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机务段CTS-1008型超声波探伤仪大修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南宁机务段CTS-1008型超声波探伤仪大修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机务段

CTS-1008型超声波探伤仪大修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NJDSB-2021-0018号)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机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依据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南宁机务段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CTS-1008型超声波探伤仪大修业务外包。

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详见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参选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铁路总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参选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参选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参选人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参选人或其参选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投标人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选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公章。

4.专业资质

4.1取得原铁道部设备准入资质或符合运装机检【2009】721号:无损检测设备必须送路局指定的无损探伤设备维修中心或长期固定委修单位维修。

4.2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采购资料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发送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盖章后扫描),邮件发送至********1@qq.com。

南宁机务段物资采购报名表

报名项目

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填表时间

电子邮箱

2.报名时间:自2021年11月9日16时00分起至2021年11月14日16时00分止。

3.采购人联系方式:孔工,电话:****-*******158*****085,传真:****-*******

4.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报名的,投标无效。

5.采购资料获取方式: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下载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可以递交或通过快递方式送达,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广西南宁市衡阳路南铁北四区278号 南宁机务段设备科收,电话:158*****085

2.投标资料须密封,外包装需标注“CTS-1008型超声波探伤仪大修业务外包投标资料  XX公司”字样。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资料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联系人不是法人签字时需提供签字人的授权书,报价表、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3年(2018年至2020年)无逾期发货、货物质量等任何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的查询结果截图等,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印章。

六、开标方式及公告

根据南宁机务段相关采购管理办法进行竞争性谈判及评标,中标结果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公示。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机务段

2021年11月9日

附件1CTS-1008型超声波探伤仪大修业务外包采购计划表

序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实施

地点

实施

期限

采购数量

外包项目

主要内容

主办

单位

资质能力

要求

1

CTS-1008型超声波探伤仪

南宁机务段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1台

CTS-1008型超声波探伤仪大修

南宁机务段

取得原铁道部设备准入资质或符合运装机检【2009】721号:无损检测设备必须送路局指定的无损探伤设备维修中心或长期固定委修单位维修。

附件2CTS-1008型超声波探伤仪大修技术规格书

一、资质要求

取得原铁道部设备准入资质或符合运装机检【2009】721号:无损检测设备必须送路局指定的无损探伤设备维修中心或长期固定委修单位维修。

二、技术标准

1.满足国家计量技术法规JJG746-2004《超声波探伤仪检定规程》要求。

2.满足《机车零部件探伤规则》铁总运【2014】306号、《机务探伤工作标准化建设要求及检查实施细则》运机检修函【2013】552号文件和《机车在役零部件无损检测 第2部分:轮箍及整体车轮轮辋超声检测》(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QCR331.2-2018号)要求。

三、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项目地点

1

CTS-1008型超声波探伤仪大修

1台

南宁机务段

四、超声波探伤仪大修依据及存在主要问题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机车零部件探伤规则》的通知铁总运[2014]306号要求超声波探伤仪每四年须进行大修。该设备2017年9月大修,2021年9月月满四年,达到强制大修周期。如设备因超大修期限未进行大修,将会被强制停用。

存在主要问题:(1)电源模块老化,供电电压不稳,影响超声波探伤仪指标和仪器稳定性,仪器工作时间缩短。采样波形失真,导致无法正确显示波形,影响探伤结果准确性。(2)数据储存模块老化,无法快速读取存储数据。

五、超声波探伤仪维修要求

1.升级并更换CPU板中主机程序和FPGA程序部件;

2.检测探伤软件并升级到最新版本;3.更换发射、接收板中电源模块及发射触发控制器部件;4.更换显示屏及其控制电路;5.更换主机外壳及薄膜控制面板、高频插座;

6.更换电池、充电器、适配器等

7.符合仪器出厂验收标准:

频率范围0.5MHz-20MHz,检测范围0.0-10000mm(钢纵波);

动态范围≥32dB,垂直线性误差≤4%,

水平线性误差≤0.1%,

分辨力>36dB(使用5P14探头),

电噪电平∠10%,

灵敏度余量>63dB(200¢2平底孔),

衰减器精度∠1 dB/12 dB,

蓄电池供电时间6小时以上。

六、设备维修主要工作量

对设备进行大修时,整机解体检测;检测显示屏及电路板;检测维修电源电路板;检测维修维修主机板,不良更换。升级硬件、软件,更换老化元器件;设备各项性能和参数达到出厂时的标准。

七、质量保证期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年。在质量保证期内,维修单位需确保超声波探伤仪的安全可靠,应负责修复或更换因产品自身质量造成的问题,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事故等全部责任。

维修单位承诺优于上诉要求的,按其承诺执行。

八、售后服务

1.故障响应:质保期内,产品因质量发生故障,维修单位应在48小时内响应,15天内完成修复或更换。

2.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技术指导。

安装单位承诺优于上诉要求的,按其承诺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超声波探伤仪 业务外包 机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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