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电梯及安装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电梯及安装招标公告
标号:
高邮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高邮市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就高邮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高邮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GYZCG-20140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高邮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垂直梯三部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投标人为电梯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且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含电梯生产厂商和代理商)所投品牌电梯必须提供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含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且企业生产满五年以上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或等值外币。
3、投标人(含电梯生产厂商和代理商)须提供安装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如果本项目安装单位非投标人,则还须提供投标人与安装单位签订的安装协议(格式自拟)。
4、电梯生产制造商的信用等级须达到AAA级以上;
四、招标文件发放信息: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3月13日17:30止。
购领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件;所投品牌电梯必须提供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提供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备查);安装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备查);电梯生产制造商的信用等级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备查)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海潮路47号高邮财校209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请自带U盘拷贝。
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传真:****-********),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3月1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14年3月14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勘察将由投标人自行前往,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4年3月19日14:00
(二)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3月19日14:30
(三)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高邮市财校408室(海潮路47号)
(四) 投标文件接收人:聂影
六、开标有关信息:
(一) 开标时间:2014年3月19日14:30
(二) 开标地点:高邮市财校408室(海潮路47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 联系人及电话:
政府采购中心:夏宏胜 ****-********
联系地址:高邮市海潮路47号财校209室
邮政编码:225600
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
(网址:http://www.gyzfcg.gov.cn/),
(二)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 李仁波,电话:139*****448
(三) 采购中心开户信息:
户 名:高邮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开户银行:建行盂城分理处
八、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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