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台江区老旧小区整治项目二期(瀛洲街道)(施工)已由福州市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台发改[2021]10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
对瀛洲街道二期辖区内的4个老旧住宅小区,24座楼,共1010户进行整治。其中:光明桥商贸城共8栋,366户,建筑面积48936㎡;光明城小区共7栋,331户,建筑面积30000㎡;南台二期共3栋,135户,建筑面积23000㎡;龙成丽景共6栋,178户,建筑面积22561㎡;总建筑面积12449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4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2021年台江区老旧小区整治项目二期(瀛洲街道)(施工);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疏通或改造雨污水管网、整修路面、改造公共照明设施、完善环卫设施、整治完善停车设施、规范提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修缮小区围墙及大门、改造提升小区绿化、完善小区信报箱和公告栏、垃圾屋建设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台江区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纪要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群建筑面积≥100000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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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00,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最迟竣工时间不得迟于2022年03月31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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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4)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 (5)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未按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作否决投标处理(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10 09:00:00至 2021-11-16 17:00:00 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12-06 09:45: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6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电子银行保函形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12-06 09: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达道路174号,邮编:350009
电子邮件:/
联系人:魏红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4号宏扬新城4#楼8C单元,邮编:350000
电子邮件:/
联系人:方宇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www.fzztb.com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台江区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79号6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