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生桌椅等招标公告

教师学生桌椅等招标公告

河源市第一小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河源市第一小学的委托,对河源市第一小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HYGGZYJY2014TP018

二、采购项目名称:

包一河源市第一小学舞蹈室设备项目

包二河源市第一小学教师学生桌椅采购

三、采购预算:

包一: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叁佰壹拾陆元(112,316.00元)。

包二:人民币壹拾万零壹仟元整(101,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数量:1批。

2.设备内容:办公设备(详细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2月27日起至2014年3月5日期间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6日上午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递交时间2014年3月6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河源市新市区富民街2号二楼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3月6日上午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河源市新市区富民街2号二楼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包一河源市第一小学舞蹈室设备项目

包二河源市第一小学教师学生桌椅采购

十二、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富民街2号二楼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517000

采购人:河源市第一小学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内容一、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销售经营权的家具生产厂家;3.投标人必须在用户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4.投标人必须提供现场勘察证明(由采购人开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已登记报名备案和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二、采购项目概述1.本项目为包二河源市第一小学教师学生桌椅采购。2.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设备、工艺、材料或参照的品牌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本用户需求书的标准。3.本项目要求的技术指标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无效投标。4.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三、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序号项目规格(W×D×H)颜色数量材质说明1学生桌凳540×380×730金橡木500套材料:实木材料(桌子主材:4×6cm像木脚架,1.6cm厚实木底侧面板、凳子主材:4×4cm像木脚架,1.6cm实木凳面),油漆:采用环保型号半亚开放性聚酯漆。随着力强、流行性高,无颗粒,气泡、渣点,涂层这度均匀不褪色。2教师办公桌椅1200×600×790金橡木30套材料:实木材料,油漆:采用环保型号半亚开放性聚酯漆。随着力强、流行性高,无颗粒,气泡、渣点,涂层这度均匀不褪色。四、商务要求:1.交贷期、交贷地点及付款方式(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11 天内。 (2)地点:采购人的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30 日后付清 ( 具体以采购合同为准)。3.供货要求(1)报价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原厂包装、全新、标准配套的产品并附有原始生产厂家的质保书及产品合格证;(2)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3)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参数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产品一旦发现为冒牌产品,即提交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拒绝付货款,没收投标保证金。4.报价要求(1)供应商的报价包括提供的器材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安装费、运输费、税费、人员技术培训、检验、保修定期维护保养指导、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费用等全部费用。 (2)报价人报价应为报价单位完税价格。5.验收要求(1)设备到货后,成交人(或产品厂商)应派出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并将设备调试到最佳状态,采购人给予相应的配合。(2)成交人(或产品厂商)根据现场情况和采购人要求及有关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安装和验收。(3)安装完成,成交人与采购人一同进行验收。6.经验要求投标人2010年以来必须在广东省内具有同类项目经验,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7.服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并提供服务热线电话,联系人。(2)保修期:免费现场保修五年(从最终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3)投标人必须有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 第三部分谈判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河源市第一小学。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 “监管部门”是指:河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4“响应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2.5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是指: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3)符合本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详细见各分包《用户需求书》。2.6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2.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且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谈判费用4.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谈判文件5. 谈判文件的构成5.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谈判邀请函2)采购项目内容3) 谈判须知4) 合同书格式5) 用户需求书6)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7) 在谈判过程中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6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6.1 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6.2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与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6.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6.4如因响应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谈判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7. 计量单位7.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四、谈判报价要求8.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响应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9.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生产、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五、谈判保证金10.1响应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本项目所需投标保证金为: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3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由投标人的人民币结算存款账户以银行划帐的形式提交,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月 日上午11时止。10.4凡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10.5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0.6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0.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依法处理:1)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谈判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11.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11.1响应供应商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响应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密封包装,一正二副,电子文档一份,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1.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封装袋正面应当标明下列信息并且密封封装完好(如投标文件出现破裂、未按规定封装的,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将拒收投标文件):1)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2)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3)包(组)号及谈判货物、服务名称;4)响应供应商名全称;5)日期。1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2.1所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2迟交或者未密封完好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七、谈判的步骤13.谈判文件的澄清13.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组织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会议内容或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3.2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谈判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其为无异议。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14. 谈判: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代表须携带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出席谈判会核验身份,否则,谈判小组将有权拒绝其参加谈判。14.1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对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且提节能环保产品目录中品目产品的供应商,应作为优先邀请谈判对象。14.2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14.3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响应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14.4 谈判文件的修正: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谈判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14.5 最终报价:谈判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内容须现场公布。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14.6在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未能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谈判小组可以从其他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随机选择补充;补充后仍不足三家或者没有可供补充的合格供应商的,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人可以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已选出的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14.7在谈判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14.8谈判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对提供产品质量、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采购人依照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15.确定成交供应商15.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5.2成交人确定后,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政府采购监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3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如果被选定的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中标合同,或经核定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从而影响公平、公正及影响中标合同执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确定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依此类推。九、质疑16. 如果响应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十、签订合同17.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一、适用法律18. 采购人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响应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十二、初步评审表格 评审内容投标人A投标人B投标人C资格性审查投标人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符合性审查投标有效期是否为60天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主要技术规格不低于“用户需求书”要求商务和服务内容无明显偏离“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投标报价没有超出财政预算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无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的结论不合格原因注:1)以上内容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谈判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和编制,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2)表中只需填写“〇”表示合格或“×”表示不合格;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通过”或“不通过”。3)有半数以上的评委对投标人的结论为“不通过”则该报价人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引入下一轮的详细谈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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