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数据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大数据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
《省大数据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省大数据局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省大数据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积极主动围绕“四新”抓“四化”,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重大决策部署和“新基建”“数博会”“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贵州健康码”等公众关注关切点,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持续用力,结合好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 专题教育开展,及时全面公开机关党建工作动态,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坚持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综合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二、紧盯开好局起好步,积极主动做好相关信息公开
(一)做好机关运行等相关信息公开。包括:办事流程、表单;单位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情况。主动细化财务信息公开,积极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责任处室:办公室)
(二)做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及标准规范信息公开。包括:大数据、信息化相关法规规章、规划计划及政策解读;部门规章制度;大数据相关标准规范等。主动公开涉及大数据发展战略、“数字经济抢新机”规划信息,助推我省“十四五”规划更好落实。(责任处室:政策规划处)
(三)做好项目投资信息公开。包括:专项资金制度办法、申报条件、分配结果和绩效信息情况;全省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全力配合推动项目绩效公开全覆盖工作。(责任处室:项目投资处、应用推广处)
(四)做好大数据产业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信息公开。包括:大数据产业、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及解读;大数据产业运行情况,区块链等技术融合有关情况;全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情况;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工作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责任处室:产业融合处)
(五)做好数据资源建设和管理信息公开。包括:数据资源管理及数据安全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数据资源融通共享、云上贵州平台安全等相关情况,及时做好开放平台数据更新。(责任处室:数据资源处)
(六)做好大数据应用推广信息公开。包括:大数据推广应用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进展、运行情况等;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情况;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融合信息等。主动对接省卫健委等主管部门,积极公开“贵州健康码”相关信息并做好解读,持续助力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细落实。(责任处室:应用推广处)
(七)做好对外交流活动信息公开。包括:对外交流活动有关政策规定及解读;大数据领域的推介、招商、展览等活动情况;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活动情况。聚焦数博会成果发布、省外招商推介等对外交流合作重点活动的信息公开。(责任处室:对外交流与宣传处)
(八)做好组织机构及人事人才信息公开。包括:单位概况、机构设置、领导简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人事任免、人员招录情况;人才管理政策文件等。(责任处室:人才人事处)
三、紧扣重大政策解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向深入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解读,不断改进解读方式。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重点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个轮子一起转”,聚焦智慧政府、数字经济、产业融合、服务民生等方面重大政策,不断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统筹利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全年计划对8个政策性规范性文件采取多媒体解读的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力求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拟稿处室需在重大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挂网公开,10个工作日内对文件进行解读,积极邀请局主要领导同志带头解读,确保政策解读的时效性和权威性。(牵头处室:政策规划处、办公室,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二)关注领域热点要闻,做好咨询问答回复。依托全省统一的“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门户网站“热点回应”“征集调查”栏目等互动渠道,及时更新并主动推送知识库内容及热点政策问答,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2021年拟发布2条以上对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牵头处室:政策规划处、办公室,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三)统筹推进多渠道联动,不断增强回应效果。统筹省级“12345”热线、政务邮箱、门户网站等多个渠道,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民生保障、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建立政务舆情台账,主动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回应情况,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切实增强回应效果。(牵头处室:对外交流与宣传处、办公室、应用推广处,责任处室:局机关各处室)
四、紧抓重点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一)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9月底前,需将局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牵头处室:政策规划处、办公室,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二)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持续推进建设“一云一网一平台”相关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政务数据“一朵云”建设情况;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情况;全省统一的大数据智能工作平台建设情况等。(责任处室:应用推广处、数据资源管理处)
2、持续推进深化“万企融合”“百企引领”相关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我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相关情况。(责任处室:产业融合处)
3、持续推进深入大数据与社会治理融合应用相关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推进大数据与政府管理、政府服务、政府决策以及民生服务等领域融合应用情况信息。(责任处室:应用推广处)
4、持续推进数字设施建设相关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全省大数据领域项目投资情况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持续公开“光网贵州、满格贵州、宽带乡村”建设情况;加强公开全省数据中心建设情况;推动大数据基础设施升级等方面出台的政策、取得的成绩等信息公开。(责任处室:项目投资处、产业融合处)
5、推进大数据合作交流合作相关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与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合作情况,2021年数博会宣传报道信息,持续做好重点新闻信息发布和舆情回应。(责任处室:对外宣传与交流处)
6、持续推进人才工作相关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数字经济领域人才称号评选、人才项目评选、人才工作推进、相关人才政策等情况信息。(责任处室:人事人才处)
五、配合推进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大“中国·贵州”统一移动应用平台推广应用,根据阶段性任务、热点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升办站水平。9月底前,对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进行修订,并按照最新修订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优化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确保纳入标准规范清单中的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
不断提高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实施局门户网站“数据发布”栏目优化升级,确保大数据领域相关数据实时更新,提升视觉效果和呈现质量,让政府数据公开直观简洁,让民众能查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牵头处室:办公室、应用推广处,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二)切实提升政务新媒体运维水平。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工作日保持每天更新,加强日常维护管理,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逐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效。规范信息转载发布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确保不被列入第三方检测机构通报。确保年度推送省政府官微采用原创文章不少于10篇。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确保在每个新媒体平台原则上只保留1个主账号,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情况及时录入“贵州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责任处室:对外交流与宣传处)
六、抓好条例执行落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功能效用
(一)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紧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提升,切实强化服务理念,更好满足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坚持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文书规范化,增强答复的及时性规范性,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拖延怠慢,坚决杜绝文不对题、答非所问、敷衍了事。用好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积极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依申请公开案例入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及时完善依申请公开指南并计收信息处理费。(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二)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质量。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年报格式和内容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质量,认真核实年报数据,杜绝照搬照抄,力争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七、不断强化落实监督,切实提升政务公开保障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发布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以及工作机构的协调作用,依据工作要求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完成一项、销账一项,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责任处室:办公室)
(二)加强人员培训。依据信息公开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针对当前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短板,2021年组织1—2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牵头处室:办公室)
(三)加强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综合考评,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滞后的处室,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责任处室:办公室、人事人才处、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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