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采购中心医用卫生材料招标、询价项目信息的公告(采购项目编号:ZRZBYYHC20211110)

关于招标采购中心医用卫生材料招标、询价项目信息的公告(采购项目编号:ZRZBYYHC20211110)


我院定于近期对部分医用耗材进行重新招标、询价,现发布相 关事宜:

项目内容:

序号

申请科室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mm

数量

单位

1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耳用钩

90°1.2mm

1

2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钳

圆口0°2mm

4

3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钳

圆口0°3.5mm

4

4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钳

圆口45°2mm

4

5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钳

圆口45°3.5mm

4

6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钳

圆口左弯2mm

4

7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钳

圆口右弯2mm

4

8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钳

卵圆口0°2mm

4

9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钳

卵圆口45°2mm

4

10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钳

卵圆口60°左侧开

4

11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钳

卵圆口60°右侧开

4

12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钳

三角0°2.2mm

4

13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钳

三角45°2.2mm

4

14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钳

圆口45°2mm杆子弯15°

4

15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钳

三角抓式45°

4

16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钳

抓式右弯70°小号

4

17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钳

抓式左弯70°小号

4

18

第一手术室单元

喉镜

小下额

3

19

第一手术室单元

可调喉镜

小儿150mm

1

20

第一手术室单元

五官科吸引管

喉Ф2×230mm

2

21

第一手术室单元

五官科吸引管

喉Ф3×230mm

2

22

第一手术室单元

喉内窥镜

7

23

第一手术室单元

喉内窥镜

12°

2

24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刀

镰状

2

25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刀

菱形

2

26

第一手术室单元

喉显微手术器械手柄

新型

2

27

第一手术室单元

胸托


1

28

第一手术室单元

鼻中隔咬骨钳

咬切口

1

29

第一手术室单元

耳用膝状镊


2

30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刀

4.5mm

2

31

第一手术室单元

五官科吸引管

耳、直Φ1.5mm

5

32

第一手术室单元

五官科吸引管

耳Ф1.5mm

5

33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剪

1

34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剪

15°

1

35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剪

45°

1

36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剪

左弯型

1

37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剪

右弯型

1

38

第一手术室单元

显微喉剪

306°旋转上翘45°

1

39

第一手术室单元

推入器

1.5mm

2

二、投标供应商报名须知:

1. 投标供应商加入中日招标采购中心QQ群(********7),在“群文件”下载、填写 投标人报名表(相应类别),以excel格式保存(勿改动格式),报名现场交纸质版报名表(盖章),资质审核通过后,现场上传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2.投标代理人需要法人出具投标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字确认。

3.投标公司及授权公司“三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原单位公章)。

4.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提供所销售产品的样品必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日期、生产厂家等。

7.供应商必需具备为医院备货3个月的库存,及应急产品备货、调货的能力。

8.要有生产厂家或一级代理商的授权或者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相关材料,授权及相关证明在有效期内,不得过期。中标后一年内生产厂家不得更换代理商(代理商有违法违规行为除外)。如无任何正当理由随意更换代理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供应商资格,重新招标。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因公司自身利益而随意变更公司名称和账户,否则视认为自动放弃与医院的合作。

9.单一来源产品请提供证明由使用科室领导签字确定。如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0.投标单位基本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完善的销售供应和售后服务的保障体系,接到供货通知后,须在要求的时限内送货;加急物资需随叫随送。

(2)产品送货当日距产品失效期不小于6个月。

(3)配送由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委托的配送企业负责,并搬运入库;物品包装破损或质量有问题要求无条件更换。批间差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

(4)如生产厂家停产或产品升级换代等原因,需提前3个月通知我院,以免影响我院诊疗工作。

以上内容装订成册,现场报名、递交报名材料。

三、投标要求:

1.提供3个月库存能力的相关证明。

2.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标书一正、五副、报价单一式两份,分别单独封存,信封四角盖骑缝章,招标会提供)。

3.招标、询价会需要提供样品,供专家评审。

4.成交品种使用期12个月,签订供货协议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院内要求协议自动终止。

5.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产品的样品,以便于招标单位专家对产品进行评价,评价过后,原则上样品不予退还。

6.对收受商业贿赂、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报价截止后撤销其报价、成交后不能及时履行合同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有损我院利益的一切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我院保留追究赔偿的全力。实施商业贿赂的供应商,将取消在中日联谊医院参加招标、销售的资格。

四、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00)。

五、报名地点: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10号楼3招标采购中心(仙台大街126号)。

六、标书送交时间:2021年11月17日(上午8:30—11:00)(报价单单独封内四角盖骑缝章开标时携带即可)。

经审核后满足我院需求的应标单位按要求时间参会,逾期恕不受理。具体招标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刘健、李忻、吕鹏

联系电话: ********




标签: 材料 卫生 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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