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KSZC2021-T-064)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KSZC2021-T-064)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受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SZC2021-T-064;
2.项目名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
4.采购需求:
平台建设清单
序号 | 一级模块 | 二级模块 | 功能描述 |
1 | 使用单位相关功能 | 用户管理 | 申请单位的统一登录,只有注册授权用户才可登录系统,提供用户开设、找回密码功能。监察部门在企业办理事务时,给企业开设账号,企业提交验证资料后并审核通过后可以登陆该系统。 |
2 | 设备信息 | 查看当前登录单位名下的各设备基础信息,含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设备的基础信息、使用信息、隐患信息、检验信息,并可以维护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设备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 |
3 | 人员信息 | 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信息及证书信息进行填报及维护更新,填报安全与节能培训教育及人员培训记录。 | |
4 | 通知公告 | 查看监管部门发布的公告信息,并记录阅读情况,并和反馈。 | |
5 | 企业资料管理 | 建立并且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管理。 | |
6 | 监察单位相关功能 | 信息发布 | 发布特种设备相关通知公告、相关政策文件等功能,同时根据不同的用户对象,设置不同的查看权限,根据权限不同可查看用户权限内的通知内容、公告内容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内容功能,对相关事项进行查看阅读情况和催办督办。 |
7 | 人员管理 | 需检查使用单位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 |
8 | 生产单位管理 | 实现对特种设备相关单位的日常管理,包括单位基础信息的新增、修改、删除,以及对单位基础信息的任意组合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导出等功能。 相关单位包括:监察机构;检验单位;使用单位;设计单位;制造单位;安装修理改造单位;气瓶充装站;其他单位。包含对企业上传单位管理制度的管理及查看。 | |
9 | 设备管理 | 需要对企业所有设备查询并管理,可批量修改乡镇、所属分局等信息。可查看企业上传的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 | |
10 | 预警管理 | 1.单位许可资质到期预警:单位许可资质到期预警管理是根据单位的相关资质有效日期来预警; 2.人员预警:提供人员资质预警查询,根据人员的相关资质有效日期来预警; 3.设备检验到期预警:提供了超期未检、即将到期等设备查询、导出功能,并提供手动发送短信催检功能。 | |
11 | 企业资质备案 | 针对各类资质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进行资质备案,审查相关资料,如果已备案的且资质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则无需再次提供相关资料。企业开设账户后也可自行维护相关资质。 对相关资质具有有效期预警功能,如办理业务时,有效期超期的企业,或未备案的企业,提示其更新资质或进行备案。 | |
12 | 账户管理 | 审核注册用户资料,给企业开设账号,设置相关权限。 | |
13 | 短信管理 | 短信管理 | 需要对作业人员资质到期、设备检验到期、生产单位许可证到期做短信提醒,可以自动也可手动发送短信提醒,并可以对特定单位发送短信提醒,如极端天气安全警示,特种设备知识普及等。 |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
6.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3%(取整到百元,无需四舍五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登录“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自行下载本项目谈判文件;
3.谈判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并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2.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1年11月27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
3.远程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4.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1年11月27日14:30至14:4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五、公告信息
1.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
2.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3.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本项目以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响应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
5.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
5.1联系电话:****-********;
5.2供应商QQ群:********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5.3 CA咨询:****-********。
6.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8.本项目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代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用;
9.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请严格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板块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以网站最新版为准)》要求参与开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1.名称: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地址:昆山市玉山镇昆北路4号;
3.联系人:黄婷;
4.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2.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A2栋6楼;
3.联系人:王铭华、田文远;
4.联系方式:****-********。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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