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自动检测站二期建设招标公告
环境空气自动检测站二期建设招标公告
环境空气自动检测站二期建设
青海省乐都县环境空气自动检测站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7-1404CTQH40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乐都县环境空气自动检测站二期建设项目已由青海省海东地区财政局以(东财建字【2013】3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下空气自动监测站备机及空气质量发布平台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应以包为投标单位,不可拆分标段。
2.2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服务器2台、计算机1台、无线传输模块1台、基础数据库软件1套、子站数据采集传输系统软件1套、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系统1套、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中心审核处理系统1套;SO2分析仪1台、NO-NO2-NOx分析仪1台、CO分析仪1台、标准流量计1套。
2.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乐都区环境保护局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型式批准证书或计量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在全国范围内有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仪器的生产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2月 27日至2014年03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型式批准证书或计量生产许可(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03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邮编:810016
联系人:孙晶(报名) 王旭贞
电话:****-*******(报名)、*******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电力支行
账号:6300 1883 6370 5000 7452
2014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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