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林业局一卡通发放补贴项目政策清单
城固县林业局一卡通发放补贴项目政策清单
城固县林业局一卡通发放补贴项目政策清单
索引号 | ********90/2021-000005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 发布机构 | 县林业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1-11-10 | 有效性 |
一、生态护林员
(一)续(选)聘条件:
1.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60周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二)劳务补助标准:500元/人.月。
(三)补助发放方式:按月一卡通发放。
(四)续(选)聘程序:
1.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
2.审核:镇(办)审核后报县林业局复审
3.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批复:县林业局批复。
5.聘用:实行“县建、镇聘(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各镇(办)作为甲方与生态护林员(乙方)签订《汉中市20**-20**年度森林资源管护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完成聘用。并上报县林业局备案。
(五)管理机制:生态护林员一年一聘,实行进退动态管理,对自愿退出或出现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以及不履行职责、违反协议内容、考核不合格的生态护林员,应当解除管护劳务协议。对空缺岗位及时补进人员。
(六)政策依据:
汉中市林业局、汉中市财政局、汉中市扶贫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生态护林员续(选)聘工作的通知》。
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一)补偿对象: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陕西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办法》区划落界到户的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的所有者或经营者。
(二)补助标准:国家生态效益补偿金16元/亩,省级生态效益补偿5元/亩;(其中:国家、省级生态效益补偿金省级统筹0.25元/亩,用于公共管护支出;县级统筹1.75元/亩,用于有害生物防治及森林防火、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公益林监测劳务等支出。)实际兑付到林地所有者或经营者手中分别为14元/亩和3元/亩。
(三)兑现方式:每年一次、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支付。
(四)工作程序
1.市级下达年度资金及面积任务。
2.县级下达年度资金及面积任务,并制定实施方案。
3.各镇(办)组织村组对上一年度公益林管护、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对各村当年度补偿到户花名册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制兑现花名册报镇审核汇总并报县林业局。
4.林业局对各镇(办)报送的数据及相关资料汇总审核,后提交县财政局复核并拨付资金。
5.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平台发放到农户。
(五)政策依据: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7)34号)
2.省林业厅、省财政厅《陕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4〕8号)
3、上级年度生态效益补偿任务计划文件。
三、新一轮退耕还林
(一)补偿对象:符合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度到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并且自愿实施退耕还林的农户、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
(二)补助标准:兑现政策是每亩补助1600元,其中:种苗补助400元/亩、造林补助1200元/亩。
(三)兑现方式:种苗补助以种苗实物方式兑现,造林补助分三次兑付,第一年500元/亩,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支付。
(四)工作程序
1.市级下达年度资金及面积任务。
2.县级下达年度资金及面积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作业规划调查、编制作业设计。
3.作业设计报批后组织供应苗木、造林施工。
4.县林业局按照《陕西省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要求,对已实施退耕还林的项目组织全面检查验收。
5.镇政府将验收退耕还林主体合格面积和补助资金兑现明细表进行村级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以镇(办)为单位汇总报县林业局。
6.林业局对各镇(办)报送的数据及相关资料汇总审核,后提交县财政局复核并拨付资金。
7.通过财政惠民“一卡通”平台发放到农户。
(五)政策依据:
1.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汉中市林业局《关于下达汉中市2017年退耕还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汉发改农经〔2017〕449号)。
2.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汉中市财政局、汉中市林业局、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汉中市2018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通知》(汉发改农经〔2018〕322号)。
监督举报电话:0916-*******
联系人:牟?葵?王少军?薛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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