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县政务服务大楼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罗江县政务服务大楼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对罗江县政务服务大楼物业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LJZC(2014)5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
公告类型 征求意见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2014-02-27 14:30 到 2014-03-07 16: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罗江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采购内容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服务资质的物业服务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从事三年及以上物业服务经验(报名时需提供正在从事物业服务项目的合同原件交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必须提供缴费单据原件交复印件);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详见附件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系人: 闫老师 电 话: 133*****85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罗江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郭先生电 话: ****-*******传 真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 采购人: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系人: 闫老师 电 话: 133*****858 2.采购代理机构:罗江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郭先生电 话: ****-*******传 真 :****-*******
其它内容
备注: 若潜在供应商有意见或者建议,请在本公告结束公示前以书面形式报我中心。

预审公告标题: 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对罗江县政务服务大楼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征求意见公告采购项目名称: 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对罗江县政务服务大楼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 LJZC(2014)5号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2月27日行政区划: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采购包个数: 1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罗江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机构编号: ——采购内容:罗江县政务服务大楼物业服务项目(详见附件)申请人资格: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具有三级及以上物业服务资质的物业服务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从事三年及以上物业服务经验(报名时需提供正在从事物业服务项目的合同原件交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必须提供缴费单据原件交复印件);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征求意见截至时间:2014年 3月7 日16时30分罗江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罗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上楼右手边第二间办公室联系人/联系方式:1. 采购人: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系人: 闫老师电话: 133*****8582.采购代理机构:罗江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郭先生电话: ****-*******传真 :****-*******其它内容: 招标项目及要求(见附件)备注: 若潜在供应商有意见或者建议,请在本公告结束公示前以书面形式报我中心。附件: 招标项目及要求附件:招标项目及要求罗江县政务服务大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服务范围和要求 罗江县政务服务大楼位于万安镇狮丰社区1组(罗中公路与G108国道交汇路口旁)。政务大楼物业服务的总体要求:超过物业行业一级服务标准,文明管理、规范管理。一、物业服务范围总建筑面积:24947.40平方米政务服务大楼(两个出入口和停车场出入口):20150.20平方米,档案馆(一个出入口):4617.20平方米,其它功能用房180平方米);有主大门一处,侧大门一处;主要配套设施有:办公室,群众办事大厅,会议室11个〈其中圆桌会议室1个(10-15人),小型会议室2个(20-30人),小中型会议室3个(40-50人),中型会议室2个(60人),大中型会议室2个(80-90人),大型会议室1个(120-150人),其中政务大楼2个大中型会议室,其余均在档案馆内,保证9个部门同时召开30人以上的会议,会议室统一安排使用〉;机动车位(地面车位:320个,地下室内车位45个,有两个出入口)、非机动车位246个;公共卫生间,档案室,主要设备用房(如:电梯控制机房、楼层配电房、管道井强弱电机房、中央空调系统、消房控制系统、安防控制系统、二次供电系统)绿化场地、广场道路等。