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国际海运运能采购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国际海运运能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国际海运运能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SHYZCG 2021-127(代理机构内部 编号:ZBW-DL-2021-0019)
2、招标内容:本项目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国际海运运能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航线
目的港
中美线
美国纽约
中加线
加拿大温哥华
中欧线
荷兰鹿特丹
中澳线
澳大利亚悉尼
中新线
新西兰奥克兰
中日线
日本横滨
中以线
以色列海法
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8000万元/年(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投标人资格条件: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国际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
2)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足够的资金周转能力。
3)须具备货运代理、运输、仓储、装卸、报关等相关经营资质
4)须具备较成熟的海运运营团队,管理团队需要10年以上海运管理经验,操作人员要有3年以上海运操作经验。
5)与目的港有成熟的沟通渠道和业务处理能力,确保邮件按时启运、安全到达。
6)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同类项目的经验及实绩,有两个以上同类项目的海运运输方案,海运资源介绍,成功案例。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并不得分包、转包。
8)须具备国际货运代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近3年(2018---2020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清关、运输装卸服务或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11)近3年(2018---2020年)内投标人应无走私违法等行为被海关处罚记录。
12)近3年(2018---2020年)内投标人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应无走私等违法记录。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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