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港大楼户外标牌工程招标公告

川港大楼户外标牌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人民医院川港大楼户外标牌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 0724-1401S19N032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
公告类型 征求意见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2014-02-28 09:30 到 2014-03-05 17:00
采 购 人 四川省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采购内容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8、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详见附件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大墙西街33号鼓楼国际2802-2803室;邮政编码:610015 联系人:张帆、余迪、郑米电 话: ***-***********-********;传 真:***-********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 ********
其它内容
备注: 受四川省人民医院(采购人)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四川省人民医院川港大楼户外标牌工程”(招标编号:0724-1401S19N0321)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资格性要求(详见本公告“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和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您认为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资格性要求和技术参数要求及评分标准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举证说明。所提意见请在本公告规定的“接受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反馈至采购代理机构(份数为两份,并附联系电话),对应的电子版本意见请发邮件至yudi@gmg.cnzhf@gmg.cn。在此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四川省人民医院川港大楼户外标牌工程征求意见公告致有关供应商:受四川省人民医院(采购人)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四川省人民医院川港大楼户外标牌工程”(招标编号:0724-1401S19N0321)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资格性要求(详见本公告“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和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您认为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资格性要求和技术参数要求及评分标准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举证说明。所提意见请在本公告规定的“接受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反馈至采购代理机构(份数为两份,并附联系电话),对应的电子版本意见请发邮件至yudi@gmg.cn;zhf@gmg.cn。在此非常感谢您的参与。一. 接受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2014年3月5日17:00(北京时间)二.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招标清单:(1)项目名称:四川省人民医院川港大楼户外标牌工程(2)招标编号: 0724-1401S19N0321(3)招标标的类型:工程(4)招标清单(共计1个包):包号标的名称数量1川港大楼户外标牌工程1项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三.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8、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东广州东风东路726号分支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大墙西街33号鼓楼国际2802-2803室;邮政编码:610015 联系人:张帆、余迪、曾程电 话: ***-***********-********;传 真:***-********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月28日 附件:四川省人民医院川港大楼户外标牌工程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内容项目内容数量四川省人民医院川港大楼户外标牌工程1项二、项目概况本次工程地点为四川省人民医院川港大楼,主要制作楼顶钢架广告牌及金属广告字,提高大楼辨识度及导视功能。该项目地址位于一环路西二段32号,内容包括施工图纸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为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工程性质、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图总价包干:采取包工、包料、包机械、并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与安全,不因市场价格变化、人员工资福利调整及其它政策性文件的下达而调整。除非:(1)招标文件允许调整的项目;(2)招标人设计变更;三、总体要求1.1.1 中标人进场前需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1.2中标人在施工现场需准备消防器材。1.1.3施工现场垃圾必须做好覆盖,做到每天清理,做好清洁。1.1.4中标人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围闭,并保证围闭材料整齐、清洁。1.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1.1.6中标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持证上岗。1.1.7中标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坦胸露背,穿拖鞋上岗。1.2.0中标人工作人员不得在医院内留宿,并保证施工材料摆放整齐。1.2.1夜间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做到不扰病属及甲方工作人员。1.2.2违犯1.1.2—1.2.1每项罚款200元;再次违犯,加倍处罚。1.2.3中标人工作人员不准在医院范围内吸烟,施工现场不得有烟头,违者罚款500元;再次违犯,加倍处罚。1.2.4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2.5 中标人在施工期间,要爱护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及消防器材等。凡中标人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1.2.6在工程施工期间,中标人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凡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2.7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1.2.8中标人有及时清除现场安全隐患的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1.2.9因中标人过错,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1.3.0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1.3.1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1.3.2施工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重要管线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改装美化,新装线管必须每隔5米挂标识牌。1.3.3若施工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安排工作时间进行作业。1.3.4工程竣工未移交招标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若因未进行成品保护或保护不够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照价赔偿。1.3.5因中标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及因耽误工期给甲方造成的业务损失由中标人照价赔偿1.3.6施工范围场外道路可按规定通行各种车辆,供施工设备及材料进场,但需按医院指定的路线进场。1.3.7由于施工现场在医院内,中标人施工时对场地必须实行全封闭,并采取严格的措施确保医护人员和病人的安全,并不得对病人进行滋扰。1.3.8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医院其他部门的正常工作钢结构焊接时要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并确保不影响周边行人的安全。1.3.9中标人必须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及现场工作情况,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1.4.0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委派现场管理人员,中标人的名单中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项目经理名单一致。1.4.1中标人不得在合同期内私下将本项目转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1.4.2中标人必须提交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招标人备案,且必须在招标人所属有关部门办理出入证。1.4.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不得在招标人处留宿。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1.4.4中标人必须遵守招标人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1.4.5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招标人只负责协助。1.4.6中标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2、质量要求:2.1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2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及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3中标人使用按照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材料进场前需提供样板给招标人选择,经同意后方可施工。3、资料与归档3.1本钢构工程项目完工后未按照规范要求提供整套档案资料及主要材料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不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15天内提供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统一送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结算手续。3.2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明确招标单位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4、施工要求与施工管理4.1在签订合同后,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每次向中标人发出工程内容的通知,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确认。4.2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4.3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招标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4.4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4.5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无损,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4.6中标人完工后15天内提供送检材料的检查报告并进行质量合格验收,每延误一天扣罚工程款的千分之二。四、材料要求:4.1投标人需使用国内知名品牌并提供供货证明、产品合格证书等证明文件。4.2工程的材料、辅料及施工应符合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及环保标准。五、工程安全要求抗风、抗震、抗雪压等级必须达到本项目图纸所要求的标准。六、样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一并提交样品,样品请参照相关图纸制作,需能反应外观效果、原材料质量、加工质量、制造工艺等,以便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七、图纸(另册)八、特别要求:中标单位需另外支付中标金额的5%给设计方作为本项目的设计费用。 本项目商务要求1、工程建设地点:四川省人民医院内。2、计划工期:50个日历天3、付款方法和条件为:合同签订后10天内,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总货款的65%;余款在质保期满10天内一次性付清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工程质保期五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应按投标承诺及时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请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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