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长春分行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按照文件要求及相关业务需求,我部拟开展后督高速扫描仪集中采购工作,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此次集中采购为单次性采购,采购内容为柯达高速扫描仪,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 参数 |
柯达i4650高速扫描仪(含五年原厂质保) | 扫描速度:130ppm/260ipm,(200dpi/300dpiA4横向;支持黑白、灰度、彩色,双面扫描),光学分辨率:600dpi,进纸器容量:500页,扫描技术:CCD,进纸方式:直型和U型走纸通道可选,接口:USB3.0,最大文档宽度:304.5mm,最大文档长度:长达9.1米,最小文档尺寸:64mm*64mm |
二、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近两年经营情况正常并且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案件或不良记录,具有持续服务能力。
3.供应商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固定的办公场所,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含)年。
4.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等。
5.具有柯达的正品授权(盖章版)。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相应保险资质证书材料。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长春分行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三、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信息科技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ccjczx@hxb.com.cn(邮件发送后请电话确认)
征集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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