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法治金寨建设规划(2021-2025年)(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法治金寨建设规划(2021-2025年)(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法治安徽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金寨县委依法治县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法治金寨建设规划(2021-2025年)(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1月21日
意见反馈邮箱:jzyfzxb@163.com
联系电话:****-*******
地址:金寨县燕子河路(金寨县司法局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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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0日
附:《法治金寨建设规划(2021-2025年)(草案征求意见稿)》
法治金寨建设规划(2021-2025年)(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金寨建设各项工作,根据《法治安徽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力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金寨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从金寨实际出发,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切实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切实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切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金寨,为实现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金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规划明确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法治金寨建设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法治建设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三)加强宪法实施。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规范性文件不得同宪法法律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严格落实宪法法律确立的原则和制度。加强法律监督,确保宪法正确实施。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在“江淮普法行”等普法主题活动中加强宪法宣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大力培育校园宪法文化,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三、强化法治高效实施,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五)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完善各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认真落实《金寨县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坚持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实现权责清单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政府部门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解决好政府行为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
构建以企业,群众等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反馈评价机制,完善政策制定机制,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素质能力强的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政府。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选优配强法律顾问队伍,将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核规范化建设。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力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交通运输领域加强海事“三基”建设,开展地方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履职试点工作。加大执法重心下移力度,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一线倾斜力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争议协调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运用好“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依法对接。
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劳动保障、生物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运用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落实在重点执法领域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切实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做好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的报送、学习和运用工作。
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推行信用监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做好执法风险预警研判工作。
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坚决清除隐形准入壁垒,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治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债务融资等领域的失信行为,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
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打造“一网通办”升级版。
(六)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审判权、检察权和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坚持系统思维,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系统推进知识产权、环境资源、金融服务等专业类型案件审判,健全专业化审判机制。充分发挥审级制度诉讼分流、职能分层、资源配置和审级监督功能。加强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民生司法保障。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筑牢保障人权的司法防线。健全侦查机关调查收集证据制度,加强刑事技术、网侦、技侦、图侦等侦查手段建设,严格证据采集、比对要求,增强科学取证能力,严防刑讯逼供,规范补充侦查、不起诉、撤回起诉制度。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深入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刑罚执行,依法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统筹使用好减刑、假释等法律手段,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健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改革刑事申诉制度,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和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完善值班律师工作运行机制。巩固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成果,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健全有关工作机制,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妨碍突发事件应对的违法犯罪行为。
完善民事诉讼相关制度,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健全行政审判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案件管辖机制,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完善诉讼收费制度。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诉讼服务机制,改革立案服务机制,2022年年底前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深化执行办案模式和管理方式创新,持续提升执行效率,推动形成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刑罚一体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探索发挥社区矫正机构主体职能作用。完善社区矫正机构、安置帮扶机构与监狱、看守所之间的工作对接机制。健全对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加强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建设。
(七)深入推进全民守法。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社会普法工作。创新普法理念、载体、方式、方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把开展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作为切入点,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健全完善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完善见义勇为确认和保障机制。加大公德失范、诚信缺失违法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联动响应和联合奖惩机制,规范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制度,明确适用范围、惩治标准和救治机制,在加强失信惩戒的同时保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
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以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
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加强各级综治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整合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力量,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线上线下联动工作机制,依托综治信息系统,实行矛盾纠纷“线上”流转“四个一”、“线下”资源“五打捆”,搭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促进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巩固拓展信访突出问题“深督导、重化解、促落实”专项行动成果。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探索扩大行政裁决适用范围。
四、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
(八)推进对法治工作的全面监督。推进法治监督有效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立巡察与法治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加强法治监督与党和国家相关监督制度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加强特约人员工作,充分发挥特约人员民主监督的作用。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健全完善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司法公开,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九)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时限、审查标准、纠正措施等要求。健全对监察委员会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机制。推进人大对法院、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等系统之间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运用好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年度报告制度。
(十)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建立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应用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的追责力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
切实发挥行政复议作用,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认真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强化便民为民措施,完善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突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依法做好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十一)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加强审判权、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明确法院院长、庭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落实和完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权责清单。完善对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检察官办案情况的考核监督机制,配套建立内部公示、定期通报机制。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机制,完善案卷调阅制度。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健全涉产权错案甄别纠正机制。
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健全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规范证据审查判断与运用。健全侦查机关办理重大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对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的监督机制。健全刑事申诉案件受理、移送、复查机制。推动在县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坚决预防、纠正超期羁押、久押不决等问题。建立有重大影响案件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完善对看守所的巡回检察制度。
严格执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追责制度以及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当事人、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
加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队伍建设,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司法。
五、加大法治保障力度,夯实法治金寨建设根基
(十二)加强政治保障。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工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党的组织部门等要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推进法治金寨建设。党政部门要明确负责本部门法治工作的机构。党委法治议事协调机构要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加强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相关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责,严格依法办事,推动本领域本系统本行业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共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三)加强人才保障。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建立健全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常态化交流机制,加大法治专门队伍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力度,加强统筹使用。配齐配优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数量比例不应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加强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严格落实员额退出制度,实现员额进出常态化、制度化。规范执法司法辅助人员队伍管理。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健全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免责、履行职务受侵害保障救济、不实举报澄清制度。分类分层做好法治专门人才教育培训,加强对全县法治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制度要求,促进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统一。
推进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律师、公证、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机制,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权利,充分听取律师辩护代理意见,扎实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健全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惩戒机制,建立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机制。推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发展。
构建凸显时代特征、适应金寨经济社会高质量法治需要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法学课程,培养信念坚定、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推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践工作者之间双向交流。
(十四)加强科技保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建设“智慧法治”,推进法治金寨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推动人工智能辅助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查等支持系统的研发应用。
优化整合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推动科技创新手段深度应用,加快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智慧信访等建设。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有机融合,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提升法律服务的个性化和时效性水平。
加快城市大脑建设,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城管、交通、生态环保等领域违法事件的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研判和协同处置,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五)加强理论保障。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结合我县依法治县实践,确定一批重点选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
六、健全完善党内法规配套制度,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
(十六)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深入推进党内法规落细落实、见行见效。建立健全党委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确保决策于法有据、合法合规。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贯通上下、连接左右的备案审查工作体系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与人大常委会、政府等备案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互联互通互动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扎实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十七)严格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把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抓好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推动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加强学习教育,把重要党内法规纳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必修课,纳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要任务,提高党内法规的普及度和知晓率。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室统筹协调、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助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监督的执规责任制,统分结合、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责任监督和追责问责,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作为党委(党组)督促检查、巡察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法规制度的各种行为,做到有规必执、执规必严。
(十八)强化党内法治制度建设保障。建立健全党内法治工作机构,加快补齐人员力量、工作能力等方面短板,确保与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加强党内法治专门工作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加强专业化建设,强化党内法规执行、监督等方面人才培育,提高党内法治队伍的专业水准和业务能力,为党内法治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七、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十九)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教育培训,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金寨干部学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加强宣传解读,通过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法治工作部门制定专门学习培训计划,开展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学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法治督察。
(二十)深入推进依法执政。推进党的领导融入法规制度,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坚持将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载入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等的章程。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党委(党组)重大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二十一)完善组织领导制度机制。健全党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严格实施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制度。加强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建立健全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加强法治督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落实重要法治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做好法治金寨建设谋划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健全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协调小组、办事机构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县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县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加强本地区法治建设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等工作。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任务清单,抓好督促落实,压紧压实责任,确保规划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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