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矿区国有棚户区改造四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平桂矿区国有棚户区改造四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受贺州市平桂矿区管理处委托,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作为采购代理人,对平桂矿区国有棚户区改造四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平桂矿区国有棚户区改造四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2、项目编号:HZZG2014服字11号

3、采购内容:详见下表《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社会信誉良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工程地点: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平桂矿区新路管理站C地块;珊瑚管理站B地块;东区管理站松山地块。

四、提交设计资料及文件时间周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

五、供应商可就《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六、采购要求:

1、委托设计范围:按采购单位委托的范围;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拆迁棚户区住户228户,全部以实物安置。总建筑面积12840平方米。其中新建经济适用住房48套,建筑面积3840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180套,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3、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单位委托的工作内容所有范围和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4、现场踏勘:报价人可自行联系采购单位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报价人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报价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采购单位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单位现有的能被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报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经采购单位允许,报价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报价人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报价人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现场踏勘联系人:叶惠 联系电话:*******

5、报价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贰仟元整,必须从报价单位基本银行帐户转帐至如下帐户:

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

帐 号:****************1111

报价前没有足额交纳或者交现金的或者没有注明为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的和不从报价单位基本银行帐户转出的视为无效报价,若为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会员供应商则不用交投标保证金,只须把本中心会员证与报价表一起密封送至采购中心。

6、报价单位请于2014年3月4日上午9点30分前将填好并盖章的①报价表;②保证金底单复印件;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⑤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⑥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用信封密封后按规定时间交至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招标/采购部;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3号。(以上资料必须提供且一式四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报价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不高于采购预算价且全部满足采购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作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由业主择优确定。

8、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联系电话:****-*******;联系人:李文坚

9、成交供应商须一次交纳中标服务费,金额按贺州市物价局“贺价费函[2007]55号规定收取。

采购单位:贺州市平桂矿区管理处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日 期:2014年2月26日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平桂矿区国有棚户区改造四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HZZG2014服字11号
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
总报价(元)

平桂矿区国有棚户区改造四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1、 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的资质

2、 委托设计范围:按采购单位委托的范围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

3、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拆迁棚户区住户228户,全部以实物安置。总建筑面积12840平方米。其中新建经济适用住房48套,建筑面积3840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180套,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4、 报价范围:含因项目报告书编制产生的运输、差旅、出版、服务、税收等做唯一完整报价(注:不含评审费)。

5、 要求:设计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论证充分,结论明确,以满足决策者定方案定项目的需要;主要工程技术数据应能满足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提交设计资料及文件时间周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无条件配合完成评审至取得批复。

6、 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为:20万元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提交成果文件时间:

注: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单位委托范围和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单位应在国家规定的相应取费标准范围内报价。

投标单位(全称 ): (盖 章)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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