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煤矿末端产品处置1处置公告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煤矿末端产品处置1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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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段编号:HNEC-HMJK********1H001

标段编号:
采购人:保证金:
代理机构:工本费: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采购人联系人:采购人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电话:
监督部门:监督电话:

信息提供日期:2021-11-09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煤矿末端产品处置公告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煤矿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生产的洗煤末端产品(洗矸),需进行处置,现将该项目在“中原云商平台”上进行公开竞价处置,具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煤矿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生产的洗煤末端产品(洗矸)公开竞价处置。

处置单位: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煤矿。

2.竞价处置内容

2.1竞价处置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洗煤末端产品

洗矸

约12万吨

数量为预估,以实际过磅数量据实结算

注:此次处置标的物为洗煤末端产品(以下简称末端产品),处置方对标的物不做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回收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处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2物资所在地: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煤矿洗煤厂院内。

2.3提货期:合同签订后的合同执行期,即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2.4交货方式:每日汽运。处置的末端产品由回收方负责拉运,在其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包括人工费、运输费、环保费等其它费用)。

2.5提货量:九矿洗煤厂每天产生的末端产品数量。

2.6计量方式:九矿洗煤厂电子汽车衡。

2.7本次招标设置拦标价:27.2元/吨(含税),报价低于拦标价视为废标。

3.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3.1 报名方式:

统一在“中原云商平台”上报名。

3.2 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经营资质。

3.3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3.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经营资质,及环保手续;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3.3.2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处置项目相同标段的处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3.3与竞卖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让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3.3.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3.5 在竞价让售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或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4. 报名、实物查看、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4.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设置报名截止时间前2小时。

4.2现场货物查看时间:平台设置报名截止时间前4小时。

回收方须在该时间前到实地查看并了解洗煤厂每天生产的末端产品的数量、质量情况,以便合理报价。

竞买人报名后,线上上传资料审核,上传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环保手续

(4)审核地点:鹤煤公司九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5.网上报价

5.1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平台设置报名截止时间。

请回收方在“中原云商平台(原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上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进行报价。在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到达之前可进行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报价有效期为网上报价时间截止。

5.2处置方将设定拦标价作为此次投标的起拍价,以最高价为中标单价,按投标单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报价高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价格以确定的中标价签订销售合同。报价统一按照单价进行报价,数量为预估数量,据实结算。

5.3投标报价应是处置方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因提货产生的运杂费、现场卫生清扫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总报价。

6.履约保证金

6.1 中标回收方接到中标通知后,2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元),不按期缴纳的视为恶意竞标,并列入违约失信黑名单。

6.2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中标回收方标中标资格:

6.3中标回收方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6.4在签订合同时向处置方提出附加条件的;

6.5经查实回收方存在弄虚作假,以欺诈手段骗取中标的;

6.6签订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

7.开标与评标

7.1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7.2 中标结果以最高报价中标。顺序次高报价回收方作为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投标:

7.3.1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7.3.2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7.3.3附有处置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3.4其他不符合本公告实质性要求的。

8.中标回收方的确定

处置方将在平台上公布中标结果。

9.合同的签订

中标回收方接中标通知后2日内到处置方联系签订《竞价销售成交确认书》或合同。在执行期限内中标回收方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价格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且中标回收方须在处置方联系部门通知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货款,将当天产生的中标物资全部运出厂外。对中标后超过规定时间未签订合同者、不能履行本公告所规定的条款者、不能按规定期限清理中标物资者、反悔者均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处置方竞价销售投标黑名单,取消其中标资格,自此不允许再参加处置方竞价销售活动。在此情况下,处置方有权按报价由高到低顺沿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也可以再次进行公开处置。

10.其他相关条款及处置合同

10.1处置方负责末端产品的装车。装车方式由处置方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10.2此次处置标的物,处置方对标的物不做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不可退换,且售出后由回收方使用标的物所产生的损失,处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3回收方应根据招标方生产需求或其它临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运输、清理末端产品。并保持场地畅通干净。

10.4末端产品数量:处置方在合同期内生产的末端产品。

10.5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回收方向招标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拾万元整(100000元)。并且回收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损害和侵占招标方利益,否则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

10.6回收方根据中标价向招标方预付货款,每次预付货款不少于3000吨,凭招标方所开收款收据办理提货单;如回收方不及时交纳货款或不及时清拉末端产品,处置方有权终止合同。

10.7根据招标方的生产情况和要求,回收方必须随时清理每天生产的末端产品,如影响生产或造成的其它一切损失(包括当班工人工资的支付、末端产品的清理运输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由回收方承担;如回收方影响处置方生产壹天(及壹天以上)或不听从处置方安排、不及时清运现场末端产品的,处置方有权中止合同, 并自行处理末端产品。

10.8如因末端产品仓满影响生产30分钟,处置方对乙方一次处罚500元;影响生产超过60分钟,处置方对回收方一次处罚1000元;以此类推,影响生产超过2小时的按每小时处罚1000元计算,处罚金额当天交处置方(九矿)财务,如果回收方当天不及时缴纳处罚金,则视为回收方自愿解除合同,处置方可自行处理末端产品并有权中止合同。

10.9回收方在末端产品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做到控干拍实,保证道路清洁干净。否则,处置方有权处罚,500元/次。

10.10回收方必须在招标方指定地点装运末端产品,且遵纪守法,听从处置方现场的安排。

10.11回收方在运输末端产品全过程中的车辆及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工伤、工亡,由乙方负责,与处置方无关。

10.12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各种影响由回收方负责,与处置方无关。

10.13处置方和回收方因出现重大变故,需要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0.14参与处置方线上询价采购或竞价销售业务,全年报价错误超过3次以上或中标后恶意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将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11.业务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朱先生电话:138*****477****-*******

联系地址: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煤矿洗煤厂。

朱铁刚 签于 2021/11/09 17:04:38

标签: 末端 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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