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原青少年宫加固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北仑区原青少年宫加固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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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原青少年宫加固工程施工招标(重新招标)
宁波市北仑区原青少年宫加固工程(重新招标)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4-012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原青少年宫加固工程(重新招标)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广播电视中心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与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仑区原青少年宫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主要对原青少年宫楼房进行加固维修
项目概算:约65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的柱、梁、板等主要结构的加固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或明标底):约60.8854万元
工程施工预算:约60.8854万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含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0.00 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02月26日 08:30 至 2014年03月03日 23:59 (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 1万元 。
5.2 在 2014年03月06日 14:30 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136*****1959)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 2014年03月06日 14:30 前收入该专户。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本公告上的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注明的项目编号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03月12日 09:30 ,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1)北仑区外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有效是指在备案有效期内且年度备案承接业务范围包含投标资质)。
(2)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有判决时间在2012年3月2日(含当日)至2014年3月1日(含当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或有被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限制投标的处罚的,取消投标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或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3)招标人将在开标日通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有关信息进行查询,投标人的信息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企业信息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人员基本信息审核状态均为审核通过,且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系统中有相应岗位资格(即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有审核通过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系统中有审核通过的助理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证书信息,施工员及质量员在系统中有审核通过的岗位证书信息,安全员在系统中有审核通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信息,且以上证书中除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信息外其余证书信息未显示超出有效期);(4)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及安全员的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截止时,若投标单位数量≥3家,则全部参加开标;若投标单位数量<3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人在参与本工程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大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大矸街道高车头路92号
邮编:315800
联系人:蔡锋
电话:135*****927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广播电视中心
地址:北仑区恒山路596号
邮编:315800
联系人:何巨阳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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