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人民政府机关上马台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WQCG2021-636)公开招标公告-是
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人民政府机关上马台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WQCG2021-636)公开招标公告-是
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人民政府机关 上马台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1-63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上马台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1-636 项目名称:上马台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489.0万元 最高限价:489.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括:垃圾清运或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2)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3)提供开标前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以及社保中心单独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开标当天前近连续3个月);5)提供开标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网上截图;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1日到 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不再办理现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与项目联系人电话联系,办理网上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等事宜。须提供第二项(三)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所有资料及汇款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章)、供应商邮箱账号及联系人电话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tjylgczx@163.com),审核合格后,报名生效。 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27号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工本费缴纳的方式: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转出。收取工本费帐户信息单位名称: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天津武清分行 开户行账号:********130*****055 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缴纳成功(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后至招标代理单位领取收据,领取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人民政府、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27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天津誉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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