二、物业服务事项物业服务事项包括:(一)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变电系统、供电线路、照明、消防设施设备、中央空调、电梯等。(包含消防设施设备、中央空调、电梯等特种专业技术维修、养护,不包含相关维修材料费用)。(二)智能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包括:消防联动系统、监控系统、音视频会务系统,(不包括相关维修材料费用)。(三)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室内包括:门厅、公共卫生间、走道(廊)、楼梯间、电梯间、服务大厅、会议室、楼内平台、设施房、地下和地面车库(入驻单位办公室含领导办公室均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等所有公共区域的保洁。室外包括:台阶、屋顶平台、人行道、行车道、停车坪、外柱廊、花池、庭院灯具、三米以下活动玻璃门窗等清扫保洁及除虫灭害等。(四)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五)维护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公共秩序和消防安全,包括:消防安全监控、检查、门岗值勤、巡视等安全保卫工作。(六)会务服务。(七)绿化养护。(八)其他未尽物业管理相关事项。三、物业服务规范要求(一)办公顺利,无重大问题和投诉,投诉处理率100%,电话回访率100%。(二)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完善各项流程,确保资料完整、完全。(三)倡导和谐融洽的办公环境,实行亲情人性化的管理服务。四、物业服务管理关系体制及相关要求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与中标的物业公司为合同关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履行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的职责,物业公司必须无条件服从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监督和管理。物业公司根据要求和需要进行机构设置,项目现场必须配置专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具有物业管理师资格证,全面负责集中办公区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管理、指挥和协调,各相关工作人员(保安、保洁、绿化、会务、系统维护等)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取得从事相关工作岗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上岗证书,使其物业服务各部门正常运转,确保集中办公区各项工作有秩开展。物业公司用工必须符合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必须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物业公司负责所属员工的学习、教育和管理工作,与政府部门无隶属和聘用关系。员工的保险、工资等福利待遇由物业公司负责,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矛盾化解责任。正式进驻政务大楼开展服务工作时,接收各项设施设备(监控系统、电梯系统、电器、会议用具、桌椅等),物业公司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除外,必须爱护,正确使用,出现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中标物业服务公司需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安全责任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在履约过程中中标人可以提出解约申请,但应承担违约责任。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每月对物业服务公司所服务的五个方面(保洁、安保、绿化、会务、系统维护)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五、服务期限及支付方式(一)服务起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政务服务大楼正式投入使用时)起,期限三年。(二)支付标准:中标价(每年)扣除10%作为年底考核费用,其余90%分摊到12个月进行支付,每年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支付扣除的10%。(三)支付方式:每月月底由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物业服务公司进行考核,报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批,根据结果进行结算,服务提供商于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向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出具罗江税务发票,收到发票后于次月15日前支付服务费用。六、投标要求(一)投标须注明在集中办公区长期固定保安人数、保洁和绿化工人数、维修技术工人数、会务人员人数、管理人员人数,均不得低于服务内容的要求。(二)投标须注明每天保安、保洁人员的工作安排及值班情况(24小时的工作流程和人数)。(三)投标须注明保安人员固定位置值班平面图。(四)投标报价中,各工种和岗位的服务人员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政府规定和同等的市场价格,同时,需为项目所有工种服务人员购置社会保险,以确保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七、物业服务范围和要求(五项)(一)罗江县政务服务大楼保洁服务标准服务范围:对物业服务事项中所列的责任区域随时保持整洁,室内墙体、地面、天花板、玻璃门窗、办公桌台面、椅子、沙发等每天清洁,随时保洁(含政务中心窗口开放式办公场地,其他区域只做办公室外的公共保洁)。