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分公司炼油厂部分轻质油储罐挥发气VOCs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齐鲁分公司炼油厂部分轻质油储罐挥发气VOCs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齐鲁分公司炼油厂部分轻质油储罐挥发气VOCs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齐鲁分公司炼油厂部分轻质油储罐挥发气VOCs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以《关于炼油厂部分轻质油储罐挥发气VOCs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齐鲁分函〔2021〕1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齐鲁分公司炼油厂部分轻质油储罐挥发气VOCs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齐鲁分公司炼油厂部分轻质油储罐挥发气VOCs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公司区域内。
2.3建设规模:(1)26台轻质油储罐浮盘及密封改造为“全接液内浮顶+高效二次密封”形式,减少储罐挥发气VOCs排放量;(2)22台未增设氮封的储罐预留呼吸阀口、氮封口、废气收集口、泄压人孔口、密闭检尺口等罐顶接口,罐壁通气孔做密封改造(改为可拆卸式);(3)更换第二油品车间乙02、乙04、乙06、G-4385、G-4386、G-4387等储罐泄漏量不符合API2000要求的罐顶呼吸阀、泄压人孔;(4)17台储罐钢带液位计改为伺服液位计。详细工程内容以基础设计批复为准。
2.4建设投资:4850万元(不含增值税)。
2.5计划工期:270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齐鲁分公司炼油厂部分轻质油储罐挥发气VOCs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负责在齐鲁分公司炼油厂部分轻质油储罐挥发气VOCs治理项目的可研报告基础上,完成基础工程设计(含HAZOP分析及SIL评估)、详细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配合办理行政审批及验收投用;问题整改和消缺;负责竣工图编制(含电子版)、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组卷成册)、竣工文件归档、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对该部分内容EPC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控制等全面负责。
2.8本标段合同估算金额:4940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以下资质证书: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炼油化工或其配套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5)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炼油化工或其配套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炼油化工或其配套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炼油化工或其配套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或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炼油化工或其配套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炼油化工或其配套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或有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炼油化工或其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炼油化工或其配套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或有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炼油化工或其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炼油化工或其配套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6日 09:00至2021年11月11日 09: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 09:00。
5.投标保证金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 09:0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7.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6日 09:0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15号;
邮编:255400;
联系人:高鹏;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gaopeng2.ql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2021年11月6日
招标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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