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大帽山社区采购垃圾桶和垃圾桶固定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大帽山社区采购垃圾桶和垃圾桶固定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帽山社区采购垃圾桶和垃圾桶固定架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垃圾容器

采购单位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1年11月09日17:53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台湾科技企业育成中心E栋1010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苏
项目联系电话187*****420
采购单位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工138*****75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台湾科技育成中心E栋10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苏187*****420

项目概况

大帽山社区采购垃圾桶和垃圾桶固定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台湾科技企业育成中心E栋10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S-2021- 020

项目名称:大帽山社区采购垃圾桶和垃圾桶固定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台湾科技企业育成中心E栋1010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台湾科技企业育成中心E栋10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陈工138*****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台湾科技育成中心E栋1010室)            

联系方式:小苏187*****4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苏

电 话:  187*****420

 

标签: 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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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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