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裕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3吨四轮电动叉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申裕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3吨四轮电动叉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2014-03-10 16:00:00
开标时间: 2014-03-18 13:30:00 采购目录: 其他货物
招标项目编号: DLJ2014-004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名称: 上海申裕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
撰写人: 奉贤采购中心
主题内容: 本项目已于2014年2月20日发布第一次询价公告,于2014年2月27日报名数不足三家,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的委托,对3吨四轮电动叉车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第二次询价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3年市级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项目(申裕鸽业)-四轮电动叉车3吨;
2、采购编号:DLJ2014-004;
3、项目内容:3吨四轮电动叉车;
4、预算金额:14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
3、若非供应商自己制造生产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委托书原件或经销商代理证明文件授权;
4、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三、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3、若非供应商自己制造生产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委托书原件或经销商代理证明文件授权。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4年3月10日(下午13:00—16:00时),委派授权代表携带需提交的资料至奉贤区采购中心-奉贤区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04室报名。
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04室
联 系 人: 董靓静
联系电话: ***-********
预算单位:上海申裕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芦泾村628号
联 系 人: 孙建光
联系电话:***-********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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