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厦门旅游标志牌新建项目询价公告
2021厦门旅游标志牌新建项目询价公告
我局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执行“2021厦门旅游标志牌新建项目”。询价采购方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21厦门旅游标志牌新建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42万(人民币,含项目管理费4.5万元下同),报价超过此价格无效。
(三)项目内容
根据厦门园林植物园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相关要求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计划在田集连接线、马青路等进岛通道,以及T4航站楼、龙虎山路等道路新建一批旅游标志牌,引导游客市民通达植物园新建的南门。新建的旅游标志牌相关信息如下:
序号 | 标志牌位置 | 样式 | 规格(毫米)((mm) |
1 | 岩通路右转集美北大道 | 悬臂式 | 3900*3900 |
2 | 田集连接线右转集美大桥 | 悬臂式 | 3900*3900 |
3 | 马青路、南海二路交叉口附近 | 悬臂式 | 3900*3900 |
4 | 马青路右转海沧大桥 | 悬臂式 | 3900*3900 |
5 | T4航站楼左转枋钟路 | 悬臂式 | 3900*3900 |
6 | 龙虎山路左转植物园南门 | 单柱式 | 900*1800 |
7 | 龙虎山路右转植物园南门 | 单柱式 | 900*1800 |
8 | 曾厝垵智慧菜市场右拐植物园南门 | 单柱式 | 900*1800 |
此外,还需对环岛干道下龙虎山路辅道现有一块标志牌进行改膜,样式单柱式,规格1200*2400mm。
说明:
1.上述标志牌具体点位以公路交通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2.中标供应商需在采购人完成行政审批确定下单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旅游标志牌的施工。
(四)项目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版面设计应符合《福建旅游交通道路指引标志设计指导书》相关规定;
2.标志牌面底膜及文字、符号均采用GB/T18833《道路交通反光膜》规定的V类反光膜。反光膜白天/夜间的色度性能指标,如色品坐标、亮度因数等必须满足GB/T1883《道路交通反光膜》中的要求;
3.标志板:悬臂式标志底板其力学性能应满足GB/T388.2,标志底板采用标号为3003的铝合金板材,大型标志板及沿海地应采用编号为3004或3104的铝合金板材,铝合金标志板板厚为3mm。滑动槽铝采用LC4型铝合金制作,标志牌的制作、安装应符合GB5768.2-2009和JT/T279-2004的要求;并符合GB3194-98《铝及铝合金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和GB/T3880-2006《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的规定,其耐候、耐盐雾腐蚀、机械性能等应符合JT/J279-2004《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附着式的标志板采用外墙铝塑板(代号WFCA)制作,板厚4mm,铝板厚5mm。根据防腐、装饰及耐久年限的要求,铝塑板切割处应进行封边处理和铝塑板表面氟碳树脂处理。在对铝塑板表面进行氟碳树脂处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氟碳树脂含量不应低于75%,采用三道氟碳树脂涂层,其厚度应大于40μm,氟碳树脂凃层应无起泡、裂纹、剥落等现象。同时根据防腐、装饰及耐久年限的要求,铝塑板切割处应进行封边处理。
4.立柱及基座
(1)指路标志3900*3900
①类型:单柱杆
要求:材质:钢材(热浸镀锌),LC4铝;规格尺寸:φ377*20*9400;油漆品种:镀锌量600g/m2;
②类型: 混凝土基础
要求: C30混凝土基础,17.86立方米;预拌非泵送商品混凝土;基础钢筋制作、安装,圆钢10以内;基础钢筋制作、安装 三级钢10以外;地脚螺栓安装 M30*1687 镀锌量350g/m2;底座法兰盘 镀锌量600g/m2。
(2)指路标志900*1800
①类型:单柱杆
要求:材质:钢材(热浸镀锌),LC4铝;规格尺寸:φ114*5*4650;油漆品种:镀锌量600g/m2;
②类型: 混凝土基础
要求: C30混凝土基础,0.96立方米;预拌非泵送商品混凝土;基础钢筋制作、安装,圆钢10以内;基础钢筋制作、安装 三级钢10以外;地脚螺栓安装 M30*1687 镀锌量350g/m2;底座法兰盘 镀锌量600g/m2。
5.版面、立柱质保期至少为三年。其中指示牌超强级反光膜保质期为10年不变色,保质期内出现颜色变色,供应商在5天内负责免费更换反光膜。
6.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标准,精心组织,保质保量保工期,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并确保一次验收合格;
②供应商必须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机关等有关部门对现场的管理规定,自行办理施工的相关手续;承担质量修复、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等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信息,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承包资质。
5.近年来从事过类似标志牌设计或施工经验,并且最近五年承担过政府有关部门委托项目,其政府项目金额不少于1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以上条款必须同时满足,各供应商方能报名。
三、报价要求
1.※报价特别说明:为加快推进园林植物园创建5A级旅游景区工作,根据工作安排,该项目由厦门亚太旅游发展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全市摸排,形成《厦门旅游标志牌(植物园)优化方案》,并报交通、市政等有关部门。
投标供应商报价控制价为42万元(因个别标志牌调小,预算费用由原44.3万元下调),其中含新建标志牌管理费用4.5万元专项,用于支付勘察、方案编制、造价咨询、报批等费用。
2.报价人提出的制作报价为包干费用,含材料、加工、运输、高空安装、人工、修复(如道路破损恢复、绿化恢复、保修期内硬件修复)及报价特别说明所列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报价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3.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在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费用报价单;
3.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4.本询价公告中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料;
5.8块新建及1块改膜标志牌设计效果图和现场效果图;
6.若投标人代表为法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法人公章并密封,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人。
五、合同签订
我局按规定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相符,并有违约责任条款。
六、提交投标文件
请投标单位务必于2021年11月15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处,且在快递上注明:2021厦门旅游标志牌新建项目报价文件。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七、采购商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号六楼
联系人:胡玉霞、郭辰
联系(咨询)电话:****-*******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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