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东方新街鑫盛佳友百货超市经营不合格家庭装薯味片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东方新街鑫盛佳友百货超市经营不合格家庭装薯味片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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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2021-00112分  类: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东方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文日期:2021年11月10日 10:10
名  称: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东方新街鑫盛佳友百货超市经营不合格家庭装薯味片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文  号:无主 题 词:无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东方新街鑫盛佳友百货超市经营

不合格家庭装薯味片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2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线索移送函》(东市监函〔2021〕95号),该函提供的线索材料(农业农村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质*******)显示,东方新街鑫盛佳友百货超市经营的家庭装薯味片,经抽样检验,水分项目不符合GB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限量标准≤7g/100g,检出值为7.8g/100g)。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东方新街鑫盛佳友百货超市2021年8月12日被抽检的“家庭装薯味片”均是该超市于2021年7月9日从“东方八所百果园副食批发部”购进,一共购进20包家庭装薯味片,该超市已经提供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进货单据和东方八所百果园副食批发部的相关证照,该超市的家庭装薯味片销售价为3元/包,该家庭装薯味片已经售完,涉案金额为60元,违法所得为60元。

东方新街鑫盛佳友百货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家庭装薯味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该超市能如实说明供货来源,供货商也承认其2021年7月9日向该超市销售家庭装薯味片,该店的家庭装薯味片已经售完,该店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了进货查验的相关证明文件,履行了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该店涉案金额和违法所得较少,未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且在知道自己经营的家庭装薯味片不合格后立即进行召回公告和问题排查,已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召回公告和排查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东方新街鑫盛佳友百货超市”给予免予处罚。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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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核查 经营 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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