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办公楼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扬州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办公楼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办公楼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YZX-ZB-JS-2021-00527
项目名称:扬州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办公楼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万元
最高限价:39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开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供应商未递交联合体协议书视为无效标书,予以退回。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1)-(8)、(10)项内容。
注二: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
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10%(工程5%)的价格扣除。
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申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申明函》的,概不享用上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和建筑装饰专项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无在建工程,应具有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筑师证书或者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 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资格 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在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7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angzhou.gov.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份(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江阳东路188号建行徐凝门支行三楼)
五、开启时间:2021年12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江阳东路188号建行徐凝门支行三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无须缴纳竞争性磋商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组织供应商集中现场勘察,过时不候。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勘察确认函、身份证原件签到出席,并向采购人领取经采购人签字或盖章的现场勘察确认函。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现场勘察确认函原件无须装订,需在开标现场递交,同时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复印件。
集中现场勘察时间:2021年11月19日14:30-15:30过时不候(北京时间,提前电联)
集中现场勘察地点:邗江区翠岗路与百祥路交汇处附近,现扬州市民防局1-2F
现场勘察联系人:朱队长联系电话:153*****108
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1年11月17日23:59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7@qq.com),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或超过时限提交确认函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
地址:扬州市杨柳青路229号
联系方式:朱队长
联系方式:153*****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江阳东路188号建行徐凝门支行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丽
电 话:150*****925
扬州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办公楼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正文)2021.11.08.doc
标签: 办公楼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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