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附一院金山医院普通部楼5-18层制作治疗室家具招标公告
大附一院金山医院普通部楼5-18层制作治疗室家具招标公告
重医大附一院金山医院普通部楼5-18层制作治疗室家具邀标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金山医院普通部楼治疗室拟招标家具一批,欢迎具有生产或销售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
一、 招标内容:重医大附一院金山医院普通部楼5-18标准层治疗室家具一批。使用地点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鸳鸯湖39号重医大附一院金山医院普通部楼5-18层治疗室。
二、投标人要求:
1. 具有生产、销售家具资质,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设备、专业服务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
2. 投标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
三、投标人报名必备资料:企业报名需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四、招标要求:
1.所供产品必须符合院方要求的规格、材质、样式(主材为铝木结构,详见邀标书附件)。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须出具相关检验报告。
2. 外地投标单位在重庆地区有稳定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构,如分公司、子公司,投标文件中须有相关资料。
3. 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单位的部分工程实例的合同复印件。招标单位在开标前可对投标单位提供的工程案例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对投标单位的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考察。
4、安装完成后,甲醛、苯等有害物质在空气中的释放量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空气质量检测要求
五、报价说明:
1.本次招标报价为产品单价;本次招标数量为暂估,据实结算。
2.报价单价包含辅料、运输、安装、税费等。
3.报价表中须注明基材、五金配件等材质品牌。
4.中标单位中标后需按甲方要求先生产、安装一层治疗室家具供甲方再次确认。
5.次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投标公司需自行勘察现场,若有疑议,请于投标前联系。
六、货款支付及质保
1.所供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经验收合格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货款95%,留货款5%为质保金。
2.所供产品质保五年。质保到期后,经双方对本合同货物排查维修,无遗留问题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金。质保期内,供方向甲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号码,供方在接到采购方报修电话后,24小时内必须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并在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果供方未按时派人过来维修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决问题,院方有权一次向供方扣留质保金200元作为罚金,质保金扣完合同终止。供方在质保期内,须每月安排专人到采购方对本合同所供货物作一次巡检和维修,并出具巡检报告。
3.在质保期内,供货方每月主动派人到采购方处对所供产品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和维修,巡检维修结果交采购方签字认可。
七、报名时间:2014年2月27日--2014年3月6日
投标时间:2014 年3月10日前将标书递交至重医一院总务处。标书为正副本各一本,密封后递交。
开标时间:2014年3月11日(暂定)
八、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总务处
九、联系地点:重医一院总务处
联系电话:王 湛 ***-********
张洪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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