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远海风电测风塔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华能福建远海风电测风塔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华能福建远海风电项目测风塔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11-1-090-0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
1. 招标条件本华能福建远海风电项目测风塔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概况:
为了得到覆盖整个风电场区域的风资源数据资料,同时满足测风系统测量高度不低于拟安装风电机组的轮毂中心高度的要求,本工程拟设立1座1套海上漂浮式综合观测系统,布置在风场内。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90天内,投标人取得通航安全论证(如有)、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海域使用(如有)、航标设计、海事行政许可证、施工许可等开工需要所有支持性报告、文件、证件,完成投标设备安装在本项目指定测风位置,开始同步试验测风;试测风60天正常后转入正式测风。
投标人根据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
请投标人购买标书后,联系招标人签订保密承诺书,获取项目地点信息。
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
(1)建设福建远海海域1座漂浮式激光雷达海上测风塔。
(2)编制测风塔工程建设方案、测风方案。
(3)办理涉及测风塔立塔、测风塔施工等所有手续(包含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海域使用论证(如需)、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通航安全影响评价、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航标工程设计等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办理海事、海洋、军事等部门的相关施工许可手续或支持性文件并承担所有费用。
(4)海上测风塔工程地质勘察(如需)。
(5)完成漂浮式测风塔的的设计、采购、制造、运输、施工、维护等工作。
(6)测风塔测风设备和满足本海域通航安全要求的警示系统等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和调试。并将调试完成的完整测风塔交付发包人。
(7)负责2个完整运行周年的测风塔及测风设备运行、检修和维护(包含航标的检修和维护)。
(8)负责运营期风资源数据采集、分析和维护。按季度、半年、一年、二年完成风资源分析报告(包括原始数据),并与同时段中尺度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如因数据造假或数据不准确,中标单位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因数据造假或因设备原因导致数据不准确,中标单位需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总价款最高30%进行赔偿)。每满一年(连续两年)提供风资源评估报告及测风数据完整率(90%),满足规范要求并通过我公司组织专家评审。
(9)负责承担建设期和运营期所涉及的建安工程一切险、设计责任险、设备责任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有两个独立承接的海上漂浮式激光雷达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或测风技术服务的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需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0日9:00起至2021年11月15日9:00止。
获取方式: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08。
7.4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双湖三路6号
联系人:关女士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113
电子邮件:HNZB_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