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设计)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11002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勘察[2021]11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工程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保发改批【2021】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227342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07342万元,拟专项债融资:120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7.75平方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工程,建设规模为17.75平方公里,项目位于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空港二期),东至东金路,南至京津塘高速,西至宁静高速,北至津汉公路,区域面积17.75平方公里。项目主要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雨水泵站(含调蓄池)工程、河道及景观绿化工程,环河生态补水泵点、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城市绿廊一期调整工程及公交首末站等工程。,总投资额22734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空港二期),东至东金路,南至京津塘高速,西至宁静高速,北至津汉公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空港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国际生活区河道及景观绿化勘察工程,招标范围:新开挖水系景观工程,系景观面积67.5公顷, 长度8.7公里,水体宽度8-150米,水域面积约 20.1公顷,绿化面积 约35.2公顷, 铺装面积约12.2公顷 西子系统雨水调蓄站1700m3 ,东子系统雨水调蓄站1700m3, 桥梁工程14座,箱涵 11道,管线综合及切改工程10处,进口涵闸1座,出口涵闸1座,钢坝1座,泵站1座。总投资额714.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12月08日 至 2022年02月0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0日 至 2021年11月16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16时3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3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招标代理联系,获取文件前请电话咨询项目负责人)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范胜利(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临港商务大厦 A 座 4层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靳松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刘仁磊、左晓靖电话:130*****687
传  真:无
日期:2021年11月1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靳松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临港商务大厦 A 座 4层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受理负责人:陈帅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henshuai@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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