行承担(包含但不限于改造、建设、电力铺设、媒体照明系统等)。
3、经营商提供媒体改造建设方案须报公示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场实施。
4、改造后媒体质保期要求:2年。
5、原2块看板媒体的产权归机场方所有,改造建设完成后,媒体产权不变仍归机场方所有。
6、意向单位在公示期3个工作日内(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1日)以书面形式向吉林分公司提出经营意向函,有经营意向的公司须在2021年11月11日16:30前向公示方递交加盖公司公章的《意向购买函》,递交时间以书面材料送达或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公示方将有权不再接收。
7、本次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所有。
三、联系方式
1、书面材料递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伟峰国际706室
2、电子材料递交邮箱:********0@qq.com
3、邮政编码:130000
4、联系人:王玥
5、联系电话:186*****544
北京首都机场广告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2021年11月9日
附件一:媒体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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