服务要求:1、保洁人员着装整齐统一,谦和有礼;动作规范文明,不影响办公,保洁工具整齐摆放,不影响美观。2、垃圾每日清运一次,走道内垃圾桶每日擦洗一次,保持桶外清洁,无污渍,桶内无异味,每周消毒一次,所有灯具每月清洁一次。3、公共地面随时保持干净、无垃圾、无污渍、无印迹;扶手无灰尘、污物;室内玻璃每周清洁1次;保持墙面和天棚无灰尘、污物、蜘蛛网。4、电梯间内墙镜面每周采用专用保养液进行保养一次,达到明净整洁的要求。5、卫生间台面干净、清爽、物品摆放整齐,镜面明净,无印迹,蹲便器、小便器无尿垢,无异味,随时保持干净,畅通,每天清洗垃圾筐、更换垃圾袋,时刻保持清洁。6、公共部位、柱廊、花池、灯具、栏杆等表面无灰土、无蜘蛛网。7、台阶、广场等公共地面随时保持干净、无垃圾、无污渍、无印迹、无烟头、纸屑、无白色垃圾、无卫生死角。(二)罗江县政务服务大楼安全保卫服务标准服务范围:主要负责政务服务大楼及附属区域内(政务大楼、档案馆、食堂等)的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服务要求:1、军事化管理,统一制式着装,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注重整体形象。2、主楼和附楼及门岗值班室和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勤,办公区域行政人员上班时间,维护服务大厅、办公区域、大楼周围责任区的正常公共秩序,无失窃、无外来人员损坏区域内公共设施等现象发生,并有安保人员定期进行巡查。对任何可能危及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安全的地方,有预见性地设置提示标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下班时间及夜间负责政务大楼所有区域的安全保卫,无失窃现象发生。3、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对大楼周围的停车场和地下汽车库划定规范的位置和行使线路,并按指定车位停放,无乱停乱放现象。4、维护和管理好监控平台,使监控系统正常运作,24小时不间断监控并值守,按规定保存并提供信息,建立登记制度。5、昼夜室内外巡查,采取交叉巡查方式,上班时间两小时一次,夜间每晚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6、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时或不定时排查办公区的安全情况及消防、用电等设施设备及电梯运行的完好情况并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7、建立火灾、治安、地震、群体性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原则上每半年一次,并邀请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指导。(三)罗江县政务服务大楼系统运行服务标准服务范围:重点对电梯、消防(消防栓、灭火器)、音视频、安防、中央空调、光彩工程、供水、排水等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包括日常小修小补)1、配备专业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要求全部持证上岗。2、对消防系统、音视频系统、安防系统、电梯、中央空调、供水、供电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3、建立所有设施设备档案台帐,健全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制度。4、对设施设备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向业主单位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单位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5、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及保养规范;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服务要求:1、电梯(1)负责电梯及附属设备日常的检查、保洁工作。建立电梯运行档案资料,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及时与专业维修公司联系,及时修复。(2)电梯按规定时间开启,正常运行,全天侯监控,发现事故隐患,10分钟内到场处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3)在电梯显眼处张贴指示牌及乘客须知。(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梯年检安全检查工作,熟悉保养周期,及时联系特种设备公司做好日常保养和故障修复工作。2、消防系统(1)消防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并建立运行记录档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2)协助专业消防维护人员对消防系统设备进行模拟联动试验。(3)建立消防机构,由物业项目经理担任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保安人员兼负消防巡视员的职责,与办公区工作人员人员共同维护消防安全。(4)建立各项消防制度,物业主要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巡视人员每日检查办公区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消防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做到隐患不过夜,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消防栓、火灾报警系统),必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有效。3、安防、监控系统(1)建立安防、监控的各项规章制度。(2)设专人负责,定期维护,确保监控系统安全有效。(3)对安防系统进行24小时监控,按规定保存并提供信息,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4、低压供电系统(1)建立供电系统维护检修制度。