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欧投行联合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鸡西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鸡西市恒山区恒安路道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编号:
亚行欧投行联合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鸡西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鸡西市恒山区恒安路道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编号:
亚行欧投行联合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
-鸡西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鸡西市恒山区恒安路道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亚行欧投行联合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鸡西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鸡西市恒山区恒安路道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JXMW2021T137。
2.项目名称:亚行欧投行联合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鸡西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鸡西市恒山区恒安路道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人民币150万元。
5.采购需求: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完成设计内容并交付设计成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须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入库。
4.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6.项目负责人具备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供应商(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谈判,核查路径为:
8.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8.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谈判文件的将被拒绝参加谈判)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30分
2.递交地点: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30分
2.谈判地点: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4.谈判保证金:
交纳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户名: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中心支行
账号:180*****699999999
到账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注意事项:
a.各供应商应从其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并经常查询企业开户银行谈判保证金是否存在转账不成功或退汇的情况。
b.各供应商缴存谈判保证金应按项目所投标包转账或汇款,不得将所投多个项目或多个标包的谈判保证金合并转出或汇出,不得将所投单个标包的谈判保证金拆分转出或汇出。
c.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中详细注明所投项目采购编号(JXMW2021T137),未注明附言或附言错误将导致谈判保证金无法确认,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由此引起的责任。
d.谈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谈判保证金开户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无论任何理由,谈判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供应商均将被拒绝参加谈判。(由于银行网银系统实时对账单显示到账情况可能滞后,建议供应商最迟于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交纳谈判保证金)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hljcg.gov.cn)发布。
6.本项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如有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以纸质书面形式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鸡西市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鸡西市恒山区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方式:138*****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九粮小区二组团5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183*****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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