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路(东坡路-丰乐大道)PE管(二次)招标公告

洪武路(东坡路-丰乐大道)PE管(二次)招标公告

洪武路(东坡路-丰乐大道)PE管采购(二次)
公 开 招 标 采 购 函(代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zgc201402-032
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现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购买洪武路(东坡路-丰乐大道)PE管采购(二次),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生产厂家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货物清单:货物清单见附表(洪武路(东坡路-丰乐大道)PE管采购(二次)清单)
(一)规格型号:详见洪武路(东坡路-丰乐大道)PE管采购(二次)清单
(二)技术要求:
聚乙烯管材(PE管)技术要求:
(一)规格型号:Φ60/50(内径50,外径60)。注:每卷150米。
(二)技术要求:
(1)、颜色为乳白色,内外管壁光滑平整,不得有疤痕、气泡、质地不均等现象;
(2)、供货时须提供质检部门出具的管材的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材料。
(二)主要功能:
2、其他要求:乙方每批次供货时间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进场计划表执行,送货前中标单位必须先送该批次的材料样品,经业主验收该样品合格,同意材料进场后,在36小时内将所需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材料进场后必须经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验收,符合质量要求均为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均由乙方自行处理,清理施工现场外。连续二次产品质量有三分之一以上不合格时,将取消供货资格,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3、质保要求:质保期为一年,从货物全部送到现场并验收之日计算。
4、采购供货期:不高于 40个日历天。
5、交货地点和要求: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合同履行开始后,中标人的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与每月20日前招标人支付累计货物价款的80%。中标人的货物在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或供货结束并验收合格一年后,招标人支付货物价款的20%。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PE管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要求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张工:****-*******、黄工:****-*******。)。
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提供原件)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2. 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上应根据要求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每种货物的综合单价和所有货物的总报价(总报价将是评标时的评标价格,下同。如总报价计算错误,招标人将以每种货物的综合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总报价,作为评标依据。数量错误以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为准进行修正,修正后作为评标价)。货物结算时,数量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为准;最终以综合单价乘以实际供给的货物数量的乘积为准。
3.投标报价表上货物的综合单价为每种货物的交货地的验收基准单价,也是履行合同的基准价格。综合单价均含货物的出厂价、运输费用、装货费用、保险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耗费用、现场交货时按照招标人要求堆放指定地点的卸货费用、检测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及其它相关服务费用、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
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定尺、定量、定时供货等相关服务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5.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划分详见材料清单。
6、本项目最高限价:22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其报价函按废标处理。
7. 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和“于 2014年 3月 7日 15时00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8. 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 2014 年 3月 7日15 时00 分时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9.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10、场地交易服务费收取:本项目场地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中标人支付。
中标价30万元以下600元;30万元-100万元以下1200元;100万元以上1800元。
11、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四、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3万元 (开标现场密封并标注投标单位名称缴纳至招标人处)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10%,签订合同前缴纳至招标人。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未缴纳保证金的报价无效。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供货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五、资格审验
投标人必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授权代表必须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接受本工程招标人或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和验证。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提供原件)
审验结束原件退还报价人。
六、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报价等要求相同的情况,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中标人。
2. 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的。(经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废标处理;)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废标处理;)。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人改变或遗漏材料品种、规格及技术要求的。
5.投标函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
6.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
7.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供货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投标报价修正方法: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并修正总价;数量与单价乘积不等于总价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事项:
1.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采购函答疑及澄清:如报价人对采购函有疑问,请于2014年3月3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Czsdlgs@126.com(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2014年3月4日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报价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4、投投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一次招标失败原则上进行二次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失败,由招标人申请并经市招标局批准后可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项目发包。
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投标保证金已足额交纳;②、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③、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5、当中标候选人不能履行合同,材料供应未能按原计划进场安装,延误时间超过48小时或进场材料因规格、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标准而导致退货机率太大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供货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货 物 购 销 合 同 (格式)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决定将本项目的采购合同授予中标人。依据《合同法》,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合同;
1、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
本合同所采购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在中标人投标书《供货及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合同文件内容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
(2)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书;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
3、合同金额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承诺,本合同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 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是指一个单位货物送至收货指定地点所发生的各种费税的总和)为 元(人民币大写: )。
4、项目完成时间
中标人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开始计算的__ _ __日内,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招标人: 中标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附:投标书组成(格式文本)
1、封面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签署日期: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报价书
报 价 书
致:
1、根据 (工程名称)采购招标文件要求,我们决定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的 (货物名称)与服务,采购供货期和材料供应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总报价为 元和每种货物的综合单价为:详见投标书附表《采购材料投标报价表》 。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的供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并交付招标人验收、使用。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后向你单位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我方愿意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以及你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们理解:你单位实际供货量有可能与招标文件中所示数量不同,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银行帐号:












4、采购材料投标报价表
洪武路(东坡路-丰乐大道)PE管
采购材料清单及投标报价表
单位:元 /米
材料名称 型号
及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交货地点 综合单价 合价 备注
PE管 Φ60/50mm 米 18200 滁州市
总报价: 元


1、综合单价是指一个单位货物送至收货 指定地点所发生的各种费税的总和。
2、总报价是指每种规格型号的货物的综合单价与其数量乘积之和(如总报价计算错误,评标小组将以每种货物的综合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总报价,作为评标依据。数量错误以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为准进行修正,修正后作为评标价)。
3、数量以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量乘以综合单价据实调整。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PE管最高限价为: 22 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其他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3)电 话:
(4)成立和注册日期: (5)主管部门:
(6)性质: (7)主要负责人:
(8)职员人数:
(9)近期资产负债有关情况表(到 止)
A、固定资产: 原 值:
净值: 流动资产:
B、长期负债: 短期负债:
C、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银行货款:
D、净资产: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 份 国 内 出 口 总 额



3、最近三年与各招标人单位成交的此种投标货物(如果有的话):
合 同 号:
签字日期:
产品名称:
数 量:
4、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招标人需要,我们同意出示进一步的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传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6、投标技术服务、业绩资信
投标技术服务、业绩资信
(扩展填写)



7、诚信投标承诺书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本条不采用)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8、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以上1-8资料务必按顺序装订,后密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项目信息表
投标项目:
项目编号:
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账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纳税人识别码(税务登记证号码):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电 话:
地 址:


投标单位: (公章)
备注:1、本表在递交标书时交于代理公司工作人员。
2、本表为办理中标通知书时使用,请各投标单位认真填写。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洪武路(东坡路-丰乐大道)PE管采购(二次)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委托代理人:袁 立 兵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2014年2月25日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自良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2014年2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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