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商业街小区供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清河门商业街小区供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4.S.FXJY.002-1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拟建的清河门商业街小区供电工程设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建筑面积80168平方米,其中:住宅62717平方米,公建17451平方米。新增0.5兆伏安变压器2台,0.4兆伏安变压器3台,新增容量2.2兆伏安;新建10千伏电缆线路1.04千米;新建低压电缆线路3.04千米。
2、招标范围:住宅小区供电工程设计。
二、设计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标准。
三、设计周期:2014年3月25日~2014年4月13日,工期2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凡符合上述第四条规定并对本项目设计感兴趣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参加投标: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资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六、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所附招标人处报名参加投标,到招标代理单位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时间为2014年2月27日至2014年3月3日,每天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 时至16:30。
七、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1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14:00时(北京时间)。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公开进行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
十一、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招标人:(盖章)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办公地址:阜新市解放大街53号
邮政编码:123000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苏东峰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fxjygszb@163.com
邮政编码:123000
开 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0281

日期:2014年2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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