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浙江段建管甲供物资(集装箱正面吊)招标公告
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浙江段建管甲供物资(集装箱正面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J210467-01WZ)
1.招标条件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浙江段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浙江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衢州至宁德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7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浙江省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本项目集装箱正面吊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招投标有关文件规定,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2.1衢州至宁德铁路浙江段位于浙西南地区,北起浙江省衢州市,南至浙江省丽水市。线路自沪昆铁路衢州站引出,沿既有沪昆铁路新建线路至衢州东站,下穿杭长客运专线至龙游南站,途经遂昌站、松阳站、龙泉市站、庆元站,进入福建省境内。浙江省境内206.858km。
本项目主要技术标准:
线路等级:Ⅰ级;正线数目:单线、预留双线条件;速度目标值:160km/h;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2000米,困难地段1600米;限制坡度:6‰;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客机:HXD3D、CRH型动车组;货机:HXD3;牵引质量:4000t;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双机880m;闭塞方式:自动站间闭塞;建筑限界:电力牵引时速160km及以下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
本工程计划工期60个月,2014年12月开工,2020年9月竣工。
2.2招标内容:详见本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经营范围符合投标项目,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
3.1.2.许可认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生产能力:生产制造商须具备投标产品的相应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等生产能力。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须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20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1.5.履约信用:
(1)投标产品无专利权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
(2)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 1 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1.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1.8.本次招标各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01WZ包件:集装箱正面吊(45T)(含安装)
(1)许可认证:生产制造商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投标产品特种设备A级制造许可证。
(2)供货业绩与质量保证:生产制造商有良好的投标设备供货业绩,投标文件须提供2018年1月份以来在铁路或港口与投标产品类似的供货合同和产品用户使用评价。
(3)其他要求:投标人可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代理商,经营范围符合投标项目。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制造商资格声明及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制造厂公章(原章)及法人签字。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网上登记成功回执单、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5@qq.com邮箱,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2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用户注册登记。
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5.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上午08:3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9日上午9:30时;递交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指定区域(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保证金形式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8时30分,到2021年11月19日17时00分截止。
9.其他无。
10.联系方式10.1招标人: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站前路金华南站旁金丽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
联系人:柴 军
10.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联系人:梅双辉
电话:159*****536
邮 箱:********5@qq.com">********5@qq.com
2021年11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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