(2)负责供电低压系统配电的运行及维护检修工作,保证供电畅通。(3)做好供电系统运行情况的记录并存档。(5)负责所有照明的维修维护工作。5、照明工程负责对大楼及庭院照明工程电路的日常维护,并按规定时间开关。6、中央空调(1)中央空调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人,按规定工作时间开启。(2)有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部件进行定期保养,保证系统运行正常。(3)每两月清洗一次空调通风过滤网,保证干净清爽,排风通畅。7、给水系统有专业水电工对大楼给水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保证正常供水,无跑、冒、滴、漏现象。8、排水系统(污水及雨水管网)(1)负责所有污水和雨水的排放工作,保证排水系统的畅通,负责维护排水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工作,发生堵塞,必须1小时内疏通。(2)每半年对污水井、雨水沟进行一次清掏,无积水现象发生。9、音频视频系统(1)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使用。(2)按需要随时可以使用,并保证设施完好,务必保证各项会议正常进行。(四)罗江县政务服务大楼绿化服务标准服务范围:政务服务大楼区域内的所有绿化。服务要求:1、浇水、冲洗根据不同植物生长特性,植物规格,土壤干湿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雨季应注意防洪排涝,清除积水。2、施肥(1)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有条的可施部分叶面肥,干施化肥应注意少吃多餐,施肥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2)施肥次数及要求:乔木每年施基肥一次,采取挖穴深施以不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灌木每年施基肥一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追肥4次,草坪追肥6次。3、病虫害防治(1)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6%以下,采用无污染,低毒农药,把农药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2)施药防治,做到对症下药、剂量准确、方法正确,不造成药害、不发生安全事故。一般情况下预防性施药每年乔木2-3次、灌木3-5次、草坪5-8次,如遇灾害性虫灾,应加大施药力度。(3)农药应妥善保管,使用后的空瓶要及时回收,严格按操作规定使用,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4、植物的修剪(1)修剪包括抹芽、摘心、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方法,根据绿化设计要求以及不同植物种类正确选择修枝的技术方法,宜多疏少截。(2)修剪时间:落叶乔木在休眠期进行,常绿乔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灌木根据设计景观要求及时进行。(3)修剪次数及要求:乔木不能少于一年一次,造型灌木和绿篱植物在每年的3月-10月不能少于每月2次,11月-次年2月每月不少于1次。(4)修剪过程中:①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要求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②修剪应以保持自然姿态,修剪过密枝条,保持内堂通风透光为原则。③对丛生灌木的衰老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截短老枝进行更新。④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截短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⑤对灌木和绿篱的修剪应三面修剪平整,整体协调美观。⑥草坪修剪:一般情况下混播草坪一年12-15次,草坪高度应保持在5cm-8cm左右,当草高过10cm时必须修剪。5、松土除草(1)松土在生长季节进行,用钉耙或窄锄将土挖松,同时可结合追肥进行操作,一年至少1次。(2)除草应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绿地中随时保持无杂草,保证绿地所植品种纯净度达到95%以上。6、补植(1)应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不得有缺株断条、秃团等现象。(2)补植应及时,发现缺株断条或秃团应尽快按相同品种规格补植。(3)原有植物由于管理原因死亡、丢失由物管公司无偿补植添置。7、安全(1)对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进行扶正或加固,防止倒塌伤及人财物。(2)对已死亡的树木要及时清除。(3)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4)绿化养护施工要统一着安全装,设立施工警示语、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和过往行人安全。 (五)罗江县政务服务会务服务标准服务范围:会议室11个〈其中圆桌会议室1个(10-15人),小型会议室2个(20-30人),小中型会议室3个(40-50人),中型会议室2个(60人),大中型会议室2个(80-90人),大型会议室1个(120-150人),其中政务大楼2个大中型会议室,其余均在档案馆内,保证9个部门同时召开30人以上的会议,会议室统一安排使用。主要负责罗江县大型会议服务、以及各单位会议(均指在11个公共会议室召开的会议,不含各单位内部会议室),人数按会议服务量配置服务人员。服务要求:(1)设立会议室使用调度中心,统一调配会议室和服务人员,必须保证9个部门同时召开30人以上的会议,全部使用专业服务人员进行服务,服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懂礼仪,有素养。(2)统一着装,按照政务要求进行服务。(3)会前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会场的布置;会中根据会议大小和人数,做好会场的服务工作;会后立即整理清洁工作。