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养路机械高价互换配件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大型养路机械高价互换配件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ST2021-300-GT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大型养路机械高价互换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包件 | 品 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地点 |
01 | 车轴齿轮箱总成 | DWL-48K车轴齿轮箱I轴 | 套 | 2 | 上海 |
车轴齿轮箱总成 | DWL-48K车轴齿轮箱II轴 | 套 | 3 | 上海 | |
02 | 捣固装置 | 08-32C(DC-32C) | 套 | 1 | 上海 |
捣固装置 | 09-32(DCL-32) | 套 | 2 | 上海 | |
03 | 空调机总成 | SF03-FFS铣磨车空调 | 台 | 1 | 上海 |
04 | 柴油机 | DWL-48捣固车440KW发动机 | 台 | 1 | 上海 |
05 | 稳定装置 | WD-320C | 台 | 1 | 上海 |
06 | 发电机组 | GMC-96X打磨车590kw国产发电机组 | 台 | 1 | 上海 |
第一包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DWL-48 I轴、II轴车轴齿轮箱总成生产制造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采购产品新造资质,具有原车型主机厂装机证明;
3.3投标企业需按照《铁路工务机械车配件管理办法》铁总运【2017】218号规定,所供A类件产品需通过技术审查机构的技术审查,纳入工务机械车配件企业管理目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企业应具备监造条件,提供对应监造项目部出具的监造受理证明材料,产品交付时提供产品《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原件;
3.5企业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
3.6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采购文件。
第二包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08-32C(DC-32C)、09-32(DCL-32)捣固装置生产制造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采购产品新造资质,具有原车型主机厂装机证明;
3.3投标企业需按照《铁路工务机械车配件管理办法》铁总运【2017】218号规定,所供A类件产品需通过技术审查机构的技术审查,纳入工务机械车配件企业管理目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企业应具备监造条件,提供对应监造项目部出具的监造受理证明材料,产品交付时提供产品《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原件;
3.5企业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
3.6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采购文件。
第三包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SF03-FFS铣磨车主机厂LINSINGER公司,或SF03-FFS铣磨车主机厂LINSINGER公司国内一级授权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2投标企业投标时需提供授权代理资质证明;
3.3企业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
3.4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采购文件。
第四包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DWL-48捣固车国内主机厂,或国外主机厂PLASSER的国内一级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2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的监造项目部复检单;
3.3企业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
3.4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采购文件。
第五包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WD-320C稳定装置生产制造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采购产品新造资质,具有原车型主机厂装机证明;
3.3投标企业需按照《铁路工务机械车配件管理办法》铁总运【2017】218号规定,所供A类件产品需通过技术审查机构的技术审查,纳入工务机械车配件企业管理目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企业应具备监造条件,提供对应监造项目部出具的监造受理证明材料,产品交付时提供产品《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原件;
3.5企业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
3.6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采购文件。
第六包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GMC-96X打磨车主机厂或发电机组配套生产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2能够提供监造项目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3.3企业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
3.4必须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采购文件。
4.1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2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09室。
4.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购买,将4.5项中所需资料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shtlzbzx@163.com,并与招标人的联系人(详见联系方式)确认后获取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后不退(采购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谈判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采购人对公账户(附件1)。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报价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已购买过相应包件的潜在投标人无须再重复购买)
4.5购买文件时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汇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申请表(见附件1)。
4.6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7未购买谈判文件者,报价无效。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见谈判文件。
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10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1谈判时间:见谈判文件。
6.2谈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10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采 购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206号三楼309室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200071
项目联系人:何工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
银行行号:********1553
附件:
报价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包件号 | |||||
报价人名称 | ||||||
报价人联系地址 | ||||||
联 系 人 | 姓名 | 职务 | ||||
电话 | 移动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采购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采购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采购公告对报价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项目编号的上述申请包件号的报价申请报名,特此申请。本报价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谈判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采购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报价人(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申请购买同一项目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报价申请表。
标签: 养路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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