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智慧工业厂房的招标公告(ZJYZ202110494002001)
[0]智慧工业厂房的招标公告(ZJYZ202110494002001)
[0]智慧工业厂房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YZ********4 | 项目名称 | 智慧工业厂房 | ||||||||||||||||||||||||||||||||||||||||||||||||||||||||
标段编号 | ZJYZ*************** | 标段名称 | 智慧工业厂房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1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1月16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智慧工业厂房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智慧工业厂房项目已由镇江扬中市行政审批局以扬审批备[2021]3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中市鑫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地点及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扬中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园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为21039.16m2 3、招标控制价:42万元 4、服务期限:待单项工程实施时,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完成。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 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及扬中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持含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 (4)其他必要条件: 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2、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其他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办理使用规则执行镇建招[2019]3号文)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注: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名: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虚拟子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后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根据得分高低按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办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执行),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时,以报价低者排序优先,若报价相同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三)评分细则
(四)计分规则 1、各单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进行计分,在所有评委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单项无效分不进入平均分的计算),各单项平均分相加后即为总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分,该单项分就为弃权: (1)、未按上述规定要求计分的; (2)、单项内容出现2个或2个以上分值的; (3)、评标人员未签名的。 3、在评标计分时各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5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其他 (1)、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凡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止; (4)、招标人郑重申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市建设工程招标办:****-********)。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扬中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朱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 联系人:唐杲 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 |
标签: 工业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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