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通勤班车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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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通勤班车租赁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通勤班车租赁项目已由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所辖收费站收费人员离工作单位距离较远,为保证职工上下班路途过程中安全及京石高速公路全线收费人员正常上下班,确保收费工作顺利开展。满足所属收费站区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需要;现对公司所辖收费站区的通勤班车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为满足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石家庄片区、保定片区收费站区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所需通勤班车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与所投标项目内容相符,包含省际包车、市际包车;2、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省际运营资质;3、安全等级达标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0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2020年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1.3业绩要求:TQBC-01标段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2018年1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三个班车租赁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合同车辆座位数不低于38座/台;(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TQBC-02标段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2018年1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三个班车租赁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合同车辆座位数不低于49座/台;(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2018年1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车辆租赁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拟使用车辆最低要求:投标人拟完成本项目至少需投入4台及以上车辆,所使用车辆须为1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至今)的新车(以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如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购买新车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投标人拟完成本项目至少需投入4台及以上的备用车辆,备用车辆须为2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至今)的新车(以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企业在册车辆最低要求:投标人须拥有20台(不含)以上自有车辆的正规企业(以机动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单及发票复印件为准)驾驶人最低要求:提供的租赁车辆须由投标企业派专人驾驶,驾驶员需具有驾驶指定车辆的相关资格,并具有于3年及以上驾驶同类车型的驾驶经验。注:投标人须提供驾驶人相应的劳动合同、参加社保证明、驾驶证、身份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10至2021-11-1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国路振一街商务19楼1903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如本公告中不明确的,请查看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30 14:0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阳光路39号石家庄传媒大厦(茂源宾馆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hiway.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康旭信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阳光路39号石家庄传媒大厦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建国路交叉口西南角振一街商务21号楼19层1903
邮编:

0500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吴建新 张旭

联系人:和德秀
电话:

****-********

电话:133*****558180*****079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yh7506@163.com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账号:

/

账号:130*****56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勤班车 租赁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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