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公安分局执法用车招标公告
平房公安分局执法用车招标公告
黑龙江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委托就哈尔滨市平房公安分局执法用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L-ZF/********
二、采购人: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
三、采购内容:
1、越野车(SUV)同款汽车五台(白色四台,黑色一台),12万以下(含12万元),排量≤1.6L;
2、小轿车一台(灰色),12万以下(含12万元),排量≤1.6L。(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营业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诚实守信,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4年2月 27 日至2014年 3 月 7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六、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按有关规定收取伍佰元整(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七、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
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五楼业务一室办理资格登记手续,未登记的供应商将拒绝参加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 3月 20 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黄河路35-3号五层开标厅
九、开标时间:2014年 3月 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请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务必携带以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准时到会,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无效。
十一、开标地点:黑龙江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黄河路35-3号五层)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
联 系 人:齐生
单位名称:黑龙江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黄河路35-3号
电 话:****-********
联 系 人:王秋化
黑龙江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4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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