(4)政务服务中心将定期组织入驻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必须达到零投诉,部门使用满意率达到100%。八、服务管理考核细则(共五项)(一)考核评分原则为强化政务服务大楼物业管理水平,加强对物业服务公司的监督,达到“管理科学化、安保制度化、卫生清洁化、维护常态化、环境优美化”的标准,每月对保洁、安保、绿化、系统维护、会务服务五个方面进行考核,检查考核评分采用评分与罚款、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每单项基础分均为100分,采取扣分方式打分扣款(即:考核计算系数:1、95-100,计算系数为100%;2、90-94,计算系数为95%;3、85-90,计算系数为90%;4、75-84,计算系数为80%;5、75以下,计算系数为60%;)。每年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评分标准按《罗江县政务服务大楼服务范围和要求》内容执行。(二)分项考核细则1. 保洁服务考核细则(1)保洁人员不按规定着装扣0.5分。(2)保洁人员与办事群众和机关工作人员发生语言冲突,扣1分。(3)机关大院、楼道、停车场等任何公众场所发现白色垃圾扣0.2分,发现1个烟头扣0.1分。(4)未及时清理垃圾桶内的垃圾,发生一次扣0.5分。(5)厕所未及时打扫扣0.5分。(6)电梯内未及时打扫扣0.2分。(7)公共部位、柱廊、花池、灯具、栏杆、楼顶等表面有灰土扣0.2分,发现蜘蛛网扣1分。(8)上级检查发现其他的卫生问题扣2分。2.安全保卫考核细则(1)必须建立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制度不完善扣1分;(2)安保人员未按规定着装扣0.5分,有损形象的行为扣0.5分,对办事群众和机关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扣0.5分,发生语言或肢体冲突扣5分,情节严重的必须予以辞退。(3)未按规定进行巡查扣1分,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扣0.5分。(4)发现可能危及工作人员及群众安全的情况未及时报告扣1分,未及时制止扣2分。(5)发生失窃情况,扣10分,根据公安部门调查情况,属于安保人员责任的,第一次,涉及人员必须辞退,第二次,解除与物管公司的合同,所有损失由物业公司和相关人员照价赔偿。(6)停车场(包括地面和地下)车辆乱停乱放,每辆次扣1分。(7)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未及时修复,与物业公司管理有关联,导致事故无法监控的扣5分。(8)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经公安部门认定,物业服务公司负有责任,扣5-20分,情节严重的,可解除物管公司合同。3.系统运行考核细则(1)未建立健全规章和巡查登记制度扣1分。(2)必须配备专业维护维修人员,无证上岗扣1分,同时及时更换有证人员。(3)电梯发现隐患未及时报告并修复,影响正常上班扣0.5分,未按时年检扣5分,发生事故扣10分,造成人员伤亡,查实鉴定因物业管理责任的,由物业服务公司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物管公司合同关系,并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4)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未及时报告并修复扣2分,发生火灾事故,经事故鉴定,物业公司负有责任,扣5-20分,情节严重的,必须解除合同关系,并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物业公司赔偿所有损失。(5)安防和监控系统损坏未及时修复, 与物业公司管理有关联的,扣2分,未进行24小时监控扣2分,发现可疑情况未及时报告,未妥善处置扣10分,造成损失由物管公司全部承担。(6)低压供电系统损坏未及时修复, 与物业公司管理有关联的,扣2分,造成损失由物管公司全部承担。(7)照明未及时开启和关闭扣1分,损坏未及时修复扣2分。(8)中央空调损坏未及时修复扣2分;供水系统损坏未及时修复扣2分。(9)排水系统损坏或杜塞未及时修复扣2分,影响正常工作、生活扣5分;音频视频系统损坏未及时修复扣2分,影响正常会务扣10分。(10)其他需要修复的设施设备未及时修复扣2分。4.绿化服务考核细则(1)养护人员未按规定着装扣0.5分,养护过程中造成基础设施损坏的扣1分,并由物业公司负责修复。(2)按照要求进行养护和管理,死亡树木和花草要及时更换,未及时更换扣2分。(3)由于管理不当造成树木和花草死亡的扣1分,所有经济损失由物业公司负责。(4)养护过程中不能影响机关正常工作,合理安排养护时间,造成影响被投诉的扣1分。5.会务服务考核细则(1)未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扣0.5分。(2)服务人员未按规定着装扣1分。(3)会议室使用调度中心调控失误,影响会议顺利召开扣2分。(4)服务人员出现失误影响会议扣1分。(5)部门使用会议室不满意投诉的扣2分。(三)考核与处罚1.每月和年终的检查考核由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2.对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出整改通知处理不及时不彻底扣5分,并处罚款200元/次。3.被机关工作人员或群众举报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经查证属实的扣5分,并处罚款400元/次。4.因工作不符合标准致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被上级有关领导点名批评的扣8分,并处罚款600元/次。5.被有关部门督察通报或被媒体曝光(以影像、资料为准)扣10分,并处罚款1000元/次。6. 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发生三次单项考核成绩计算系数在90%以下,将解除服务合同关系,新的物业服务公司招出前产生的临时性过度费用由原物业服务公司承担。并禁止参加新一轮公开招标。7.扣分考核按标准执行,扣款依据分值按考核系数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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