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本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告
苍梧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本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开展全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1〕37号)要求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2021年7月至9月,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本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按照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等5个阶段,重点检查了代理协议、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等内容。随机抽取了2家代理机构,检查采购项目共计7个。
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的2家代理机构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但工作中仍存在问题,现公告如下:
未在规定时限内公告采购合同。如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智慧法院智慧警务指挥中心设备、会议室设备、音视频互联互通综合显控设备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未按相关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扶贫档案材料归档整理与数字化扫描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未按相关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已向被检查对象发出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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