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经一西路(经一路—纬二道)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经一西路(经一路—纬二道)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14009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施工[2021]110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经一西路(经一路—纬二道)新建工程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 以 津保规建批【2021】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2359.27 万元,资金来源为 保税区财政资金和专项债融资:2359.2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06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经一西路(经一路—纬二道)新建工程,建设规模为506米,本工程实施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经一西路(经一路—纬二道)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和桥涵工程。,总投资额2359.27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道路起于经一路,止于纬二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经一西路(经一路—纬二道)新建工程,招标范围:(一)道路工程经一西路(经一路—纬二道)新建道路长约506m,车行道面积约4360平方米,包含路基、路面及侧石等附属工程。(二)排水工程经一西路(经一路—纬二道)新建d300mm-d1000mm雨污水管线约740米,DN400mm混凝土污水管约568米;新建单箅立篦式雨水口 24 座、平篦式双篦收水井2座、混凝土雨水检查井20 座、混凝土污水检查并24座、特殊检查井2座。(三)照明工程经一西路(经一路—纬二道)新建路灯 21 套,敷设电力电缆 1100 米、de75 PE 管 1100米、RC100防腐钢管100米,新建手孔井2座,同步实施电缆接地等内容。(四)交通工程经一西路(经一路—纬二道)设置各类交通标志牌共计11面,阻车桩6个,施划各类交通标线共计约170.5平米;(五)绿化工程换填种植土1447立方米,种植绒毛白蜡245株、大叶黄杨1447平方米;敷设DN110HDPE排盐主管22米、DN63PVC排盐支管1294米;de25~de110绿化浇灌PE管1258米;砌筑排盐检查井8座、绿化给水阀门井5座、水表井1座。(六)桥函工程新建4M(宽)X3.5M(高)单孔过水箱涵,涵长约18.00M;5M(宽)X3.5M(高)两孔过水箱涵,涵长约18M。箱涵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总投资额2359.27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12月14日 至 2022年12月14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本项目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市政工程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出具任命书。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出具任命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0日 至 2021年11月16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16时3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3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招标代理联系,获取文件前请电话咨询项目负责人)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范胜利(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临港商务大厦A楼401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靳松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刘仁磊、左晓靖电话:130*****687
传  真:无
日期:2021年11月1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靳松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临港商务大厦A楼401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受理负责人:陈帅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henshuai@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工 空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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