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钢厂区环境污染调查、风险评估与修复方案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三批次地块)》公示

《济钢厂区环境污染调查、风险评估与修复方案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三批次地块)》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号)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第 42号令)的要求,工业场地再开发利用前需要展开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对于拟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需要进行土壤环境调查。
受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组成联合体,开展了济钢厂区内第三批次地块的现场钻探采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及报告编制工作。2021年9月,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土壤环境污染调查报告编制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现将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济南钢铁集团总厂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1号。第三批次报告调查范围占地面积约为2455.89亩,即163.73万平方米。该地块位于济南钢铁总厂内部,主要包括动力厂、料场、化工厂、炼铁厂、薄板厂、炼钢厂和未利用地块。
????根据济钢片区总体规划,本次报告涉及的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市政用地和公园绿地等,包含一类用地和二类用地两种用地类型。
????二、调查状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污染场地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现场调查工作分为初步调查、加密调查和补充调查三个阶段,检测指标包括重金属、SVOCs(含多环芳烃)、VOCs以及石油烃等。
????三、结论
????根据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测试分析结果,本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总结如下:
????(一)土壤污染情况总结
????土壤调查结果显示,前期调查阶段土壤中重金属存在砷、铅、汞、镍、钴、钒、铬、锌、六价铬超标,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中存在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菲、芘、二(2氯乙基)醚、4氨基联苯超标,挥发性有机物中存在对二甲氨基偶氮苯、苯、氯仿超标,以及总石油烃超标。补充调查结果显示,土壤中部分点位多环芳烃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
????(二)地下水污染情况总结
????该区域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进行开发,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重金属、无机物和有机物毒理学指标,检测结果显示前期调查阶段,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有6个点位超标,氟化物有5个点位超标,氨氮有1个点位超标(B26W35),铬(六价)有1个点位超标,锰有1个点位超标;补充调查阶段,地下水有3个点位超标,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有2个点位超标,石油类1个点位超标。
????结合三个阶段的调查结果,该范围内的土壤、地下水样品存在超标现象,需要开展下一步风险评估工作。
????2021年9月,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1. 报告中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与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 报告对地块基本信息、土壤污染状况、污染物是否超标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内容较全面。
????3. 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部分土壤点位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需要进一步风险评估工作。
????4. 本次技术评审予以通过,可以作为该地块下一步环境管理的工作依据。

????委托单位: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张朝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染状况调查 修复方案 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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