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白溪镇青荆等十七个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新化县白溪镇青荆等十七个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新化县白溪镇青荆等十七个土地开发项目由新化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耕地开垦费,招标人为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新化县白溪镇青荆等十七个土地开发项目

2、招标编号:HCHN2014-02-007

3、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新化县白溪、曹家、科头、吉庆、琅塘、孟公、石冲口、温塘、游家、坐石、维山、圳上等乡镇。

4、工程规模:建设规模501.68公顷,新增耕地415.52公顷;

5、工程施工费约:2163.16万元;

6、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和其他工程;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计17个,按项目个数划分为17个施工标段,分标段接受投标报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多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投标申请人不能对同一标段进行重复报名;

8、工期: 12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部[TD/T 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本项目的规划设计要求。

10、本项目按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二、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

(2)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备案并在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不能参与投标;

(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必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

(4)投标人资质、实力、信誉等级等情况经当地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审核发现有围标、串标、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和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培训证原件不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报名时留存上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开标后退还给投标单位;

(7)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8)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后一日内将受理的投标报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注册建造师证证号、项目经理培训证编号等)报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各投标人有伪造项目经理培训证重复投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投标单位所有标段的投标资格。

(9) 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

1、时间: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办公室 (县国土局三楼) 。

3、报名须知:由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单位介绍信(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介绍信方可有效)、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培训证(报名成功后,拟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暂时保管),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在本企业购买养老和医疗保险的证明(2013.7-2013.9月份的缴费证明);(4)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及身份证;(5)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书;(6)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的上岗证及身份证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投标保证金和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缴款凭证;(8)法人承诺函、(9)投标报价承诺书、(10)土地开发意向书(分村集体所有和已流转两种)等原件报名并获取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

4、本项目各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提交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壹万元,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贰 万元整。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

帐 号:********0679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长沙市南大路支行

五、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新化县国土资源局院内

联 系 人:邹主任 联系电话:136*****26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新化县梅苑开发区世纪大楼二号楼

联 系 人:罗雄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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