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自助取单机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检验报告自助取单机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静海县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1402C********A0007
受采购人的委托,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分4包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供应商有不诚信记录且在暂停期内的谢绝参与)。

一、项目名称:静海县医院医疗设备购置

二、项目编号:JHCG-A-2014-001

三、采购具体要求:

第一包:十二道自动分析心电图机2台

第二包:自动煎药包装机1台

第三包:超声影像管理系统(单机版)1台

第四包:检验报告自助取单机1台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项目第一包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投标资质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有不诚信记录且在暂停期内的谢绝参与)。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已加入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未加入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质证件的原件到我中心进行资质验证,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质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文件(加盖公章),填写《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申报(审批)表》(见附件),加入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已加入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如相关资质文件有变动的,应提前向我中心提供变动后的相关资质文件原件验证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供应商名称有变化,需重新提交相关资料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其他资质要求:

本项目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投标产品)、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与所投产品一致且有效)。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但该授权不得是排他性的)。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认证资格证书、相关鉴定材料、国家有强制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应证明文件。

本项目第四包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3C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招标文件发售有关规定:

1、发售时间: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20日,每日上午9:30至11:00;

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静海县迎宾大道99号增1号财政局208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授权代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六、招标有关规定: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3月25日9:30。

2、开标时间:2014年3月25日9:30。

3、开标地点:静海县行政许可中心A区二楼201开标室

行政许可中心地址:静海县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到以示出席。

七、踏勘现场:

本中心不组织踏勘现场,请各投标供应商于获取招标文件前自行与采购人联系。

八、收费及保证金有关规定: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但递交投标文件前,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交付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现金需放入信封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九、采购代理机构: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静海县迎宾大道99号增1号财政局207室。

联系电话:********

十、采购人:静海县医院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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